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交通事故案件,两辆货车相撞,一辆车上的司机死亡,另一辆货车上的司机受伤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受伤的司机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司机马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死亡司机的家属情绪激动,要求巨额赔偿,并要求赵某承担刑事责任。赵某车辆所挂靠的公司派出人员到交警队与马某家属进行协商,但由于双方之间没有足够的自信,协商没有进展。
在马某安葬费的协商上,赵某不愿意出钱,保险公司不愿意先赔付,一度陷入僵局。后来在交警的协调下,赵某所挂靠的公司给了三万元丧葬费。而为给马某买墓地,花去的丧葬费,以及来往的费用,马某家属一共花了七八万,赵某所挂靠公司给的三万元丧葬费远远不够,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加深。
由于赵某腿部骨折,做过三次手术,虽然赵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马某家人,但段时间内还不能收监。
马某家人打算先提起民事,要求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但赵某挂靠的车公司不提供车辆的保险信息,马某家人手里赵某车辆的纸质保单,或者电子保单,不能确定是哪家保险公司承保的。
马某家属向交警部门询问,由于事故车辆均全损,双方司机一死一重伤,车上的驾驶证、保单等物品都没有找到。赵某记不得是哪个保险公司,交警部门也就没有留下具体承保保险公司的信息。
马某家属聘请的律师刘某向赵某车辆挂靠的公司询问出事车辆投保的情况,但该公司迟迟不给恢复。
打电话给赵某保险公司的现场理赔员,理赔员称保单涉及投保人的个人隐私,让律师向赵某车辆挂靠的公司询问。
搞了半天又转回来了。
马某家属没有办法,让律师想办法查到对方车辆的保险信息,尽快立案。
刘律师经过分析认为,向赵某询问车辆投保情况最直接。
于是刘律师拨通了赵某的手机号。一听是马某家属委托的律师,赵某刚开始有几分警惕,说他不知道车辆保险的情况。刘律师告诉赵某,他的车上买了全险,他个人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他应该立即提供保单信息,配合理赔。另外,赵某涉嫌交通肇事罪,马某家属并没有特别追究,不然的话赵某这个春节可能就要在看守所里度过了,赵某应该积极配合民事诉讼,使马某家属得到应有的赔偿,安抚马某家属的情绪。刘律师还告诉赵某,不要因为拒绝提供保单而让马某家属认为赵某不积极理赔,对他不谅解。
赵某听了刘律师的话,感觉很有道理,积极理赔确实对自己有利。于是赵某表示他可以向车辆挂靠的公司索要保单,很快就可以给刘律师发过去,并请刘律师能够多安抚马某的家属。
不到一个小时,赵某就将他车辆上的电子保单发给了刘律师。
这件事告诉我们,有些事只要找对人,找对方方法,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