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法则一:永远不要盖过上司光芒
关于头狼
在体制内,我比较尊敬有能力的人。
但是,我特别反感大学刚毕业还没当过兵的国防生做我的上级,曾各种不服。
于是,年轻的上级才和我有不愉快,一些小绊子,让人觉得很不愉快。
离开体制,跟于某合伙开了家工作室,他是老大,面对安排,面对管理的无能,我又是不服,于是自食苦果。
幼稚!
头狼,有明确的的头衔和职务。也很有潜在的被大家默认的头狼。无论那种,首先要搞懂一个团队,谁是制定规则的人。制定规则的人,便是头狼。
不管哪方面,有多么不堪,只要是头狼,就该受到相应的尊重和待遇。
不会游泳的人,放到哪儿,都是不会游泳的。明白不了这个道理,换到那儿,都是混不好。
头狼,披荆斩棘,坐上了头狼的位置,担负的责任风险最大,综合能力也最强,理应受到尊重。
再者,头狼自尊心必定极高,不然,干嘛要创业,干嘛要做老大。
如果不知天高地厚,心理、行为上觉得比老大强,这种优越感,会迅速让你收到教训。如果学不会,那么后面会一直碰到。
正如,生活是一名很好的老师,会一直教你没学会的东西,直到学会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