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那些阳光明媚的早晨,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像颗慢吞吞的水煮蛋。阳光从树叶的罅隙间穿过,温柔地洒在我脸上。不够炽热,但足够温暖。
我喜欢那些微凉的下雨天,被雨水洗刷过的空气弥漫着青草味。黛瓦白墙在朦胧的烟雨中静静伫立,虽没有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中“小桥流水人家”的那番韵味,却也像幅恣意的水墨画。水泥路上三三两两的行人正撑着雨伞回家,孩童们在屋檐下躲雨的同时仍不忘嬉戏,不一会儿便赤着脚丫踏着雨水跑开,留下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田地里的老农们望着愈加稠密的雨幕,这才不慌不忙地收拾农具,背上自己破旧的背篓,轻巧地从田埂中穿行。湿滑的地面对他们来说丝毫没有影响,他们熟悉这片土地,就像画家熟悉他手边的每一支画笔。
我喜欢看书,那些或深奥或诙谐或质朴无华的书。纸张上的文字对我来说有种致命的吸引力,它们于我而言,就像屋檐于浪子那般。同样是四四方方的字体,却比冷冰冰的屏幕上的更富有生命力。有时读到精彩处,那些文字似乎都活了起来,一个个不安分地想挣脱书页的束缚,跑到我面前绘声绘色地讲述那段尘封在历史中的往事。从一个片段到另一个片段,事件如何开始又如何结束,细致到你甚至能够感受到春风拂过的土地下,去年小男孩不小心遗落的葵花种子一寸一寸钻出土地的律动。
我喜欢听歌,那些低沉的、激昂的、或华丽或朴素的,我都喜欢。书是使人进步的阶梯,而音乐却是陶冶情操的熔炉。比起一字字的反复推敲、斟酌,歌曲的旋律似乎跟能直接表达一个人的心绪。所有的悲伤或欢乐,那些美妙的回忆和阳光的温度,都在每一个音符中得到体现。喜欢陈奕迅的《最佳损友》——“来年陌生的是昨日最亲的某某,总好于那日我没有遇过某某。”喜欢周杰伦的《晴天》,一句“你会等待还是离开”道出了多少挚友别离时的疑惑和伤感。我说过他日披星戴月回来见你,可没有了看星星的人,孤单得连星星都想坠落。文字是沉默的音符,音符是跳动的文字。
我喜欢清风与流水、星辰和大海,喜欢那些慵懒的下午,喜欢每一个可以睡到自然醒的周末。然而我更喜欢一首歌、一本书,一坐一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