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从超市回来,正好碰见对面情侣在搬家,男生把大件行李一件件抬到电梯口,屋子里的女生几乎快要失去了拾弄物件的耐心,她沮丧地对折返回来的男生抱怨道,“我再也不想搬家了。”
那是一个秋天的傍晚,我走到长廊的倒数第二个房间,按下密码,蜷进了自己的小小公寓。数起来,这些年我也搬过不少次家,冒冒失失地东奔西跑,无论住在哪里,心里都觉得总有一天会离开,像爱一个人似的。
最早的时候,钱只够租得起单间,房间潮湿又昏暗,没有阳台,阳光也照不进来,衣服只能提到楼顶去晒。一次水表的接口处突然坏了,噗噗地往外涌水,漫了一地,想关也关不掉,还被浇淋了一身,只能狼狈地跑出门外,向路过的邻居求助。后来慢慢的,可以租得起带阳台的房子,只是那阳台和厨房是连在一起的,做饭的时候担心沾上油烟味,总要先把衣服收进去。
再后来,有了更多一点选择的权利,挑环境,挑朝向,租了套足够宽敞的复式,尽管它依然有美中不足的地方,但不管怎么说,有独立的阳台和厨卫,比之前方便许多。
今天夏天,我回到熟悉的城市,搬到了两室一厅的新公寓,买到了心心念念的丝绒绿沙发,铺满月季花的地毯也是越看越喜欢,一物一什都是认真筛选后请进家里的。和以往不同的是,我觉得这次我可以住得久一点,像忘掉一个人似的。
我可以像曾轶可《新的家》里唱的,一直住到窗子变亮,天气变朗,忘掉过往,忘掉之后还可以继续住下去。
像待在一个人心里,又收拾好东西搬出来,从此自顾起居,再不回头。
昨年冬天我说过,我要把平静还给自己。在做出这个决定的前两个月,我还在一段感情的泥淖里吃力挣扎。我站在楼下打电话,听着他细数我的不完美,我不顾姿态地声嘶力竭,从来没有这样歇斯底里,从不喜欢大吵大闹的我,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心力交瘁按下挂断键的那一刻,才突然看清楚了:这不是我想要的。
后来,他打电话向我道歉,在电话那一头涕泗俱下地挽留,可是我已经不想再从玻璃渣里找糖吃了,我想要完完整整的一块糖。
那时我总会问身边的人,我是不是真的不够好,不配。朋友回答,不是你不够完美的问题,只是他爱与不爱。妈妈用行动告诉我,她一直站在我这一边。在那些缝补缀合似的温暖宽慰里,人生的风口才似乎变得可以忍受。
我想,就算不完美又怎样呢。上次去药店问祛疤膏,店员看着我左腿膝盖上那一小块暗红色的增生性瘢痕,可惜地说,“哎哟,这以后该怎么穿裙子呀。”但最后我还是照样随心所欲地穿着短裙,坦坦荡荡地往前走,不再掩饰那块没有照顾好的伤口。
我依旧可以风尘仆仆,横跨江川,伤疤才不能阻止我,翻到山的另一边,追逐新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