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不会突然很想去见一个人?拼尽全力、无论如何也要去见的人。
从青海回来的火车上,一路的戈壁和丘陵连绵不绝。我突然很想见程炀,很想。列车越临近北京,我越想见他。原本已经订好直接回学校的车票,毫不犹豫就退了,那刻我的心里陡然升起了一个念头:程炀,如果我这次不见你,那我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见到你了。
我不留恋这个城市,唯一留恋的,只能是你。
我给程炀发信息,我说我到北京了,要来找你。
他很快回复我,几点?我来火车站接你。
望着车窗外飞驰过去的风景,就像我生命中再也回不去的过去,就像和程炀的第一次相遇。
第一次见程炀,是在大一的同乡会上,他是高我一级的学长,吃饭时我们恰好被安排坐到了一桌。他穿着白色的T恤,留干净利落的平头,微笑着跟我说话:没想到我们来自一个地方的。
后来,酒足饭饱之后,有人提议玩真心话大冒险,轮到我的时候,竟被人要求和左手边的男生一起给大家跳华尔兹,而坐在我左手边的就是程炀。
我有些不好意思,红着脸坐着一动也不动,倒是程炀,已经站了起来。他迅速地凑到我耳边,轻轻对我说:“没事,就是给他们做个样子罢了,逗大家一笑,你快点,要不然他们会换别的花样整你,可没那么容易就放过你。”
我抬起头看程炀,他的表情在明晃的灯光下显得很温暖,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我也不再局促,大方的站了起来,准备和程炀一块给大家跳舞。
“怎么跳?”我问他。
还没等我话说完,他已经握住我的手,用同样紧张的表情望着我,说道:“其实我也不会,不过咱们瞎跳两圈应该就能给大家唬弄过去,来吧,跟着我就行了。”
就这样,我和程炀在众目睽睽之下,即兴表演了一段蹩脚生疏的华尔兹。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程炀之于我,是一个特别的存在。
我们不会经常见面,偶尔会在自习室见到,偶尔有事情会找对方帮忙,偶尔网上聊聊天说说近况,偶尔一起吃饭,偶尔一起压操场。这种不近也不远的关系,我很喜欢。
我很怕突然跟一个人变得亲近,也很害怕突然跟一个人变得疏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更愿意循序渐进的开始。
大四的时候,程炀离开学校去北京实习,在我眼中,他一直都是一个对未来有着清晰规划,并且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将去做什么的人。
那时我们的关系慢慢变得亲近起来,他时常会跟我说他在北京的情况,部门与部门的斗争,同事与同事的不信任,加班、忙碌、生活不停歇。我从电话的那头,能够切实感受到他的疲惫与无力,也能想象,深夜里拖着落寞的身影回家的程炀,如同一个漂泊的旅人。
大四下学期,他回了学校一趟。我陪他去操场看球赛,一路上,他都沉默着,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好陪他一块沉默。
然而,事情慢慢变得好起来,一年后,程炀在工作上渐渐得心应手,他告诉我,他把生活安排得很充实,努力工作,健身,下班回家后会为自己做美食犒劳自己,睡觉前会坚持读书......我从心底为他感到高兴。
轮到我毕业,程炀专门从北京赶回学校帮我弄毕业设计。那天我去火车站接他,然后我们去了一家很有名的餐厅里吃烤鱼,他坐在我对面,一块又一块的将鱼夹到我碗里,那一瞬间,开始有一些复杂的感情在我心里肆意乱窜。
后来我去泰山,登到玉皇顶的时候,我给程炀打电话,一阵又一阵凛冽的风呼啸过来,我几乎听不见电话那头他的声音,我只是清楚的听见自己在喊:程炀,你知道这儿有多美吗?如果你知道,那该有多好。
火车到达北京,刚出站口,就看见程炀拿着手机半倚靠在扶梯上。阳光斜斜的照射在他的脸庞,好像原本黯淡的世界一下子都闪耀起来。
“程炀。”我叫他,“等多久了?”
“我也刚到。”他向我解释。
我跟着他转了4次地铁、2趟公交才到达他住的地方,一路上,我都一直说话,竭尽全力的向他描述我眼中的青海湖有多美。
程炀,要是你也能看到我眼中的世界就好了。
坐5号线的时候,我们差点在人群里走散。那漫长近乎停滞的一分钟里,我不断在熙熙攘攘中搜索程炀的身影,那一刻,我很害怕,我曾经一个人走过很远的远方,但都没有那一刻来得恐惧。最终,我先看到了程炀,看到他带着慌乱的神情,不停的左顾右盼着,脚一动也不动的停留在进站的路口,直到他的目光对上了我的目光,他才像泄了重重一口气一般,轻快的向我跑过来。
“你能不能不要乱跑,好好的跟着我,怎么能这点路都能把自己走丢呢?”
他的责备来得那样温暖,就像冬日里沁入心脾的一盏暖茶,把整个人浇灌得热烘烘的。
我突然在想,是啊,为什么在程炀面前,我好像什么都做不好。在其他人面前,我是无所不能的钢铁女超人,一个人跑很远的地方、走好多我完全陌生的城市、什么事情都自己完成。因为我不放心别人,不放心别人会做得比我更好,所以我会自己提前把路都查好,绝对不会迷路。
然而有程炀在,我发现自己终于可以不用带脑子就出门,像个白痴一样的跟着他就好了。
程炀说,在他眼中,我就像个小妹妹一样,各种事情都处理不好,甚至连剥荔枝、煮鸡蛋这种小事都做不好,我努力的狡辩,我说:你运气不好,总是遇到我最白目的时刻。
所以,当他把一颗一颗荔枝剥好放在面前,把煮好的鸡蛋拿给我的时候,我真的觉得,脑子是可以丢掉的。
在其他人面前,我用尽全力的去表现我的聪明和勇敢,而在程炀面前,我只想好好当个傻瓜。
“程炀,你要的爱情是什么?”我问他。
他想了想,慢慢开口:“陪伴,是陪伴。就是能和她做很多事情,和她分享很多事情,好吃的食物、精彩的电影、动人的情话、绮丽的风景。我不想我爱的人不能陪伴我,更不想,我不能陪伴我爱的人,所以,两个人在不同的地方,恋爱是很辛苦的。”
我低着头,一声不吭。地铁里突然窜过来一阵阴冷的风,那样的猝不及防、又那样的命中注定。
离开的时候,程炀送我,我们尽量聊那些不咸不淡的话题。临近地铁口的时候,我对他说:“不要送了,就到这儿吧。”
他停下来,在我的斜后方,低低的声音响起来:“那你自己路上注意安全。”
“额,你都还没吃午饭,要不然午饭吃了再走。”
我不敢回头,更不敢抬头去看他,我害怕有些话一旦开口,就再也收不回来了。
终于,我故作轻松的回道:“时间来不及啦,我得走了,要是坐不上火车怎么办?”
“好,那再见了。”
“嗯,再见。”
我和程炀都不约而同的向后转身,朝着彼此不同的方向,毅然决然的走下去,像要忘记来时的路一样。
不回头,再也不要回头。
我们各自对未来都有清晰且慎重的规划,即将在不同的城市为着生活拼搏厮杀,或许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和程炀都很难再见一面,所以,有些话永远都不会说出口。
所以,有些感情只适合放在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