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我是应该感谢绵绵,还是应该责怪绵绵,她发来了他的照片。
毫无征兆,微信里竟然是他的照片。
孩子们都已经睡了,我独自坐在客厅里看着韩剧,我之所以喜欢看韩剧,是因为他们的场景拍得格外真实,正如我自己的翻版,我本来沉醉在剧情当中,而手机的短信响了,10086发来消息,微信我是调了静音的,但竟然有响动,我便顺手拿起来看一下,绵绵的消息在最顶端。
这家伙,要么几个月不跟我搭讪一下,要么一打开话匣就夸夸其谈讲个不停,我想看一下她到底使什么坏。
一张又一张的照片,是她在湖北老家的情景,有她的家人,也有一个让我的心为之一震的男人。她都没等到我的回复,劈里啪啦发了一连串,也劈里啪啦说了一大通:
“枝枝,我回湖北了,看我们的全家福。”
“枝枝,你看这个老帅哥是谁?认得不?我谅你也认不出来,哈哈哈哈。”
“枝枝,怎样?看我们全家热闹吧?你要不要下次跟我一起回湖北,去温泉城区的破街道走一走,我们一起回忆一下青春往事?”
“切,你现在是阔太太,哪里愿意回那穷地方,怕把我们的青春往事全都忘到屁股丫后面去了吧!”
那个疯丫头,一点也没变,还跟个中学生一样精灵古怪,一个人自言自语也不顾及我心里怎么想。我早已习惯了的,我当她是亲妹妹,那个年代,我们两个是最好的朋友,住在一个小区,在同一所学校上学,晚上睡在一起,周末玩在一起,甚至是,我跟她哥哥谈恋爱,她也要挂个电灯泡奉陪到底。
那一年,我才十七岁。他从部队回来,我刚从学校回来,去小院那一头绵绵家找绵绵。
他在客厅,蹲在地上,收拾行李,从里面一样样拿出东西。因为路上奔波,又累又热吧,他脱去了衬衣,穿着一件白色的棉质背心,肩膀和手臂全露在外面。肩膀不宽,窄窄瘦瘦的,似乎还没有发育成熟,显得瘦而白,单薄而精细。他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递到绵绵手上,那一刻我知道了,他就是绵绵的哥哥,绵绵说过他快要回家的。他们兄妹情深,从远方回来,是一定要给妹妹带礼物的。绵绵那时还小,比我还小,更是孩子气得不得了,一将礼物拿到手,高兴得一转身就摆弄自己的礼物去了,也没有跟我介绍一下这个年轻的军人是谁。
我站在门口,看着这个清瘦的军人哥哥,没有说一句话,却是动也不动。
军人哥哥终于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好明亮好清澈的黑眼睛,我从没见过哪个男孩有这样一双像大海一样辽阔的眼睛,似乎能藏住很多的东西,与我那样近,却又是那样远,我怔住了,完全怔住了。这是我十七年以来,在我少女的纯洁的心中,第一次看到一个与众不同的男孩,一双如此让我产生别样感觉的眼睛,我们目光相遇,我有种说不出的惊慌。我想喊绵绵,却没有喊出来,我想赶紧跑开,却依然愣在那里,我想将眼睛移开,却没想到,他也一直看着我,眼睛含着笑,特别的温和,仿佛,他也是我的亲哥哥,他正预备过来疼爱我,正如她疼爱绵绵那样。
他一直看着我的眼睛,没有移开,然后从地上站起来,嘴唇动了一下,似乎想开口说话,这时绵绵冲过来,横在我们之间,挡住了我的视线,她拉起我的手,把我拽进她的房间。
我坐在绵绵的床上,绵绵滔滔不绝地跟我讲着礼物的精致,这时哥哥走进房间来,依然带着笑意看着我,问我是不是枝枝,我想他一定都知道了,绵绵时常给哥哥写信,一定有提及过我。我说是,说完就低下了头。我不敢看哥哥的眼睛,我只要与他眼光一交汇,心里就好像有个兔子在奔跑一般的狂跳不止,后来,我知道,这就是小说里描绘的一见钟情。
那是我十七岁的初恋。
哥哥的休假日足有二十天之久,只要周末,他就带我和绵绵出去玩。绵绵叫他哥哥,我也叫他哥哥,他带我们去卡拉OK店唱歌,他唱张学友的,我和绵绵唱孟庭苇的。我不觉得他唱歌有多么动听,但我喜欢听他低沉的男中音。他又带我们去溜冰场溜冰,我和绵绵都是生手,他也只懂一点皮毛,他会先牵了绵绵从这端滑到那端,回来后,又将我从这头牵到那头。在练习溜冰的时候,我第一次和一个异性那么亲密地手拉着手,他是清瘦的,但双手温软而有力。那种被一个相识没几天的男孩如此温柔地牵着手,小心翼翼地在宽敞平坦的场地穿来穿去,既心惊肉跳,又温馨甜蜜,我第一次品尝到爱情的滋味,原来是比我自幼爱吃的苹果还有甘甜一百倍的。
我真希望天天都是周末,天天都能和哥哥在一起。
然而周末很快过完,哥哥的假期也结束了。
我和绵绵一起去火车站为哥哥送行,我感到快乐时光是那样短暂,而与哥哥分别又是如此不舍。我想哥哥的心思一定与我是一样的。他给了绵绵十元钱,让她出站台到对面马路买一样东西,我知道哥哥其实是故意将绵绵支走。绵绵走了以后,我和哥哥肩靠肩坐在站台边的台阶上,哥哥紧紧握住我的手,无限深情的双眼似有好多话要跟我说,却颤动着双唇一句也没说。“尽在不言中”难道是专门用来形容哥哥的眼睛的吗?我那时顽皮地想,但我不敢说,因为,我还是个孩子,根本不懂得风情,但是跟哥哥在一起,我开始领略到什么是爱情。
爱情,就是两个人,相看一双泪眼,纵然不说一句话,也能从对方眼睛里看到那个最纯粹的自己,是如此的单一,如此的纯净,仿佛凡尘世间,万事万物皆远,唯两人相隔尤近,没有杂念,再无忧伤,唯他,就是自己的天子真命,只要看一眼笑一笑,再不孤单,此生只想与他一起,这个念想便自然而来地尘埃落定;就是两个人相握一双手,握得紧紧的,绝不放松,就能从那掌心的温度感到一个缤纷的世界,那是伊甸园的果园,他一直牵住我握住我,在果园里奔跑,然后在一棵高大的苹果树下停下,摘取一个最大最圆的苹果给我,他知道,那是我的最爱。
掌心的余温一直都在,他用苹果向我示爱,这就是我以为的爱情,我在十七岁的时候就懂得了。
哥哥看着我,我也壮起胆来勇敢地看着他,他颤动起嘴唇的时候,终于叫了我的名字,他喃喃地叫着我“枝枝、枝枝”,再不管身边人来人往,再不畏有诧异的眼光在我们身后穿行,他在我唇边盖了一个吻,如此轻柔,梦一般的感觉,我感到脑子都快要失灵了,我感动眩晕,我就要失控,闭上眼睛,我仿佛置身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正是伊甸园,那里有鲜花甜果,那里有琼汁玉液。他的吻是甜的,他的吻又是咸的,因为,我的眼泪滑落下来。
那是我十七岁时的初恋,那也是我的初吻。
从此,我就成了哥哥的女朋友,我们异地相恋整整四年,一直到他军校毕业。
军校毕业之后,他再次以少尉的身份回到部队,在那里,他遇上了一个体型娇小性格温柔到极端的当地女孩,女孩很爱他,他似乎也对她动了心,他在我与她之间徘徊,矛盾,
我向他提出分手,索要我所有寄给他的情书和相片,他在我面前忏悔,我忍住痛苦倔强地绝不流一滴眼泪,我宣告我要出走南方,从此以后永远不要再见他,他哭着请求我原谅,并提出承诺即刻与我结婚。我铁了心肠一般甩开他的手,绝不给他留一点余地。
我绝不相信,背叛的爱情还可以破镜重圆。
我落寞地离开家乡,离开与他相识相恋之地,来到南方的繁华城市-广州,被掏空的我,在那里寻找一席之地,日以继夜以繁忙的工作救赎自己、麻痹自己,蜕变、重生。
五年之后,一直孤单骄傲的我,遇到一个小我好几岁的清纯男孩,他拼命追求我,我被他打动,又过三年,我与他结婚生子,组建幸福的家族,现在他是一家汽车公司的的老总,而我,是一位全职太太。
我花费了整整五年的时间,很努力很努力地将他忘记,很用力很用力地洗掉他留在我脑海里的记忆,我再用十年的时光,忘记我的初恋,忘记他的模样,忘记了往事是怎样在我心头瘀积成伤,忘记了他,完全忘记了他现在身处何方。我身处南方,安然靠着自己舒适的沙发床,却被绵绵告知,他此刻回了湖北家乡,我曾去过湖北他的家乡,那时竟单纯地以为我会成为他的新娘,他的家乡,屋前山后,都有他牵着我的双手走过的地方。而他,竟然还在照片里面笑,如此双目有神,如此满格的一脸阳光,原来还跟年轻时一模一样。
正在这时,电视里的男主正因为跟女主吵架,“砰”的一声巨响甩门而出,我被震了一惊,我的心也咯噔一下颤抖得沉重。
我不能否认,无论是在我心里还是在我眼前,他永远都是我十多年前曾拼命想往过的那样的英俊,那样的眼里含着笑,那样的深情动人,哪怕他只是对着镜头,哪怕他人已步入中年。十七岁的时候,我曾认为,世界上风靡万千少女的美男子,都不过如此,唯有我自己的真爱,才是唯一的天使。
直至如今,他竟然还是那样的好看,还是那样的迷人,我盯着他的照片,看着出了神。
照片里可谓人丁兴旺,有他的父母双亲,有他的哥哥姐姐们,还有绵绵一家,当然,也有他一家。时隔多年,他也拥有一双儿女了,那个倚在他右边肩膀下,怀里抱一个幼童的女子,想必就是他的妻子,她笑得那样会心,那样欣慰,她是端庄的、有韵味的女人。而挽着他胳膊的个子就快有他高的女孩,应该就是他的女儿,活泼灵动的大眼睛,白白的皮肤,跟他年轻时如出一辙。
他笑着,露出来几颗牙齿,不经意的,但是非常地真实,我看到了一个真实、深情、有责任感,有抱负的他,即使他并不属于我,但他的本性是永远不会变的,我了解这样一个原始的他,我信任这样一个真实的他。他真的笑得非常开朗,非常阳光,似乎于生俱来从就不曾携带过情殇。既然他笑得那么开朗,想必是婚姻生活美满,想必是事业有成,想必是凡事皆无缺憾,也想必是我于他心早已无牵绊了吧。
我又何尝不是这样?
时隔多年,失败的初恋,情人的恩怨,早已成了过眼云烟;往事提及,也只是心为之一颤,情为之一动,那也只是小小的一念之间;而最牵挂最放不下的,毫无疑问,是枕边的爱人和怀里护住的孩子,他们才是真实存在,他们一天天一年年永远相守在我的身边。
这么想着,我也学着他的样子,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