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前,我正在读《富兰克林自传》,读了一半放暑假了,书留在开罗,人却回国度假了。即便如此,富兰克林也是朋友了,今天就谈谈我对富兰克林的初步认识吧。
1、 爱读书
富兰克林的学历并不高,只上过几年学。但他十分爱看书,恰好他家的藏书比较多,不管是宗教的还是人文的,他都有所涉猎。
那时的书籍还比较珍贵和稀少,他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去找可读的书。他去了新的城市居住,还千里迢迢地把老家的书托运过来。
当时比较流行评论,富兰克林曾自印小册子对某些人的观点进行批判。而为了更好的辩论,他曾经刻意去读一些哲学家的书,学习他们的辩论技巧。可见,当时的富兰克林很懂得主题阅读。
富兰克林还很懂得联机学习,他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和当地的文学爱好者组成一个学习圈,分享心得,交流习作等。
2、 爱较真
富兰克林一开始在哥哥的印刷厂工作,学会了印刷技术,他是一个精益求精的技工,也很有研发精神。
富兰克林的第一份事业就是开了自己的印刷厂,他自己技术好,而且肯吃苦,为了排版,他每天工作到12点。而正因为这份勤勉,让他获得了好声誉,带来了生意。
一个人聪明爱读书,又较真勤劳,没道理不成功啊!
3、爱搞事
读书和较真,学起来不是特别难。但搞事精神,就不是那么容易学的。
年轻的时候,富兰克林就自印册子抨击别人的观点。后来之所以有了沉默的箴言,估计是早期抨击言论已经说得太多的原因吧。
看个书,也经常整成团体活动,城里优秀的文艺青年都是他的朋友。
富兰克林开创了很多个第一,比如世界上第一个图书馆等。
他是著名的科学家、公益爱好者,还是伟大的政治活动家。
最后,就用一个故事来结束今天的介绍吧。
富兰克林想做一个实验:用电流电死一只火鸡。不料接通电源后,电流竟通过了他自己的身躯,将他击昏过去。醒来后,富兰克林说:“好家伙,我本想弄死一只火鸡,结果却差点电死一个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