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一《规定》的出台,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坚实的制度保障。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精神,以“四剂良方”筑牢廉洁履职根基,在乡村振兴的伟大征程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以“信念之钙”强基固本。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农村基层干部也不例外。《规定》明确指出,农村基层干部应当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实际工作中,面对纷繁复杂的农村事务和各种利益诱惑,农村基层干部只有坚定理想信念,不断为自己补充“信念之钙”,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在各种诱惑面前坚守廉洁底线。要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理想信念转化为实际行动,始终保持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负责,在农村这片土地上踏踏实实地为群众谋福祉。
以“纪律之尺”丈量言行。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也是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紧箍咒”。《规定》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等不同层面的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作出了详细规定,这就是一把精准的“纪律之尺”。农村基层干部要时刻以这把“纪律之尺” 丈量自己的言行,清楚知道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哪些事情是不可触碰的红线。无论是在村级组织选举中,还是在村级事务决策、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比如,在集体资金使用、项目承包等工作中,绝不能暗箱操作、以权谋私,要确保每一项工作都在纪律的框架内规范运行。
以“监督之网”防范风险。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农村基层干部的权力运行同样需要严密的监督。《规定》从多个方面构建了监督体系,织就了一张“监督之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执行《规定》情况的检查考核,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监督检查职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等的监督作用。通过这张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之网”,让农村基层干部的权力运行暴露在阳光下,及时发现和防范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风险。例如,在村务公开方面,要做到全面、真实、及时,让村民能够有效行使监督权利,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质询,督促农村基层干部改进工作、廉洁履职。
以“教育之雨”滋养心田。廉洁教育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对于农村基层干部来说,持续的廉洁教育如同一场场“教育之雨”,能够不断滋养他们的心田。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规定》的贯彻实施,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教育活动。可以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纪检干部等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廉洁履职培训,深入解读《规定》内容;可以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敲响廉洁警钟;还可以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将廉洁理念融入到农村的文化生活中,营造浓厚的廉洁氛围。通过这些“教育之雨”,让廉洁意识深深扎根于农村基层干部的心中,使其自觉做到廉洁奉公、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