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前季度军政联席会议上,帝卫中军统军、领军将军 蓝荆平 (正三品上)提言:军中将领,现皆以品级论秩序,爵位奖功勋,前之诸将军封号似无大用,请除之。
军政副大臣、专管军内人员事 东临郡公 廖伯长(正二品下)认为:将军称号者,为优中选优,为将中能者,为诸将首者也。现虽有号者甚多,然号高者较少,不可废,可规范之后用之以奖良将大臣。
泉皇四世听取了诸臣意见,决定着吏务大臣牵头组织一个新办法出来。
不久,吏务部(吏务大臣办公室)、帝卫府内务署(御前内务大臣办公室)、军政部(军政大臣办公室)联合发布新订《军内将军称号典范》:
一等: 护国大将军、保国大将军、兴国大将军、安国大将军、定国大将军、襄国大将军、宁国大将军
二等:护国上将军、保国上将军、兴国上将军、安国上将军、定国上将军、襄国上将军、宁国上将军
三等: 领军将军、冠军将领、护军将军、骁骑将军、安边将军、安远将军、卫都将领、司左将军、司右将军、守安将军、护中将军、征城将军、邑卫将军、车骑将军
不分等: 参谋将军、营训将军等各级各类无定员的职性能将军称号等(所有称将军号者,必须是正五品下及以上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