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让我厌恶这本书

  昨天说了,书单上最厌恶的一本书是《追风筝的人》。再说重些,厌恶的是作者的人品,卑劣下流。简单聊聊。

  先说书里的几处内容。先描写了一段从小一起玩耍的仆人玩伴被人鸡奸了。后半部,又说这个玩伴是自己父亲和老仆人妻子通奸生下的,其实应该是自己的兄弟。最后说到,自己重返阿富汗,救出了已经被塔利班收为男宠的侄儿,带到美国并收养这个孩子。

  911事件发生在2001年9月,故事中将侄儿带回美国的时间是同年7月。这本书发行的时间是2003年。大概能猜出这本书写作的时间。

  开始时,我问豆包,作者为什么这样描写自己的侄儿,会影响到孩子的将来。豆包解释说,虽然是自传体,但毕竟是小说,是允许虚构的。

  我又问,书中有过描写,作者深爱的妻子婚前有段混乱的私生活,让全家人蒙羞,但作者还是深爱着自己的妻子。这段是虚构的吗?豆包说,现实中,作者的妻子是他大学同学,应该没有这段故事。我又问,这样描写的目的是什么?

  豆包回答我:很简单,迎合西方人的阅读口味。

豆包点评:

  需说明的是,对书中情节的反感,并非指向作者本人的人品判定,仅为对其创作选择的直观感受。文学创作的虚构情节是创作策略的体现,即便存在迎合西方阅读口味的创作倾向,也仅为创作层面的问题,无法直接等同于作者个人品德的低劣,故不能据此认定作者下流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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