对于弱者允许他们存在,是仁慈的,也是我们的道德所要求的。弱者应该对此感恩,如果再要求社会系统向他们倾斜更多资源,那就是取死有道了。
这是指不属于我们社会系统的弱者,比如蚊子,比如杀人犯……这些是被开除了社会资格的生物。
我们社会中的老人、穷人、残疾人以及其他弱势群体与上述群体不同,因为老人、穷人、残疾人以及其他弱势群体是组成我们社会的重要分子。他们是我们社会的被牺牲者,被剥削,被歧视,被利用。
作为交换,我们有照顾他们的义务。如果一个社会对其弱势群体不加体恤,那么其中所有明智的个体都会对这个社会产生不信任感,没有归属感。因为世事无常,所有人都随时可能因为意识形态变化,或突遭天灾,或其他不可控的扯淡的原因,就变成了社会的弱势群体。
在这样的社会中生存的人,严重缺乏团结意识,人与社会只不过是虚与委蛇。和平时期一派盛世景象,稍有动乱就立马另谋生路,甚至卖国求荣。
所以,照顾自己社会的弱者是社会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