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是《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先生一锤敲定了的,贾雨村“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结此案”。
我的副业是读红楼的,很多时候总会想到贾雨村。今天,又想起雨村同志来,便浮想连翩,一个大胆且怪异的念头闪现在脑海中——天哪!葫芦案幸好遇到了贾雨村。
网络文字,语不惊人死不休。网络,到处充斥着亮眼的惊人的羞辱读者智商的文案。这些文字,往往动辄10万+的阅读量。
本文将曹公早已定了性的公案倒个个儿,自然有吸眼球赚流量之嫌。是否羞辱了你的智商,不妨耐着性子姑且往下读——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早年就编入了中学课本。凡上过几天学的,谁不知道《红楼梦》里有一个贾雨村,有个小英莲,还有一个小沙弥?
雨村进京求取功名,途中没有了生活费,没有了车马费,只得寄居葫芦庙(大约是可以免费食宿的)。庙旁有个财主,叫做甄士隐,他乐善好施,特别欣赏雨村同志的才学,因而资助了50两银子。雨村有了这笔巨款——当年20两银子就能维系一个乡下中等人家一年的开支(刘姥姥语)——顺利进京并中了进士。
被人贩子拐卖的小英莲,正是甄士隐的独生女儿。拐卖就拐卖吧,这该死的人贩子偏要“货”卖两家。先卖与家道中落的单身青年冯渊,后又卖与金陵一霸绰号叫“呆霸王”的薛蟠。两人都志在必得,结局不言而喻,冯渊被薛蟠的家丁活活地打死。
简单而又清晰的案情,偏就拖了一年多。
雨村的仕途有点儿背,中了进士后的第一轮任上就栽了个大跟头,被朝廷削了职。后被启用,一上任就碰上了这人命官司。若是普通的人命官司,也许雨村会判一个青史留名的典型案例,也未可知。可它却偏偏不普通,嫌犯薛蟠大有来头,系金陵一霸。要是薛蟠只是一个普通的恶霸,雨村自然是手到擒来,扫黑除恶,大快人心。
薛蟠的舅父名叫王子腾,刚升任“九省统制”(我猜他相当于大军区首长),是荣国府贾政的亲舅子,是王熙凤的亲爹。当时的“四王”“八公”中,贾府占了俩,一个宁国公,一个荣国公。而这“四王八公”,是“同难同荣”,是“每不以官俗国体所缚”。所谓同难同荣,即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所谓每不以官俗国体所缚,就是经常不讲政治规矩,背地里甚至敢蔑视皇权,简言之,为非作歹,干尽了伤天害理的事。所以说,薛蟠的头上不只是有“好大的一棵树”,而是有好大的一片森林。
雨村第二次被启用,是朝廷“拨乱反正”,是出了政策的。但真实情况却是,当时雨村在林如海家当家庭教师,学生就是借曹公那枝笔成为永恒网红的林黛玉。这林如海是掌管盐政的,那可是富得流油的差事。林如海的夫人——黛玉的母亲贾敏,是荣国府贾政亲妹。雨村当然不屑于只做个家庭教师,但“报国”无门呀。这当朝的进士,官府的椅子还没坐暖和,就被炒了鱿鱼,怎么能甘心呢!当年的通讯,也是太落后了吧。雨村并非从官方获得朝廷要启用旧臣的信息,而是从当年一块儿被撸下来的同僚口中获知。雨村同志在官场的人脉,确实不咋的哈。
你说巧不巧?雨村偏就在溜湾的途中遇见京都的好朋友,古董商人冷子兴。古董商人信息广,门道多,思路活。冷老板只轻轻一点拨,睿智的雨村在仕途的大道上从此阳光明媚,春暖花开。在贾政的斡旋下,雨村出任应天府,大约是京都的首长吧。
在上下打点的过程中,花银子是必须的。如海与贾政这对郎舅,没有让雨村花一枚小钱。恩重如山哪!
雨村在自己主政的地盘上,接手一桩拖了一年却悬而未决的人命案。而嫌犯薛蟠,正是大恩人贾政的大姨子薛姨妈之子,薛宝钗之兄。你叫雨村同志怎么办?雨村同志还能怎么办?(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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