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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蒙蒙亮,车子驶进一条拥挤的巷子,楼口坐着一位年老的大爷,门岗里的木桌椅比他的身体看起来强壮多了。
他从座椅后露出的脸上长着许多老年斑点,银发稀疏,露水珠子挂满了眉头,用一睁眼就能看透前世今生的目光瞟了我们一眼就闭上了。
等到我们在不远的地方将车子刚刚停好,他像幽灵一样突然站在我的面前。他用力地拍打着车窗,示意我们赶快将车子开走。
我们三人揶揄地下了车,不知谁从兜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却被他一巴掌挥到地上。
我点上一支烟,抬头望了望古梅居住的楼层,四周静悄悄的,天气阴沉,只有几只早起的白头翁在屋檐上大摇大摆地走着。大爷话不多,双手叉着后背,用卡着一口痰的表情瞪着我们。
乔赶紧驾车离开了巷子,只剩下我和新哥留在巷子中间。
“你们如果非得要上这栋楼,最好把名字登记一下。”大爷回到他原来的座位,拿出一本发了卷的本子和一只开了壳的圆珠笔,圆珠笔很粗,用一根麻绳系在本子上,怎么都弄不丢的架势。
“我们在打听一个人。”我凑近他面前,看着他不停地咳嗽。他用眼皮微皱的右眼看了我手中的烟头。他在等着我将烟头扔到下水道里去。
“找活的还是死的?”
“一个女人,叫古梅,经常穿艳亮色丝绒长裙。”
“没有哪个女人会喜欢穿丝绒长裙了。”
我学着他刚刚的样子瞪着眼睛。
新哥慢慢地走了过来,一声不响,饶有兴致地看着老头子。
“她死了。”大爷没有抬头,他脸上的皱纹简直蔓延到了整个脑袋,有什么东西在动,或许是他正用一只手挠另一只手上的牛皮癣,用嘴里剩下的两颗门牙敲打他的下颚,舌尖在口腔里跌来跌去,吞下吐沫时像足球运动员踢球一样用了一些力气。然而,我什么都看不见了。
我想起了某个夜晚,一个习惯穿丝绒长裙的女人依偎着我的肩膀,及时识破了我的伎俩,却仍然毫不防备地带着我这个与毛瑟有些关连的朋友回到这栋楼里,将厚厚的一摞书叠在我的屁股下,讲一些令人伤感的故事,却不舍得让我坐她的床,更没有因为居所的拥挤感到一丝难堪。如果要我帮她下定义,她是个爱读书的奇特女子。
一想起这一幕,我不由得悲从心中来。
“谁叫她喜欢穿丝绒长裙的。”大爷不慌不忙地说道。
“那是毛瑟送她的。”我继续瞪大眼睛,新哥却在背后扯我,我挥手将他的手甩脱,“她哪天死的。”
“就在昨夜。如果你们来得再快点儿,或许能将十辆警车堵在巷子口。”
“怎么死的?”
“人有千万种死法,但每个人都只能选择一种,有时候还不好选。”
“你只要把你知道的告诉我。”我不喜欢听他讲话的口气,他没有任何优越感去评判死亡一类的事情,我感谢生死折磨的真切已经离他很近,也很庆幸他活到这个年纪还很顺利。我的生气比伤心更强烈一些。我大声提醒他道。
“跳楼,没多大动静,就像走路的时候一不小心崴了脚。”他和我说话,但不肯看我。他知道我有些生气,这从他微皱的眉头上就能看出来。然而这和他又有什么关系。
我重新点了烟,长长地吸了口。我似乎再也干不了别的,除了支着身子站在那个老头面前。我的脑袋一片眩晕。
抽烟是我的老习惯,生活就是由一些老习惯支撑着,如果把这些看似平常的东西都抛掉,我的生活就会干净得像临死前瞪着天花板一样无聊。
我突然想起什么,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烟,递给了对面的老头儿。他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竖着烟卷在桌面上重重地敲了几下。我递给他火,他吧嗒地抽了起来,顺着我胸口的高度看着烟雾缓缓升腾。
“小伙子,看得出来你不是个坏人。”
我迈步离开他,他大概是望着我的背影说的,也可能是低头对着烟头说的。
然而,我对坏人没什么概念,我以为我就是。所以,我头也不回地走了,没有理会这样的话。
新哥跟着我一声不吭。这样的事也没什么好说的。
向东穿过南岭山脉,天气变得有些潮热,当车子费力攀上高坡又找了条土路从山谷里往下穿行的时候,厚厚的一层水汽盖住了低洼荒野,就像从大地突然长出的蘑菇之类的东西。
到处都是翠绿的植被,各处没有什么不同,没有一处让人舍得着眼的地方。我抓着方向盘,紧盯着道路的尽头,使劲踩着脚底的油门,车子在泥泞的道路上飚行。
乔系紧了安全带,突出的肚皮上勒出一指多宽的深印。他的卫衣没有抵挡住他的紧张,狂风将他的衣帽吹得像个气球,有些烦恼在折磨着他。新哥尽管被车尾甩得摇来晃去,但他好像一点儿也不担心,即使好几次我差点将车子开进山沟里,他也只是重新将那条断腿提到杂物箱盖上。
太阳正不慌不忙地在头顶与我们交叉而过,等到我将油箱里的汽油消耗得就要一滴不剩的时候,新哥率先打破了沉默。
“我一直以为这条路是直的。”他在反光镜里摘下墨镜,从后部车车窗照进来的白光让他的脸看起来白茫茫一片。
“夜里才是。”
“白天躲不过!”
“我们只是习惯了在白天遇到一些事情,到夜里去解决。”
“当一个人掉进水里,要么被淹死,要么被水撑死。”
“大嘴乔,你说哪个好点?”我转头问乔。
“都差不多,那个滋味我还记得。掉进去的时候如果随手带了一根高尔夫球杆就再好不过了,即使于活命没什么好处,即使死不了那么顺利,那么,也得在死神的头上来上一下。”乔说。
新哥在笑,有赞誉的意味,更多的是在赞许乔恢复好的嘴巴肌肉。虽然乔的脸上留了两道长疤,颜色一深一浅,就像脱了衣服站在一起的姐花妹,但不影响他将一句话完整地讲完了。
“你掉进去过对吗,你觉得毒品怎么样,你他妈是个地道的小白脸。我恨死毒品了,我恨透了,你把我带进坑里了,你这个活该被敲死的家伙.....”我突然感到很愤怒,很无助,我朝着乔大喊。
乔嗫嚅地看着我,小心地别过头。
“七叔在竞选商会主席,他说这对于他来说很关键,虽然年纪老了,但还有些抱负,老人的心思谁懂。他让你消停点儿。”过去很久,新哥淡淡地说。
没有一个人想说话了,每个人都有心事,每件事都值得去想。阳光从山谷的正上方爬上车顶,就像铅块压着车身。我继续踩着油门,要将邮箱里的油用得一滴不剩。
我心急如焚地想回到一个好地方,一个能让一个人安静的地方,将身体清洗干净,用热毛巾敷一下发青的眼眶,耐心地将头发梳理整齐,用剃刀将那些不讲规矩的腋毛剐掉,用一根食指摆出开枪的姿势朝着头上开一枪,然后握紧拳头将还留着自己清晰面貌的那块大玻璃敲得粉碎。
再爬上床,被子盖着双腿,摆好睡觉的姿势,手上拿一杯高度白酒喝下去。
在睡着前大概会想起一些不好不坏的事情,但希望时间不会太长。
我会想到,珠江口在一个昼夜的倾盆大雨里被淹没,警察腆着大肚皮在街上巡逻,有些受不了美丽诱惑的女人穿着超短裙招摇过市,小商贩用冰冻鱼当做新鲜食材送到金门酒店的饭桌上,一个中了圈套的赌客被剥光身子扔在大街上,他吃了不该吃到的饭菜,用一根细得发亮的牙签剔牙,然后在用完之后将牙签扎进某位毫不知趣的美女的大腿里。
每件事之间都有些联系,我们感到困惑只是因为还不够执着,就像七叔在当选商会主席之后,他需要人擦皮鞋,需要人一如既往地帮他料理生意,有时还会付给医生500块的小费帮他保守疝气的秘密。
如果他愿意,他可以买通任何一位金融代表和大法官站在他身后不到一尺的距离,用一个能照得清远处苍蝇的长焦镜头将这一幕印刷到《香港商报》和《深圳青年》上。他留小胡子,憨态可掬,头顶的银丝散发出慈祥的坚毅,眼睛一眨不眨,站在那里不需要说任何一句话。
他的样子就这样刻在收银台上,让每个人都会觉得在哪里见过这个糟老头子。
人们花大部分工资偿还买他开发的楼盘欠下的贷款,用兜里剩下的几块零钱去地下博彩碰运气,拿最高的期望等待明天,然后拿某个快乐的清晨醒来发现自己一分不剩。
我不能再为这些烦恼。酒精就像止痛药,即使你哪里都没感到疼痛,它也能把你弄得意志昏沉,精神萎靡。我得喝上几杯。
我开车回到酒店已经是黄昏。在这样的大都市,如果你不清醒地抬头看看天空,永远都不会知道现在是几点。永远都不知道你会遇上谁。
当我抬起头望了一眼,太阳暗金色的光芒已经照得屋顶乌黑发亮,一个苗条的身影就站在前厅的大理石台阶上望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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