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之后,坚持读书写作的同学越来越多。很多同学在决定坐下来写点什么的时候,可能都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就是我今天要写什么?一天的时间,匆匆而过,好像做了很多事情,可是这些事情又好像没有办法流淌在笔下,怎么办?既然,每天都要写,那就应该写我们自己的生活,就写自己身边的琐事儿。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我们每天都在这些琐事儿中打转儿,不写这些琐事儿,我们几乎就陷入了无事可写的境地了。我最近在看《季羡林散文全集(一)》,季老先生可以说是著作等身的大家,在他的散文的序言中,他说:“连近代人写的为广大读者所喜爱的一些文章,比如鲁迅的抒情散文,朱自清的《背影》《荷塘月色》等名篇写的难道是国家大事吗,我甚至想说,没有身边琐事就没有真正好的散文……这样的文章能净化我们的感情,陶冶我们的心灵,小中有大,小中见大,平凡之中见真理,琐细之中见精神,这样的身边琐事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大大的去写吗?”
是的,我们应该做生活的搬运工,把生活中的某一刻搬运到我们的笔下,在我们的笔下,让生活重现,并在书写中寻得琐事儿的意义。当我们坐下来梳理一天的记忆的时候,我们要追问,今天我都做了哪些事儿,哪些事儿让我有心动的感觉,无论这份心动是快乐的还是忧伤的,都是值得我们用笔来记录下来。
在《季羡林散文全集(一)》中,季老先生回忆了自己的童年,童年时上学的经历,尤其使我印象深刻。他在《红》这篇文章中谈了自己小时候读“闲书”的经历,我觉得,这段经历和他以后的人生成就应该有很大的关系,他在文章中说:“就在这时候,因了一个机缘的凑巧,我看到了《彭公案》之类的武侠小说,这里面给了我另外一个新奇的天堂,一个人凭空会上屋在树顶上飞。更荒唐的,一个怪人例如和尚道士之流的,一张嘴就会吐着一道白光,对方的头就在这白光里落下来。对我,这是一个天大的奇迹。这奇迹是在蝴蝶翅膀上,小石子的花纹里绝对找不到的。我失掉的天堂,终于又在这里找到了。
最初读的时候,自然有许多不识的字。但也能勉强看下去,而明了书里的含义。……我常常整整的一个过午逃了学,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去读小说,黄昏的时候走回家去,红着脸对付家里大人们的询问,脑子里仍然满装着剑仙、剑侠之类的飞腾的影子。”
如果一个孩子,在童年的时候,没有沉浸在书中的世界,没有在书中的世界流连忘返,可以说,这个孩子的童年是不完整的,可以说,没有书香浸润的童年,一个孩子的童年就缺少了灵性。
整整一本散文集,季老先生写了自己身边的无数琐事儿,比如一个人的《黄昏》,一个人的《寂寞》,一位《老人》的诉说,《夜来香开花的时候》,他怎样去《寻梦》……很多的生活中的琐事在他的笔下复活,可以说,在季老先生的笔下,这些琐事儿不仅仅勾起了他的回忆,让他把自己的人生之路又重走了一遍,更让很多读者,窥一斑而见全豹,对一九三几年的中国有了一些更加具体形象的认识。
“这样的身边琐事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大大的去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