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我老婆骑摩托车送我回家,那种很漂亮的女式摩托。当时街上行人很多,还有许多坐在街边草地上乘凉的男女老少们。我紧紧抱住我老婆的腰,并且将头搭在她肩上,像许多乘摩托车的女孩子将头搭在他们男朋友肩上那样。忘了告诉你,我老婆长得很漂亮。我看见许多人望着我和我老婆笑,我也望着他们笑。我想我们的确是给这座城市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了。后来,我老婆有点儿害羞了,她要我将头从她肩膀上移开。但是我没有听她的话(说实话,我很少不听老婆话。),我非但没有听她的话,反而将她抱得更紧,并且还做出一副得意的模样。我说他们那是羡慕我咧,让他们笑去吧。我老婆没再说什么,她回过头来,朝我笑了笑。真的,那时候我幸福极了,我完全陶醉在老婆笑的漩涡里了。我发誓,哪怕她将我驮进地狱里去,我也会觉着幸福。
以上的事情发生在十几年前,那时候我还很年轻,而现在我都快变成一个老头子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对这件该死的事情记忆犹新,事实上我一直想忘记它。
我喜欢用“老婆”这个词去呼唤我爱的人,我以为在那一声声呼唤里,定然有一股股爱的小溪从心底汩汩流出。它是最真诚、自然的流露,而无一点点娇柔与做作,它是跟永恒联系得最为密切的一个词汇。可是,老婆,你现在在哪里呢?许多年过去了,我一直没有你的音讯,你好吗?老婆,你还记得那个夏天的傍晚吗?当然,你记得也好,最好是忘掉。
女儿早已经睡下了,她睡得很香,嘴角还挂着笑咧。她玩累了。她缠着我教她写毛笔字,弄得一手一脸的墨汁,为此,她妈妈还揍了她咧。我很生气,生她妈妈的气,还不到四岁的孩子就知道写毛笔字了,多可爱、多聪明呀。怎么下得手去揍她呢?我爱我女儿。
妻在卧室里看碟子,那种无聊到极点的言情剧,可是她喜欢,她说她喜欢那些爱情故事。我猜想那是因为她自己没有爱情的缘故罢。我们俩是为了结婚而走到一起的,结婚的时候我们已是一对真正的老男女了。我不爱她,一点儿也不,有许多次,我曾经努力尝试着去爱她,但是我失败了,可是她依然在顽强地爱着我,爱着我们这个家。我妻。我知道我对不起她,我不是个好男人,可这又有什么意义呢?她将电视机的音量开到了最小,她怕吵着我。她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鼓捣那些一文不值的文字,可是她喜欢我坐在电脑前,她说只有看着我端坐在电脑前的时候她才觉得塌实。通常我不坐在电脑前便会坐在麻将桌前,虽然我也觉着坐在电脑前要塌实一点,但不知为什么,我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坐在麻将桌前度过的。
屋子里很冷,今年的冬天出奇的冷。我们住的是一套老式平房,很潮湿,光线也不好,但是我们还没有买房的打算,我想我们这一生都不会做那方面的打算了。我在一所中学里教书,妻呢,做点小生意,我们的收入仅仅只够维持生计而已。不过我们都觉着挺好,衣食无忧,一切无忧,还有余钱打打小麻将。人一辈子图什么呢?妻说,我们都是普通人,只能过普通人的生活。也许她说得没错,你看,像今晚上,我觉着我们一家三口也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谁说不是呢?
我在电脑前坐了很久,可是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我总是写不出那部真正属于我自己的小说,记得有个叫丁天的小说家说过,若是哪天他写出了那部真正属于他的小说,那么他就会死了。我想我不会死,我依然会好好活着,可是我写不出那部真正属于我自己的小说,我难受极了。我关了电脑,神情木然地爬到床上去,被子里是一团暖暖的热。妻已经睡熟了,迷迷糊糊地,她抱着我冰棍似的身体,她的体温迅速传递给我。突然间,我想起跟老婆分手时说的那句话,我说没有你我肯定会活下去,并且会活得很好,但若是有了你,我会活得更好。突然,我又想,怀里的这个女人如果换成我老婆,结果又会是怎样呢?
妻说,其实你的小说早已经写好了,只是你并不知道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