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念陕北。
那个三线小城市,夏天干燥凉爽,秋天风沙会吹打着我的脸,值清明节前会连续下几天大雨,雨水冲刷泥土,香气拍人。那里有我早起的动力,街道上“放心早餐”的绿色小推车,阿姨笑蔼蔼,两个包子馅大面足,六块钱吃到撑。
社区超市离我们住处两百米远,母亲最爱买它家打折的面包。走十五分钟到人多点的夫子庙步行街,那条街排满了仿佛有时差还未更新的青年快时尚品牌。
街尽头是市中心广场,在那里我遇见过试图教我长板的北大肄业生,他说他每星期兼职萨克斯老师,那时我还是刚成年的社恐女生。
我在那个低薪城市打过五份工,长的半年短的三天,印象中好像没有一份超过三千五的工作。
有一天妈妈从镇子上的农村带来了一只毛茸茸的小家伙,它呆在纸壳箱里由妈妈带着坐绿色taxi来到我们当时租的单间。晶莹剔透的两只小眼睛睁得圆圆的,观察着我们这个不到二十平米的小家。
眼眶要湿。
我在这个小小的微不足道的城市生活了十几年,小时候我常常感觉它就如同我的手掌,无论我到哪里都出不去,只是换了一条在手掌上的纹路。转学三次,失眠,神经衰弱,当时眼眶上全是密密麻麻的红点。消耗,逃避,被班级同学称为睡王。我第一次见到真的有女孩叫“招娣”,班级里的男生把手伸进她的内衣里,她仍然笑呵呵不以为然。我打工当前台的时候被肥胖的中年男人针对,看见醉酒的男子脱裤子在烟灰缸里撒尿。
我第一次见到外国人,胆怯地用英语和他交流,我冒昧地问帮忙翻译的小哥,托福考了多少分。
这一切的一切,这手掌上的全部纹路,包括它粗糙的,细腻的,笔直的,分叉的,让人想躲避,又让人想钻进去。
几个月前我再次回到那片干涩的土地,我仍然觉得我爱这个地方。她是我0.9个故乡,是把我培养成为糙实的、坚强的人的母亲。没有第二个人会教会我,在这恶劣的环境中粗莽地成长。如同要湿松在干旱的土地上生长,也许也如同我当初鄙夷的“野蛮生长”的同学一样,我在那时也以同样的频率贪婪地,疯狂地生长。只不过我是向上,向光明处,他们是向下,向根处。这便是整个时期的正反面。
如今我逃脱了,被病毒驱赶了,我仍然直起身子,这我才敢去讲,我的家乡。
我懂的,我途径的每一个地方本身都没有任何意义,是我给它们带来了意义。如同这生活,如同这星球,如同这渺茫的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