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修订印发《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为新时代党的工作机关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这一举措既是巩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的关键一步,更是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强化党的组织建设的战略之举,必将推动党的工作机关在新征程上履职尽责更有力、服务大局更高效。
党的工作机关作为实施党的领导、推进党的事业的“中枢枢纽”,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新修订的《条例》旗帜鲜明强化政治要求,将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做到 “两个维护” 贯穿始终。从明确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的工作原则,到要求党的工作机关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条例》为各级党组织校准了政治航向。实践证明,只有把牢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党的工作机关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中保持定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一贯到底、落地生根。
规范运行是提升效能的核心保障。《条例》立足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对党的工作机关设立、职责、决策与执行等作出全流程规范。在机构设置上,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鼓励合并设立、合署办公,避免职能交叉;在决策机制上,坚持民主集中制,明确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完善调查研究、合规审查等程序;在职责履行上,厘清党委与工作机关权责边界,确保各司其职、协同推进。这些制度设计直击以往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流程不畅、效率不高等问题,让党的工作机关运行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提升治理效能注入制度动力。
担当作为是彰显价值的关键所在。《条例》明确党的工作机关既要当好党委“执行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也要做好参谋助手,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务实建议。面对中国式现代化的繁重任务,党的工作机关必须聚焦中心大局,把履职尽责与服务高质量发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结合起来。通过加强调查研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各项工作更贴合实际、更符合民心;通过强化风险预判、筑牢安全底线,为事业发展保驾护航。唯有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才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让党的工作机关成为推动事业发展的 “实干先锋”。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条例》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党的各级工作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完善配套机制、强化队伍建设。让每一项规定都落地见效,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忠诚履职,党的工作机关必将成为坚不可摧的战斗堡垒,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