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有朝廷命官不忘初心,也想秉公执法,难吗?
两个小故事
【1】长安府府太爷的小舅子李衙内,看上了张大财主的女儿金哥,就派人说媒下聘礼。而金哥呢,早已许配给了原任长安守备的公子。这张财主为了攀附府太爷,便要毁弃婚约。守备家不服气,执意不从。两家便打起了官司。
张财主委托馒头庵(也叫水月庵)里的老尼姑静虚师态,求荣府里的王熙凤帮忙。王熙凤让人写封信,叫府里的一个小跟班,给时任长安节度使云光(守备的上司)送了一趟信,守备就忍气吞声,同意跟张家解除婚约。王熙凤这一投足一举手之间,三千两银子就纳入囊中了。
王熙凤不过只是荣国府里管家的几乎目不识丁的媳妇。这王侯人家,该有多牛掰哈。
谁知道这张财主虽然混帐,可是他女儿金哥却刚烈非常,不满其父的行事,竟然自缢身亡。李衙内闻讯后也投河而死。张李两家,人财两空。王熙凤呢,收入钱财,替人办事,别人要死要活,好像无关紧要。
【2】荣国府的大老爷贾赦(贾琏之父,熙凤之翁),有段时间迷上了把玩古扇。他听说有个叫石呆子的人,家里有20把古董级的扇子,便命贾琏去寻购。可是,无论贾琏开出多高的价钱,穷光蛋石呆子偏就不卖。
这时的贾雨村,官场上早已混得人精似的。他得知贾大老爷寻扇而不得的事,便以石呆子拖欠官银的罪名,将20把古扇轻松搞定。
试想,如果当年雨村治了薛蟠的罪,将会有多少个朱雨村、苟雨村……去收拾他贾雨村啊。
薛蟠一案,官员操正步,未必能为受害者主持公道,但官员自身被主持“公道”的概率是极高的。
可笑不?皇帝家的法条,不是用来执行的,而是写在法典里逗你玩的?普通百姓你去犯个法试试,此时,它就不逗你玩了,它会要了你的命。
葫芦案也许只是个案,其金主太特殊,不具有普遍性。
不过,京都有四王八公,有倚财仗势的呆霸王,有徇情枉法的贾雨村,县城里有没有?犄角旮旯胡同里有没有?
县霸天,乡霸天,村霸天……哪一块土地里还长不出有钱有势的呆霸王来?地方官僚维护权贵们的利益,有香的吃,有辣的喝,有白花花的收益;反之,穷困不堪的人家,拿得出二两碎银来不?
趋利避害,生物的本能。所以,我们总能看见,官僚权贵们优雅的舞姿,无论多么简单的事,都能寻出个凌波微步,要么独舞,要么群魔乱舞。
曹公写红楼,开宗明义: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红楼里的故事,就是人情世故,就是将人世间原本应该美好的东西,剥去几层人为包装过的皮后,赤裸裸地展露给世人。
人间的里子是血腥的!
鲁迅说,历史的字缝里写满了“吃人”二字。
吃人的历史也许刚刚过去,但咀嚼骨头的声音仿佛还在空中回荡。
所以说,葫芦案遇到了贾雨村,还算是幸运的:人贩子被正了法,英莲算是雪了恨;死者的族人得到了些许赔偿,算是挽回了一点颜面;而凶手,尽管一直逍遥法外,毕竟在档案文书里,是被写“死”了的。还想要怎样呢?没有以破坏社会和谐、巡杏姿势等罪名,把鸣冤者绳之以法律的牢笼,老天已经是开了眼的。
历朝皇帝的法典,对某些人来说,它一直就是个笑话;对很多人来说,它从来都不好笑。
幸好,人类还有文明在;幸好,我们还在思考。用鲁迅的语气——倘使人们还在思考,希望还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