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三岁的孩子,到邻居家去拿了一双筷子回来,他的母亲看见了,非常高兴,就称赞他说:哎呀,宝宝多么乖,多么能干,会拿筷子了!
小孩子本来不知道好坏的,经他的母亲这样也称赞,他就以为拿别人家的东西是一件可以称赞的事儿。
过了几天,他又到邻居家那里,偷偷的拿了几个铜钱,拿到家里,他的母亲看见了,又夸奖他说:宝宝真能干,现在会拿钱了。
这个小孩子到了后来看见人家的东西,就顺手牵羊拿回家了,什么人家的图书,人家的鸡鸭,人家的衣服,他都会拿回家去送给他的母亲,
他的母亲非常快乐,以为从此吃用可以不用愁了。
后来这个小孩子变成一个青年了,力气大了,智力强了,胆子也大了,什么偷盗劫掠都敢做了,但贼久必破,一天,这个小强盗竟然被官兵捉住了,审问之后判处死刑。临行时,法官问他还有什么请求,他说只有一个请求,就是要见见我的母亲,若能见她一面,我也甘心了。
法官就派人去请他的母亲来,他看见他母亲一到,就眼泪汪汪的哭诉说:娘啊,我现在要离开这世界,不能侍奉你了,我心里非常难过,好像刀刺一样,你辛辛苦苦的养了我20多年,我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报答,你现在要离开你了,可否再让我吃一口奶,做一个纪念。
他的母亲看他这样可怜的情形,听他这种动人的请求,就解开衣襟,露出胸脯让他吸,他看见奶头就低头去,一口咬住,格的一声,奶头咬落了。
他就对他母亲说:我三岁的时候拿了人家的东西回来,你不但不打我骂我,反而鼓励我说宝宝多乖,多能干,假如那时你严厉的禁止我,好好的教导我,到了今天我也许成为一个有为的青年,不至于杀头了,这都是你害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