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常听得一种“议论”,仿佛一夜之间,人人皆成了公堂上的判官。指甲缝里还沾着昨日的尘灰,眼睛却已瞪得铜铃般大,盯着纸上的律令条文,喷出灼灼的热气来。条文原是密密地排着的,他们却不耐烦细看——大约只掠了标题,或者从旁人的嘴角拾得些零碎的唾沫星子,便觉得真理在握了。
于是聚拢来,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向上提着。声音是极响亮的,调子也齐整,像腊月里祭灶的爆竹,噼噼啪啪,炸得满街喧腾。只是若有人斗胆问一句:“这律法究竟第几款第几条,写的甚么?缘何而立?”那喧腾便蓦地僵住了,一张张脸空空洞洞的,只剩下嘴唇还微微地颤着,仿佛离了水的鱼。
我于是明白,他们愤愤的,原不是律法本身,而是愤愤于这“愤愤”的姿态——仿佛不如此,便显不出自家的“觉醒”与“锋利”来。恰如旧时赛会里的神像,抬出来时,金漆是必须要剥落些的,才见得年代久远、香火旺盛;至于里头是泥塑的,是草扎的,倒无人深究了。他们不过是借着那庄严的名目,演一场热闹的戏,看客是自己,戏子也是自己。散场后,各自拍拍衣裳上的灰,便又满足地钻回熟悉的窠臼里去,明日换个题目,依旧可以伸长了脖颈,发出同样响亮的叫喊。
最可悲的,是这叫声竟成了“潮流”。先前或许还有一二明白人,想说几句认真话,但立刻便被这潮水般的回声淹没了。回声是没有思想的,它只在四面墙壁间撞来撞去,愈撞愈响,仿佛声势浩大,其实源头上,不过是第一声空洞的呐喊罢了。这倒像极了传说中的鬼打墙,自己吓唬自己,在原地跑得满头大汗,还以为是奔赴了不得的征程。
呜呼!批判固然是锋利的刀,但若握刀的手是盲的,刀锋便只能划伤自己,或者碰着身旁无辜者的皮肉。 对庄严的事物保持审视,是应有的权利;但若将这审视的权利,轻浮地兑换成表演的戏票,那便不仅侮辱了那庄严,更侮辱了“审视”本身。
他们大约从未想过:风暴的中心,往往是最安静的。真正撼动铁屋的,从来不是屋外起哄的喧嚷,而是屋里第一个醒来的人,那沉默的、却要咬破这黑暗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