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迷上了一本小说名字叫《草房子》,我最喜欢里边的秃鹤了。
故事是这样讲的。秃鹤与桑桑从一年级开始, 一直到六年级都是同班同学,秃鹤应该叫陆鹤,但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油麻地的孩子就都叫他为秃鹤秃鹤所在的那个村子,美到秋后那枫树一树一树的红了起来,红的十分耐看。那些秃顶在枫树下微微泛着红光在枫叶密集处偶而有些空隙,边那边有人走过时就会一闪一闪的亮,像沙里的瓦片秃鹤已经多次看到这种笑了,但在深深的记忆里,秃鹤在读三年级之前似乎一直不在意他的秃头。秃鹤的秃是很地道的,他用长长的好看的脖子支撑起那么一颗光溜溜的脑袋,那颗脑袋绝无一丝瘢痕,光滑的竟然那么均称阳光下这颗脑袋像打了另一班了,让她,让他们的同学们无端地想起夜里它也会亮的。要读三年级时,偶然的好像是在一个早晨,他对自己的秃头都在一起来的。秃鹤的头现在碰不得了,谁碰他就跟谁急眼,就跟谁玩命。托英不在快活了,那天下大雨,秃鹤没打雨伞就上学来了。天虽然下雨,但天色并不暗,因此我在银色的雨幕里秃鹤的头就是分外料。雨沙沙沙的打在主页上,然后从缝隙中滴落到他的秃头上,他用手摸了摸头,一脸沮丧地朝河上望着水面上两三只。羽毛丰盛的呀,鸭子正在雨中有着一副很快乐的样子,晚上回到家他对父亲说我不上学了,有人欺负你啦,没有人欺负我,那为什么不说不上学?我就是不想上学,秃鹤看了父亲一眼低下头哭了,父亲似乎突然明白了什么。什么?第二天父亲没有逼没有逼秃鹤上学去,他去镇上买回几斤生姜,有人教了他一个秘方,他把这一点告诉了秃鹤,秃鹤就坐在板凳上一声不吭。一声不吭地让父亲用切开的姜片在他的头上来回擦着萧山,他们见到托应识涂一涂英依然还是那个秃子,只不过那秃头有了血色,像刚喝了酒一样,不知是指月还是春还是乡村当初。当秃鹤走进教室时,闻到了一股好闻的生姜味儿,便轻轻说出声来,教室里有生姜味儿,秃鹤坐在那儿不动,当他感觉到马上可能就有一个或几个鼻子顺着气味的来路秀啊秀的要秀到她。又秀的要秀到她,并要嗅到他的头上时说了一声我要上厕所,赶快装出憋不住的样子,跑出了教室,他跑到河边上用手抠了一把烂尼涂在头上,然后再用清水洗去。七七四十九天过去了。秃鹤的头上也仍然毫无动静,夏天到了,当人们尽量用从身上脑袋上去掉一些什么时,脱英却戴着一顶父亲特地从城里买来的博茂出现在油麻地人的眼里。
这个故事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