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曾经说过:“富人就应该多缴税,我现在年薪500万,一年交45%的税,税后收入差不多200万左右。”
能力越大收入越高,也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但是,这部分人其实也有更多的能力去做税务筹划,让自己的纳税达到综合最优。
税务筹划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统筹考虑。
1. 工资薪金
在公司任职的股东和高管通常都会领取相应的工资薪金。当然,一般除了我们通常所说的年薪之外,还包括一个完整的薪酬计划。如薪资福利计划,年金、股权激励等方面。对于工资薪金怎么安排,公司是会进行考虑和统筹的。
在个税方面,不仅仅会考虑到充分运用各个扣除的项目,包括基本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的法定扣除等等,能够用上的,肯定都尽量用上。还有年终奖的运用,该分配的分配;此外,年金等的运用也可以起到递延纳税的效果。
2. 分红
分红是股东的一种利益分配方式。但是这事肯定不会等到要分的时候才考虑。在注册企业的时候,就要选择好以什么形式来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体户、个独、合伙企业,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何选择,那么需要结合企业的预计利润、预计未来发展情况、相关税收优惠等多种情况进行考虑。
并且,在设立非法人制企业的时候,要注意其风险和需要承担的责任,那么就需要做好股权架构的设计。比如,选择有限合伙企业来设置股权结构,法人制企业担任GP规避风险并控制企业等等。这样降低相关的风险和责任,又达到控制和税收筹划的目的。
3、将个人收入法人化。
举例来说,可以在税收优惠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这个个人独资企业聘用了原来公司的高管,承揽原来这个高管的工作,原来的经营主体公司与这个个人独资企业建立业务往来关系,而这个个人独资企业则依法享受注册地优惠政策(一般是以核定征收,定率10%的方式征税,包括个人独资企业的增值税、附加税及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等,全部加总的实质税率最高大约在5%)。
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交企业所得税,而是交「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这里特别强调一定要找个税收优惠区去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才能达成以上所讲的效果。
案例:
某企业高管王总年薪200万元,其中,年专项扣除金额为4万元,年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6万元,则王总需要缴纳个税金额为:(200万-6万-4万-6万)*45%-18.1920≈64.6万,实际到手收入200-64.6=135.4万元,税率32.3% 。
如果王总与用人单位协商,自己注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成咨询服务费等,以公司对公司的形式提供服务。而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核定税率为10%。
那么,王总需要缴纳税款如下:
增值税:200万/(1+3%)*3%≈5.8万;
附加税:5.8万*10%=0.58万;
个税:200万/(1+3%)*10%*20%-1.05≈2.8万;
纳税总额约为9.18万。实际到手200-9.18=190.82,实际税率为4.59% 。
节税50余万,节税比例高达90%
随着时代的变化,政策制度的更新,法律越来越完善,想在账面上做点手脚是难上加难,但是也衍生出来了税务筹划这一时代产物,可以更好的帮助企业运行管理和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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