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读书快四年了,云萝不喜欢上海这座城市的浮华,外滩永远是外地游客的根据地,南京路的热闹让她时刻都保持缄默,还有那几座世界著名,高高耸立的建筑物更让她想要迫切逃离这里。
最后一次学生会会议结束,已经晚上十点多了。和学生会的搭档分别后,云萝感觉自己有些饿,转头进了出租屋门口那家小面馆。点了一碗平时爱吃的小面。
耳朵塞上耳机,她喜欢把自己封闭在音乐里。长发和冬衣相互摩擦产生些许静电,她才取下手腕间的纤细发绳,绑起马尾准备吃面。
一旁的老板惋惜似的,看她一眼说:“这手机有什么好?孩子们都离不开,耳机一戴上,注意力就全都放在手机上。我家那个女儿刚上高中,就跟你一样,整天摆弄那个手机。好像手机里的东西比家人更重要。”
云萝耷拉着看手机的脑袋,取下耳机微笑着说:“大叔,你女儿还是花一样的年纪,我都快大学毕业了”
老板自知叨扰,挠挠后脑勺,没再说什么。云萝开始回忆,自己高中时在干嘛呢?左不过还穿戴整齐母校那套死板宽大的校服,课间和邻班那些穿T恤、白衬衫的帅男孩在教学楼过道上偷偷摸摸谈恋爱,她那时即使没有化妆品满身上下也要喷点香水,让自己格外光彩照人。时光过得太快,太感慨这些青春岁月。
一到家,云萝就感觉极其困倦,准备洗涑安寝。手机恰逢其时响起,她没去理睬,因为她知道是谁,毕竟这信息铃声独属那一人。
云萝不慌不忙路过书房,恰好王尔德的那本诗集映入眼帘,随手将它放在床边,就去泡澡了。她小声嘟囔着歌,感叹洗澡才是生活里最轻松的时刻,世间的尔虞我诈和自我剖析的思绪声音都能被水流冲走。
洗完澡,云萝抹去镜子面上的水雾。原来都已经快四年了,脸颊早就没了年少时的青涩,身躯明显雕刻出性别线条,皮肤白皙似雪,胸脯挺傲。女性魅力尽显……
吹好头发,热好牛奶,云萝才躺进被窝里,想了想还是拿起手机浏览那条信息,他好像飞得越来越远了,快结婚了吧。放下手机,捧起床边那本诗集,决定还是翻几页得以入睡。
而面对他远走阿姆斯特丹新婚的讯息,心底才意识到久违的悸动,只是这段感情早已时过境迁。她关了灯,遥看着对面亮堂的窗户儿发呆,回忆十八岁那年第一次遇见他……
高考结束的那个暑假,云萝一个人踏上了去上海悼念故人的旅途,在被高考这个人生转折点困了三年的她,出游时到处走走停停,喜欢游荡张望时感叹:“原来在这些高楼大厦面前,被困于家乡小县城的自己是如此渺小。”
在预订的民宿大堂里,远远就看见那个格外清秀的男孩,手里端着杯咖啡,餐桌上放着一本书,一动不动坐在那儿默念着,他好像在读书上的文字,就连长安慢慢靠近都没发现。随后又拿起放在餐桌一侧的便签纸,在上面写着什么。
云萝好奇他在写什么,就把头凑了过去,字很漂亮,人也漂亮,好像在记录着书里的诗。对方被突如其来的亲密接触吓到,放下笔,注视着云萝的手足无措。
“漂亮小叔叔,你在看什么啊?”云萝为了缓解尴尬,天真无邪的说话音让对方不由一愣。
“王尔德的《莎乐美》。”虽然没有丝毫表情显露,但云萝还是从回答的语气中感受到对方个性里的温柔。
“那好看嘛?”对方好像没了搭理她的兴致,只是默默看书。
云萝自讨没趣,只能等民宿工作人员把她的行李搬下楼。这段空闲时间里,她倍感无聊,只能摆弄自己的相机,趁着对方专心致志看书时,赶紧把镜头朝向他,偷偷“咔嚓”一张,对方似乎毫无察觉。
半晌后,民宿主人才通知云萝,今天客人太多,行李搬运工人忙不过来。她可能要多等一下。还没说完就留下了一脸懵的她。
哪知那个俊秀的男人突然站起身,伸出手摸摸云萝的小脑袋瓜,漫不经心地说:“我比你大不了多少,别叫叔叔。还有漂亮这个词不是形容男人的,不是要搬行李嘛?走吧。”
云萝的心也被他突如其来的善意烘的暖暖的。不禁心底夸赞“原来连说话的声音都那么好听,这个人比起学校那些只会耀武扬威狂妄自大的小男孩,有意思多了。”
缘分就是那么奇妙,命运让你在某个机缘巧合的时刻遇见那个人,就算是一见钟情也要拼命拥有。只是男孩阿修对远在重庆的云萝说,你来上海,我们在一起吧。
云萝如愿考取上海的大学,他们即刻就拥有了梦寐以求的爱情。两个月后不修向云萝正式告白那天才告诉她,第一次在民宿遇见她,手足无措得天真可爱,还有她那声软糯的“漂亮小叔叔”一下就击中他的心,他立马就被长安迷住了。
在分别时,不修偷偷瞥见云萝刷手机的微博,随后悄悄关注。云萝曾以为的缘分,原来是不修顺藤摸瓜得刻意把两个人的距离拉近罢了。
云萝才恍然大悟:“原来你那么会套路撩妹啊,第一次见你还那么高冷不说话,也不搭理我……”
不修不好意思红了脸,好像很无辜一般:“你终于是我的了,那些套路都是值得的。”
当年的云萝深以为,谁说一见钟情不靠谱啊,她和他就是最靠谱的证明。
不修虽比云萝大了六岁,但两个人的相处状态特别安然,哪会存在什么代沟啊!
只是不修性格沉稳内向,云萝天天聒噪的似个孩子。每次闹别扭,不修都会让着她,惯着她。但云萝更喜欢不修被她欺负,拿她无可奈何的囧样。
有一次约会,他俩在校园里闲逛,突发的天气变化让他俩在树荫下躲雨,时间那刻仿佛停滞下来。云萝吸了吸鼻子,顿感氛围格外暧昧。
不修紧紧把她搂进怀里,扣在她脖颈后的手掌用力将她的脸朝里,直接俯过头去,堵住了她的嘴,带着薄荷的甜涩伸进她的喉舌……覆在她耳根后的掌心也渗出不少汗,不知是他的,还是她的。
铺天盖地都是他的气息,她最怀念的味道,不管这个男人在外人眼里多高冷孤寂,但云萝知道,他的吻就如他的一切,是温柔的。
不管是亲吻她的方式,还是搂抱的动作,都能让云萝领悟到不修深深的爱。以至于到现在,云萝回忆起这段感情,她再也没去爱另一个人像爱上他这样肆无忌惮。
那种温柔,只有最亲昵的人才能体会吧。
不修也体会到她在回应自己,手去从上到下一遍遍轻抚着长安的背,血液里流淌的是无所畏惧的荷尔蒙,我们称其为:爱情。
在送云萝回宿舍的路上,阿修竟开口问到:“十年后你会记得刚才那场雨,以及雨里我们那个吻嘛?”
他能如此直言不讳地说出刚才那个吻,这下轮到云萝不好意思了,微红着笑靥如花:“怎么会忘记了?不过你会陪我长大的,对吧?”
不修捋了捋长安被雨点润湿的头发,在她脸颊浅浅一吻,随后思绪了片刻,点点头。“当然会。”
承诺就像握在手中的冰淇淋,越甜美越容易融化。岁月的变迁会让一切爱意都消失殆尽。
十八岁那年,我遇见你,并遇见你。就算最后我们把现实分离,我也不遗憾,至少你也曾经爱过那么爱你的我。
不修忙碌的工作,云萝精彩纷呈的校园生活让两颗心越发隔阂,只是他们都明白,谁也不敢先开口提分手。
云萝越发在意,在不修心里是她重要,还是工作重要!因为不修能好好陪她说话的时间越来越少。而不修也时常觉得云萝无理取闹的坏情绪越来越多。
最后是不修远赴中东做战地记者,才让这段感情没有任何复盘的可能。而云萝也习惯了逃避不修不定时的日常关怀。
其实爱情是你要找到那个人,只要他存在于你的世界里,你就能时刻靠近。一旦其中一方格外苛求距离,拒绝回应任何温暖。曾经再亲密的两个人,都能让彼此杳无音信。他俩就都各自回归到自己的世界。
只不过云萝唯一没有变更的,是自己的联系方式。她害怕如果不修哪一天回国,他找不到她。
她也会时常去微博搜索他的讯息,分享他的生活片段,他的喜怒哀乐。不过从来不敢留下片刻痕迹。虽然他也曾在微博里叙述、记录过当年那个爱笑的女孩。
今年突然发现不修开通了自己的公众号,云萝思虑了好些天才敢关注,只是按下关注时,手机马上就跳出一条即时回复:知道你会来,所以我等你等了好久。
他最近几条微博透露出好事将近的喜悦。真好,不修的新娘不是她,陪伴自己长大的人也不是不修。
今晚好像越发想念,当年那个在他身边时刻聒噪的自己。再看看这本当年他最爱的《莎乐美》,哭也不是,笑也不是。
王尔德和莎乐美的爱情,也是,爱而不得。只是如果注定今生爱而不得,云萝也不愿意就退而求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