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正行驶在马路上,一辆汽车剐蹭了你并且没有停车,请问你会怎么办?
如果你看到有人持着砖头石块气势汹汹地向你砸来,你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都可能受到威胁,恰好你手里有把枪,你又会怎么办?
最近一条可以称得上是“不幸”的事件闯入了人们的视野,10月27日中午12时许,乌沙一押运车在执行押运任务时遭到一黄姓男子用石头、砖块等物追砸车辆,并造成押运车右侧两块玻璃不同程度的损坏。据新闻报道,车内押运人员在多次劝阻无效后打开了车窗射击孔开枪射击,导致黄某受伤倒地,120到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则新闻报道震惊了广大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多家媒体纷纷对此新闻报道进行转载,而评论区里大多数人已经开始了对押运人员的指摘和口诛笔伐。首先这的确是一件令人沉痛的新闻,一条宝贵的性命倒在了枪口下,他的家人该是多么悲伤和无助,所以在开始下面的讨论前,生活在文明社会的我们,应该先悼念一下逝者,希望他的家人能够节哀,坚强地活下去。
但是死者家属和广大热心群众肯定是想了解一个真相的,而整个事件的关键因素就在于死者追赶押运车的动机是什么?毕竟这是引发这场血案的诱因。让我们来看一下网上转载的新闻报道,“北京青年报记者致电乌沙环南路多家商铺,证实男子追打运钞车被枪击一事,但男子为何要追打运钞车他们并不知情。现场有人称,该男子的电动车疑遭运钞车剐蹭,男子追运钞车评理,结果导致悲剧发生,但该说法未得到警方证实。”以上均为新闻原文,请注意这里面的几个字眼:他们不知情、现场有人称、疑遭、未得到警方证实。从这些字眼都是非常模糊的描述,不能作为完全准确的依据,而根据现场流出的视频来看,黄某满背是汗提着一个黄色手提袋先是走在马路上,然后扔掉手提袋去捡砖头并跑着追上了押运车,视频中没有出现黄某有电动车。大家可以设想一下,如果你骑着电动车被汽车剐蹭了,你会骑车去追还是跑着去追?剐蹭一般不至于电动车的动力受损,就算要跑着追,电动车是不是需要上锁?追上肇事者要怎么展示受损车辆呢?把人拖回来看吗?相信正常人一般不会采取下车提着东西步行去追这种费时费力的方法,那么“因电动车被剐蹭而去追押运车评理”这个理由的真实性就很低了,反过来也说明押运车是肇事逃逸的可能性也就很低了。
其次,就算真的是一场交通事故,黄某却没有选择记下车牌报警,而是选择了去追赶押运车,视频里有一个细节,黄某在追的时候把手提袋放到地上,然后绕远去一辆车后面捡了块砖头,再跑去追上押运车,只是要评理的话为什么中途还要特意去找块砖头?有要跟护卫人员打架的念头吗?如果没有这个想法,正常人在交通事故时谁会先去抄家伙呢?黄某的心路历程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可以根据事件的其他客观事实来判断责任在谁。我们可以看一下押运车,众所周知,押运车上都写着“武装护卫,请勿靠近”,这是一个不需要解释的警告,我们有枪,不要靠近我们,大家也都知道车里装的是银行的存款,银行的存款也是大家的(要是国家的那就更重要了),黄某必然不是瞎子,这几个字一定是看得到的,大家可以站在护卫人员的角度想一下,你坐在车里守护着重要资产,这时你发现车外一个人在明知车体警告的情况下,手持砖块由慢到快地追上押运车并猛砸你的车窗,你会认为这个人是要干什么?来评理的?来打架的?还是来抢劫的?你不知道,护卫人员也不知道,而且根据押运车的规定,押运车在押运过程中不允许随便停车,为了人员安全和车内财产安全那个车窗也是不能降下来的,护卫人员也不允许私自下车,天知道狭小的视界之外还有没有其他抱有恶意的人?所以双方肯定是无法有效沟通的了,而车外的黄某还在一下一下砸着玻璃,车一时半会也无法高速驶离(从视频中可以看到押运车有打左转向灯,应该是司机有打算左转进入内车道躲开黄某的想法),根据照片来看,押运车右侧的两块玻璃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可想而知黄某一定是有将玻璃砸碎的想法的。这个时候还是站在护卫人员的角度(因为我们不知道黄某为什么非要砸碎玻璃),你看到一个不明身份的人想砸碎你没有权限开的车窗时,你会不会想他砸碎之后会干什么?会不会砸人?如果车窗破了他丢进什么危险物品怎么办?弃车而逃不符合他们的职业规范,他们必须要保护车内财产,同时要保护自己,因此在不明对方身份和动机、无法下车和开窗、不能逃离的“三不”前提下,车内人员只能选择报警,警察一时半会儿肯定鞭长莫及,车窗马上就碎了,还能怎么办?按照护卫人员接受的训练,只能利用手中的防卫枪支,而骏安押运公司给记者回复的邮件中称“车辆右侧玻璃被严重砸裂,车上护卫人员只得打开射击窗口大声警告该男子,要求其停止袭击车辆。另一护卫人员立即报警。但是,该男子一直不予理睬,继续疯狂砸击车窗,押运人员人身及押运财产安全正受到严重威胁。在多次警告无效、情况十分危急下,护卫人员使用防暴枪(橡胶子弹)鸣枪示警,肇事男子中弹倒地”,先想一下护卫人员大声警告的可能性,护卫人员并不是军人,更不是警察,严格来讲,只是一群抱着抢的保安,他们接受的训练并不是杀人,在面对活生生的人的时候,很难毫不犹豫直接开枪射击,因此先大声警告的可能性是有的,而警告之后黄某不理睬,继续砸车,这个也可以判断其真实性,要是黄某不砸了,护卫人员干嘛还多此一举开枪呢?所以护卫人员开枪示警也就有了理由,因为大声警告无效,前面说是用橡胶子弹鸣枪示警后该男子中弹倒地,说明示警的这一枪可能就打到黄某了,在车里肯定不能朝车顶开枪,车窗打不开,只有射击孔能开,大家没事可以观察一下押运车的射击孔,一个小圆洞,18.4毫米的防暴枪也就能把枪口伸出来,射界非常有限,因此护卫人员无法朝天朝地鸣枪,也不能乱打,有可能伤到行人,要制止不明身份的黄某的暴力行为,只能冲黄某开枪,至于是否击中要害部位,这个不得而知,即便不是要害部位,18.4毫米的橡胶弹啊!在一米距离内(黄某伸直胳膊能够到车窗的距离),打不死也能打个骨折或者大出血,而护卫人员不能随意下车救治,最后120到场抢救无效,可惜了一条生命远离我们而去。
事件到此基本上很清晰了,因为不知所以的小事(深仇大恨也不会只用板砖了),黄某去追砸明令不能靠近的武装押运车辆,明知危险而主动攻击,其行为有严重暴力倾向,护卫人员劝阻无效且有“三不”的事实限制,只能开枪示警,并击中黄某,黄某不治身亡(注意并非立即死亡)。
从“虎园伤人事件”到这次的“追砸押运车事件”,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失去了色彩,都是不尊重规则导致的生命受损,可是网友们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态度,虎园私自下车的女士遭到了人们的声讨,认为不遵守园区规定是活该,这次追砸押运车的黄某也是无视规定被击伤致死,大家却批评押运人员不该草菅人命,同样是“明知故犯”的行为,到底是人们不想跟老虎讲理,只擅长指出人的不对?还是说规则在人们的心中都是以自身主观意识为衡量标准的?
逝者已矣,活着的人还要饱受煎熬,虎园下车的女子痛失亲人,自己也承受了伤害,黄某追砸押运车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我们不一定要可怜谁,但对每一个生命都应有同情之心;对于规则,有太多太多不遵守规则的人用鲜血给我们警示,希望人们在每一次吃完瓜后不只是“口有余香”,还要记得尊重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带给我们的各项法律法规。
最后,再次希望死者家属能够节哀,警方能给出调查结果,还人们一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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