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给我买碗面条吃,吃完面条,我就是你的亲儿子。”他现在那扇门外,对在屋里边的何小勇说。
那一刻,他实在是很委屈。满脑子里只有一碗热乎乎的面条在蹦哒,可是没人愿意给他买。
养父带他母亲和两个弟弟去吃面条了,他只能挨饿,只能联想胜利饭店里那碗面条的味道。
“你给我一碗面条吃,我做你亲儿子。”他被何小勇扔出巷口后,向西走去一路上见个男人就这么说。
可怜的娃啊,那时他该有多绝望。
饥荒时期,吃一碗面条那是奢侈的了。
他是《许三观卖血记》里的一个人物一乐。
当我看到小说里的这段情节时,我脑海里浮现了自己的弟弟。
我小时候的生活,虽然说不上没饭吃那么严重。但也不是想吃面条就能吃的。大多时候是喝玉米粥,偶尔有餐大米饭吃。
有个晚上,晚餐是煮一锅面条吃,而且煮面条时,家里人还加了两个鸡蛋,算是丰盛的晚餐了。
爷爷,爸爸妈妈,我和弟弟一家人吃着香喷喷的面条。
弟弟吃得很快,第一碗面条很快被他一扫而光。他接着自己去盛面条,为了找到汤汁里细小鸡蛋羹,弟弟几乎是全身心投入的状态。
“喵……”“乓啷!”“啊哈……”突然间猫叫声、碗摔碎声,弟弟哭喊声瞬间炸响。
等还在饭桌边吃着面条的我们反应过来时,都忍不住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了起来。
原来是,不知是谁家的猫在我们家后院叫了一声,把弟弟吓得把碗一扔,人也跳到妈妈身边了。
时过境迁,现在的生活比那个时期的生活好得太多了。可是现在吃面条的时候却没有了那时候的美味感了。
现在各种各样的食物,让我们都随时可以吃得到,生活太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