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0日,手机上给我的提示是丙申年七月二八。
我在六点多醒来,七点多下载了简书。
在输入文本的刹那,脑袋里飞转过我短短的人生里写过的最引以为荣的文字。其中有一篇叫,红舞鞋。
完成时间是初中二年级。当时隔壁隔壁班新来一个外地老师,姓龙,教的语文。大家知道他一是因为他是新来的,年轻,二是因为他头发每天都糊满大量的发胶,三是因为他出过一本书。七八十年代朦胧诗诗集的封面,不知道学生里谁看过,反正我是没看。
跟他产生联系,是因为同桌拉我进了文学社。担任辅导老师的就是他。入社要先交文章一篇。我就在一个回家的周六凌晨写下了红舞鞋。一个短篇小说。
反响意外地好。龙老师先是在文学社放上文章让大家欣赏,再是拿到他教课的班上声情并茂地朗读和分析,最后跟学校申请了张贴栏,把文学社社员的作品公之于众。
不知道是因为少女情怀总是诗,还是因为受了他的莫大鼓舞,还是就是凑了个巧。在接下来的书香节现场作文比赛里我得了一等奖,名额只有两位。
我现在还记得那位老师那时候的模样。只是今天早晨,当我试图在简书发布一篇过去受了夸奖的文章,我已经写不出来了。
奇了怪了,明明是自己写的东西。
我理解为,阿妈熬的汤粥也会有稀稠,菜有浓淡。写东西,这种东西,就跟烹饪一样,那天买回家的鱼死了有些时候啦,那天家里的油正好过了保鲜日期啦,那天调的火稍微大了那么一点啦,那天心不在焉多放了一小撮盐啦…都是最后出来的味道的原因。
可是我没办法说服自己。因为就算阿妈做饭手脚有轻有重,在一年的365个日子里,至少有300天我都能吃上热乎乎,香喷喷的饭菜。而我,写不出那样的小说,已经一年,三年,好多年。
回想我们已经迈过的短短的人生,大抵都是在这样颗粒无收的平庸里度过罢。对我们人生里的闪光时刻津津乐道,不知疲倦的,也只有我们的阿妈,阿爸而已。
出生时候眼睛圆得不得了!
四岁就坐沙发上看晚报啦。
初中那会儿跟同学组队参加机器人比赛拿过全国三等奖的。
高三那年老师给他的作文评过满分!
上大学都没让我们掏学费,自己在学校里面做小生意赚了两三万。
这些微不足道的片断,竟然让阿爸,阿妈记到他们丧失记忆为止。于我,是再也不愿回过头去承认的偶然事件,于阿爸阿妈,却是他们毕生快乐满足的源泉之一。
今天我也同样的没有出人头地。
没有妨碍任何人,但真是,百害而无一利。我说平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