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瑟的西风卷着枯黄的残叶撕破天际,弥漫在空气中那股莫名的寂寥与落寞却渐渐平静。
秋愁牵引我的思绪,回到了那个年少轻狂的青葱岁月。
1993年秋,新的开学际,你和我分在同一班,初三(1)班。
你高出班主任一头的身高,在我们班像黑社会老大一样,也因此你的身边总是屁颠屁颠的跟了好多的男同学,其实不只是因为你个高,还因为你那张春风拂面的笑脸,和一股邪中带正的桀骜不驯的霸气,以至于过去二十多年后,在我脑海里始终浮现出你当初那幅玩世不恭的面孔。
因为你的座位在我后面,所以你总是会用手指擢我后背,问我英语单词怎么读,那个公式怎么解等,说实话,我那时真的很讨厌你,虽然你总是不厌其烦的擢我后背,而我出于同学之间互相帮忙的道义,又不得不表现出很友好互助的笑容,假装好心一一的告诉你。
我常常也纳闷,全校有名的“三无”学生,(无书包,无作业,无书本)的你,对学习真的这么有兴趣?
你叫李欢,快1.8米的身高,二八分的头发,总是被你打理的一丝不苟,浓眉,但不是大眼睛,一笑就弯弯的耷拉在你那方正的国字脸上。
不管那节课,那个老师,你总是一幅吊儿郎当的痞子相,作业没有,课本没有,还一幅挑衅老师的目光,但却微笑着,使老师也哭笑不得。
于是,几乎每节课你都是特殊的待遇,和老师一样,站在黑板的前面,挺拔的身姿,和站在高你一个台阶的老师,成了同学们眼前特殊的一道风景。
说实话,你的脸皮可真够厚的,不见你有不好意思,或认错脸红的表示,一直在和老师们以鱼死网破的姿态,用眼神厮杀着。
那么讨厌上课,学习的你,每个早读课都异常的守纪律,声音还宏亮,连老师们都莫明其秒的,多看你几眼。
而最倒霉的是我,要不停的转过身去给你说这个,讲那个。一段时间,都感觉背部被你坚硬的手指擢肿,晚上都不敢挨床板。
而每节课后的十五分钟,班里却成你的整个王国了,近乎所有的男生,都围在你桌前,看你把玩那些稀奇古怪的游戏机,或听着小录音机里那些优美的流行歌曲。
什么港台四大天王,邓丽君,小虎队,郑智化等,成为我们学习之余最饱满的精神食粮了,所以,你在老师们的眼中,是无可救药的社会负担,而在同学们眼里,是不可或缺的人气之王。
于是,每节下课,我的座位便被围的水泄不通,大家都在听着那个手掌大的机器里传出的动人旋律:
年少的我
喜欢一个人在海边
卷起裤管光着脚丫踩在沙滩上
总是幻想海洋的尽头有另一个世界
总是以为勇敢的水手是真正的男儿
总是一副弱不禁风孬种的样子
在受人欺负的时候总是听见水手说
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
擦干泪不要怕
至少我们还有梦
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
擦干泪不要问
为什么
在悦耳的歌声中,我们的日子也敞亮了许多,不再为周而复始的上课,下课而感到枯燥无味了。
同样,触动心弦的歌词也会让我们瞬间心口一热,热泪盈眶的期待着“明天”的到来。
也不知什么时候,大家都开始依赖那个小小机器里面飘出来的各种歌了,而我们像商量好似的,下课了也不四处散开,只是静静的坐在座位上,任凭那优扬的歌声,载着我们的思绪,飞向那未知的天际。
我们都知道,再有几个月就中考,意味着分道扬镳了,带着离别的感伤,和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所以我们1班的52名同学的心,己深深的凝聚在一起了。
不谈风月,不谈生活,眼里只有各个科的检测分数,班级排名等,让我们忙的无瑕顾及其他。更不知道有些孤独又清高的我,会跑到你玩世不恭的公子哥的心里去了。
在学校,你也算是有背景的名人了,中铁某副局长之子,家境优越,虽有纨绔子弟的目空一切的无谓,但没有骄傲和蛮横的作为,相反还特别平易近人。
比如我掌管着开教室门,锁教室门的要职,所以每天早上得第一个到校,晚上最后一个离校。
在清冷北方的清晨,5:40时,还是繁星满天,月光皎洁的景象,每当我披星带月,踩在又冰又硬的地面时,心是热的,因为那存在心中的“外面的世界”,在牵引着我,不畏艰难的前行着。
从家到学校的路步行十五分钟左右,我伴着月光下自己和身后的影子,充满希望的向前走着。
沈万九说过:世间所有的巧合,都是另一个人用心的结果。
如你所料,在这个平常的冬天,在悄悄地发生着不期而遇的美好。
当我走到路旷人稀的路段时,一堆火红挡住了我。没错,是调皮的你将别人的玉米杆点着了。
我问你怎么在这儿,你很不屑的说,来的太早了,没事干呗,你又没开教室门。
我一时无语,貌似是我的错了。
于是我加快了脚步,绕过你奔去学校了。而你也跟在我后面,一起去了学校。
偶然的背后,也藏了无数次的必然。
随后,每一个寒风凛冽的清晨,我都会在那个地方碰到你,从开始你的小火堆,到后来你在火堆里烤熟的红薯,或土豆,被我俩当暖手的工具的同时,也被我俩当美味的早点,下肚子了。
而一心想要考县城重点高中的我,压根就没有看到你背后偷偷喜欢我所做的付出。
你家在学校的最北面,步行到学校最少四十分钟,而我家在学校的东边,比你近不少的路。
如果每天不到六点就点好火堆,在我去学校的路上等我,最其码不到五点你就得起床。有时候,我到时,红薯己经烤熟了,你几点起床,几点到这个地方,我真的不知道了。
我的早起,可能是因为心中有一个梦想的闹钟,而你的早起,却是因为心中藏了一份朦胧的爱的力量。暗恋吧!
因为我所有的语言和行动,都明确的表示出,在我心里只有学习,最关心的永远都是班级和年级的排名。或者我进步还是退步了。
所以,你只能用你的方式默默的守护着在心里的那份深情。从没有向我直接表白过。
冬季的白天总是很短,所以感觉整个冬季都是披星斩月的,薄薄的雾,朦朦胧胧月,眼中的美好似也带着凄凉的美。
在忽明忽暗的火光下,不知是因为火的缘故,还是我看你缘故,第一次看到你脸也会红,你不敢正眼看我,借故低头侍弄着火,偶尔府身吹着,烟熏的你眼晴流泪,而你擦时,手上的火灰会给你的眼睛画上别致的“烟熏妆”。惹的我笑,你看我笑也跟着笑,露出整齐的牙齿。
那个冬天,在你的陪伴下,我一点没感觉到冷,相反我时常会迎着刺骨的寒风,清醒我稍微零乱的思想,我怕自己迷路,看不清未来的方向。
世事轮回,万物复苏。终于,到了春天。
春节一过,离中考更近了,一刻也不敢松懈的努力着,因为我知道,除了拼自己,我没什么可拿出手的背景,或颜值。我始终牢记着汪洙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干古流传的真理。
倔强的人总是会更坚强。虽然中途有些许原因,迫使我差点退学,但上天还是很照顾努力的人。
在己经开学二十多天后,幸运的我又重返校园了,但被分到另一个班了。
课间,我再也听不到郑智化,小虎队那给我温暖和力量的歌了,确切的说,我开始怀念某个人了。
日子在紧张的复习备考中,悄然流逝着。
总会在某节课堂上,感到背后一双火辣辣的光在注视着我,第六直觉是李欢。
当我们四目相对的那一刻,怦怦直跳的心,第一次出轨了。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午饭后去学校的路上,我又一次遇见了李欢,这次不是他一个人,还有我班的一个同学。
简单的寒喧之后,我被告知要和他们拍一张合影。李欢只说他新买了相机,想试下效果怎么样。
我好像也找不到不和同学合影的理甴,遂了他们的说辞。
桥下边河里厚厚冰己融化,岸边到处都是含苞待放的迎春花,只有河对面袅娜娉婷的柳树,算是最美的背景了。在这里我也留下了人生最美好的回忆。只可惜,到现在我也没见到当初我们三人的合影。
也不知当初头发扎成两个喇叭花似的我,照出来是什么样的,有没有脸红,毕竟是我第一次和男同学合影,忐忑少不了,而美好也同样存在。
真正的离别是从来都不说再见的。
一周后,听同学说李欢转学了。在失落一阵后,很快的被各种题海战术,折磨的忘了他的不辞而别。
走在他曾经给过我温暖的路上,路过曾经与他合影的小河,苦涩甜蜜一起涌上了心头。
我们本就是两条不在一个平面的直线,随着时间的车轮,滚滚向前。他永远不懂我为什么要那么辛苦努力的学习,而我永远也没有他不用努力就可以接班,端上一份国家的钱饭碗的优越。正如,有些人毕生所追求的是另些人一生下来就有的。
所以,我们永远也不会相交的。没有爱过,所以也不会痛的。
大约一个月后,我收到了一封远方的来信,即是平生第一次收到转学同学的信,也是平生收到的第一封情书。
我很纳闷一个不学无术的差生,竟然会写那么情真意切的情书,会让我从心里感动的乐开了花,毕竟像我那么呆板又倔强的女生,能得到别人的仰羡与垂情,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鸿雁传书,两地生情,心里那份对他无所谓的坚决,也慢慢在他细腻的情感中,沦陷了。
于是,默许了他给我好多人生中难忘的第一次:
第一次以同学的身份去我家,但自荐要娶我
第一次让我在遥远的他乡,过生日时在电台听到到他为我点播周冰倩的歌曲《真的好想你》
第一次我做小生意时他为我筹钱,虽然,那时他还在铁路子弟技术学院上学,但为了支持我,竟给他爸写了欠条。
第一次让我明白了,爱是真心的守护,默默地付出,不计回报的坚持。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因为各种原因,我们最终没有走到一起。
时隔多年,我常常会想起那个总是见了我微微含笑的那张脸,阴差阳错,我终究还是辜负了那一片深情。
很久很久以后,在这个一切都己经尘埃落定,寂静的几乎能够听到落叶声音的秋天里,我无法将心中你的爱与思念抛弃,独自在朦胧的月色里沉吟低语,孑然与薄雾清风回忆,遂记下温暖我整个年少的你。
人生,没有原地等待而不变的人,多年的念念不忘或许早己不是某人了,只是那份曾经的似水年华而己。
二十年了,人有多大的能力去保护好这二十年前的那颗心呢?多少感情和心意是在蹉跎中渐渐的麻木,剩下的是遮不住的贪念,贪,得不到的,念,回不去的。
水墨丹青一世情
臻言 - 水墨丹青一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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