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15年1月2日,孟某委托李某采购一批信阳毛尖茶,并给了李某一份1年期限的授权委托书。5月1日,孟某通知李某取消委托,并要求李某交回授权委托书,李某因故未交回。11月2日,李某以孟某代理人的名义与不知情的曹某订立了一份价值10万元的大红袍茶叶买卖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有?(不定项)
A.孟某可以随时取消委托,但需赔偿李某所遭受的损失
B.如孟某不追认大红袍茶叶买卖合同,曹某有权请求李某赔偿损失
C.如孟某不追认大红袍茶叶买卖合同,曹某有权请求李某继续履行合同
D.无论孟某是否追认大红袍茶叶买卖合同,曹某均有权请求孟某和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A、B、C
关键字:
1.委托
2.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
与被委托人、代理人相对应的法定代表人,行使职权,代表法人行使权力,不需要委托书。
3.取消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任意解除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4.以XXX名义:代理、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分类: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行使代理权
本题中,孟某已经取消委托,且委托购买毛尖,实际购买大红袍,超越代理权。
5.不知情:曹某属于善意第三人
综上,本题为无权代理,购买合同效力待定。
1.孟某行使委托的任意解除权,取消李某的委托,并进行相应赔偿。——A选项正确
2.曹某可向孟某行使催告权。(催告权,非形成权)
3.孟某可确认代购合同,与有权代理,正常合同等价。
4.孟某可行使撤销权。李某的无权代理行为,与孟某的意思不一致。
5.曹某在得到孟某确认前,可行使撤销权。
6.孟某行使撤销权,合同无法履行,此时曹某可行使善意相对人的选择权,两种方式,择一赔偿:第一,要求李某履行合同;第二,要求李某赔偿损失。——B、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赔偿的限额性:行为人事实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究其受到损失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7.若曹某知道李某无权代理,则属于恶意第三人。
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代理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