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一个稿子)
01
今天看了一个老电影,冯小刚拍的非诚勿扰。电影里面有一个桥段,勤奋跟梁笑笑一开始还没结婚,来了个试婚,试婚的时候秦奋装瘫斗气呢,芒果找他们玩,趁梁笑笑不在,顺手掏出了一份保险说,“你上次找我办的人寿保险,保额300万,没错吧?那受益人写呀?”
秦奋说,“写她呀!”
“梁笑笑,好给你写上了啊,你可别忌讳啊。”
“忌讳什么呀,人家年纪轻轻跟了我,我要有个三长两短的,能对人没个交代么?我要是必须死一人手里,宁肯死她手里。”
“别,您千年万年活下去,站在我们女的立场上,我必须得说,你这事儿办得有点靠谱。”
……
顿时觉得,嗯,真是一个有责任感的好男人。
但是转念一想,有点不对劲了。
02
怎么个不对劲呢?
因为我们在保险上课培训的时候。就说了这么一个事情,说在我们国家的保险里面,可以指定受益人,但是只能指定直系亲属,比如说,父母,儿女,配偶。不能指定其他人,连兄弟姐妹都不行。
为什么这样呢?
我们来看下面两个案例。
案例一:
某保险公司代理人王某。与家中妻子经常因为家中小事儿,吵架,发生纠纷。最后双方感情破裂导致离婚。他俩有一个女儿,婚后由前妻抚养。
离婚后,王某对妻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于是,说服前妻,给她自己买保险高额意外伤害保险,并且把受益人指定为他们的女儿。
后来,王某伺机将前妻残忍杀害,并认罪伏法,被判处死刑。
案例二:
2011年4月,时年48岁的普通农民虞某,用明显超过自己经济能力的七千多元,为双胞胎女儿中的其中一个——小霞,购买了七千多元,三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达100多万,受益人是虞自己和他的妻子。
在2011年9月3日。小霞被发现溺死在河中。
经过警方侦破,小霞的父亲虞某正是杀人凶手。虞某在审判的过程中也承认,是因为小女儿性格叛逆不服管教,并且带坏了家人,他才痛下杀手。
这两个案例,跟我们刚才说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投保人,有什么关系呢?
有关系,这里就得说到一个概念。
道德风险。
03 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这个概念,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中,已经有所论述,但是没有采用这样一个名词。
直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西方经济学家提出了经济哲学的一个概念,用来解释道德风险。就是“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的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为。”
什么意思呢?就是,当事人在做出行为的时候,只考虑自身的收益,完全不管别人死活,也不考虑这个行为是否对社会造成危害。
举个例子。
美国一所大学生,自行车被盗比例,约为10%。这时候有几个聪明的学生,想到了自行车保险这个生意。然而,保险运作了一段时间后,这几个学生发现自行车被盗比率迅速提高到15%以上。经过调查发现,同学们投保了之后,因为不用承担自行车被盗的风险,经常自行车一放连锁都不上。更有甚者,把自行车藏起来去跟着几个学生要理赔。最后这个保险,只能解散。
也就是说,本来出于好心制定的这么一个规矩,反而加剧了自行车的丢失和损毁。
这就是所谓的道德风险。
04 道德风险防范。
记得在上精算课的时候,上课老师曾经说过,保险代理人首要的职责,不是配置产品,也不是计算保额,而是,防范道德风险。做好了道德风险的防范工作,再来谈其他。
保险的道德风险防范,就是不要让被保人因为有了一个保险,反而增加了他本人风险发生概率。
所以也就有了类似规定,比如,被保险人跟受益人的关系一定要是直系亲属关系;投保人把被保险人杀了,保险公司不理赔;未成年人寿险保额,不得超过20万……这些都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
同时代理人还应该通过了解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情况,来摸清关系,排查道德风险的可能。
因为一旦出现了道德风险,保险公司也是要负担起一定的责任的,因为保险是你卖的呀!
而作为我们普通消费者,要防止的,就是自己的侥幸心理。可别因为买了个意外险,就随便飙车啊!违章驾驶出了事故,可是不赔的。
05 其他的其他
今天的话题有点腹黑。
但是这也是实实在在,身边的案例。
虽然我们的制度、我们的法律、我们的保险条款,都在竭力控制道德风险,然而,也还是没能防住刚才那两个案例的发生。
人性有时候很可爱,人性有时候也很可怕。
但是,我还是更愿意相信人性善的一面。
这也是我们,人之所以为人,最后的那一点尊严。
无戒日更训练营,第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