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子联系我了,我们约好了周日晚上去音乐酒吧看一个小众乐队的演出,我们都很喜欢那个乐队的一首歌,其他的歌我有听过,可实在谈不上喜欢。
和晴子相识,是因为我们曾经在同一个大学宿舍住了一年,在一起上了一年的课,后来她转去别的学院学了经济,我们的关系却还没有断,尽管不住一个房间,却还是在同一幢宿舍楼,她还是会跑回来找我聊天。
还记的第一次见她,她是个会微微笑的白富美,微卷的长发、白皙的皮肤、精致的脸蛋,但不是一般的美女的样子,而是冷冷的、有点文艺和忧郁的气质,总之,那时的她有些让我觉得不太敢靠近。
后来因为都喜欢三毛,崇拜张爱玲,互相推荐喜欢的书和电影,尤其是变成了同一个乐队的粉丝,我们开始走的很近。那时的日常总是,“哎,那个某某乐队唱歌那首歌好好听,我发给你听下啊”,以及“某某电影上映了,周末一起去看 ”吧,我知道,我们俩之所以喜欢这些东西,是因为这些东西是唯一可以让我们逃离这破落现实的美好存在。我们不安心囿于这破落的四五线城市,不愿待在这个普通二本高校,我们总是心有不甘。
我是在和晴子交往的时候体会到的阶级的差别,这里的阶级,是用金钱划开的巨大鸿沟,我知道,那跨不过去,但并不影响我和她成为朋友。我们喜欢的乐队总会有很多演唱会,其实票价并不贵,可是再加上住宿和车费,就快赶上我大半个月的生活费,所以,晴子每次邀请我一起去看演出的时候,我总是不敢答应。唯一一次答应下来,是因为我被所谓的男友抛弃,打算体会一下不一样的生活,而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演唱会所在的城市是我喜欢了四年的那个男孩上学的城市南京。
记不得是因为没票还是为了省钱,我和她买的都是坐票。是的,从那个鲁西偏远的五线城市到南京,要坐11个小时的硬座。临行前,我带了本叫《青木川》的小说,耳机里塞的是网易云的那几首我最喜欢的歌。那时刚用网易云没多久,以至于播放列表里没几首歌,可后来我知道那11个小时是有多漫长,因为那几首歌的平均播放次数已经达到了40多次,不是歌有多好听,而是黑夜太漫长。去的时候,那本小说看完了一半,回去的时候,我在到站之前看完了最后一半。
下了火车,出了地铁,我和晴子的第一站是南京大学。这样的安排是我提前计划好的,尽管短短两天一页,我还是尽我所能把行程安排的满满当当,我想我体会一下他嘴里的南京城。初秋的南京,空气依旧湿润,鼓楼站的地铁还在修,公园里茂盛的树枝依旧那么有生命力。尽管坐了一夜火车,可在看到可爱的南京那一刻,我还是觉得都值了,因为那是南京,那是我爱的人所在的地方。其实,我之前提过我想过来找他看看他,他只是问我来了要住哪?后来就发了那封他不爱我可是还试着和我谈了100天恋爱的分手信,于是我在分手后和晴子一起来到了南京。
来之前,我一直在听李志的那首《我离开了南京,从此没人和你说话》,其实那不算首严格意义上的歌,只是一段没有歌词的哼唱,可它竟意外地好听,有点哀伤的气质让我忘不了他,也爱上了南京。
那场演出在晚上,其实并不是单纯的偶像的演唱会,而是一场音乐节,一场年轻人和年轻音乐人的盛会。为了看到喜欢的乐队的演出,我们下午三点就开始在舞台前等待,下午的演出往往没什么看点,有国外不知名的乐队的狂嗨,能够看出来是明显的假唱。当然也有惊喜,会发现之前在耳机里的居民在现场的演奏会那么好听。是的,即便台上并不是你喜欢的乐队,可当音乐想起,年轻的人在呐喊,你自己也会忍不住一起欢欣鼓舞,我曾有过一瞬间的热泪盈眶,我想不是因为他们唱的有多好,可能因为我还年轻,没有机会流淌热血,却能流下热泪。
我和晴子喜欢的乐队叫好妹妹乐队,我们这些粉丝尊称他俩为国民碧池,一个是长的很好看的秦老师,一个是唱歌好听的工科男张小厚。喜欢上他们的第一首歌也是晴子在豆瓣上推荐给我的《送你一朵山茶花》,她那时信誓旦旦地说我一定喜欢,其实那时我自己还没弄清楚我真正喜欢什么,可能就是因为她那时的坚定和对我的了解,我才和她成了很好的朋友。
好妹妹乐队演出之前,是宋冬野的演出,没错,就是那个唱了《董小姐》的宋冬野,他唱了一些新写的歌,可能是颜值不够,那些比不上《董小姐》好听的新歌年轻人并不买账,他们还是呼唤董小姐,台上的宋冬野一脸无奈但他还是唱了,直至今日,宋冬野还是没写出比董小姐更好的歌。
终于,等待了四个小时的好妹妹乐队演出开始了,秦老师还是花容月貌歌声动人,小厚则像是守护在这朵鲜花旁边的太阳永远温暖照人,那时他们唱的很多歌我还没听过,可是当大家都跟着合唱时,一起为喜欢的人呐喊时,我便意识到,即便我们都是陌生人,也因为有着同样喜欢的乐队而有了某种说不清的关系,有了一丝微妙的牵绊,后来我明白,那种丝丝暖意是在温暖着我让我不再孤独。
那天有点奇怪,甚至在去看演出的地铁上,都是晴子在叽叽喳喳说她有多么多么开心,我却因为知道了这条地铁线的终点是他的学校而有了复杂的心思。我终于踏上了驶向你的路,却不能为你停留。而到了演出开始,我们俩反像是换了过来,我开始忘掉所有的不快随着音乐摇摆,晴子只是静静地观看不时拍照录视频,后来她告诉我,和我去南京是她最愉快的经历,甚至因此也对南京这座城产生了好感。
音乐节的演出舞台有好几个,这个舞台的演出结束可以选择去别的舞台看喜欢的乐队和歌手,我们换舞台的过程中去买了大杯的啤酒,因为带去的矿泉水已经喝完而音乐节现场只有啤酒能买来解渴。我已经不记得自己怎样喝下去那慢慢一大杯冰冰凉的东西,只是当时觉得解渴又好喝,带着它去看了郝云,那个唱着“慌慌张张,匆匆忙忙,也许生活总是这样”的北京青年,我记得自己穿了裙子,随着巨大的声响扭来扭曲,身旁是安静的晴子,即便她不言不语,我也知道,她的心也是和我一样雀跃的。
我在想,长久以来,晴子之于我是一种怎样的存在,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可每次的时光都让人难忘。她向我诉说心里的苦闷彷徨和不可告人的伤,我像小鹿一般守在她身边聆听安慰,我知道,音乐节那晚雀跃的我和安静的她也是在进行疗伤,那晚我跳的有多开心,我的心里就有多少无声的心碎。
现在,晴子已经成了我生活中的一种独特的象征,她像是无声的闹钟,会永远提醒我让我去追逐想要的生活,去热爱自己喜欢的事情,去遇见自己思念的人。她又像我生命中的一股清风,能为我扫去俗世的尘埃,和晴子在一起的时光永远让人难忘。晴子,周日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