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葡萄和喝葡萄酒,无非是葡萄的吃法区别。牛嚼牡丹,可则可矣,美则不美;尽善味珍,则尽美矣。两种吃法的区别,本质上是将葡萄置于不同马斯洛需求层次定位上,形成了不尽相同的“葡萄观”。
事实上,长久以来人类对葡萄的需求就不止于果腹。原始时期被偶然发现的使得葡萄更加美味的自然秘密——发酵,实现葡萄到葡萄酒的关键跨越,在微氧化促成的香味前体大分子水解后,基础物质糖和水带来的肥宅快乐水般的廉价刺激转化成了一种更复杂的观感,既是味闻上的(近百种含量低至mg甚至ng的风味物质将葡萄转变为真正的百香果,鉴赏者用形形色色的花果草木和加工工艺形容葡萄酒中微妙的香气和味感);也是心理上的(来自低度酒精的作用);影响甚至还可以更具象,因为葡萄皮籽中的白藜芦醇和原花青素等抗氧化多酚物质极大满足了人类对健康的执着幻觉。
ps: 以下为离题言论。
人类葡萄向葡萄酒的需求跨越,认为葡萄酒比葡萄更“好”,归根结底是一种对自我主体性的寻觅。葡萄酒的多样性和多变性,切合了人类本身“变得不一样”的内心冲动。葡萄酒,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葡萄的形而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