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量的公平,可谓是废寝忘食,夜思昼想。经过一周多的苦思冥想,今天终于将修改稿提交到了会议上。不议不知道,一看真要吓一跳。记得上学时老师讲过,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那么学校的规章制度到底又是为谁负责的呢?考核方案是为了激励大家向上向善,还是为了让自己手中的权利“顺畅”呢?
考核是把双刃剑,既能救人,亦能“杀人”,我们要逐渐灭杀追求私利、以权谋私、发泄私愤者,要弘扬正气,播撒人间的正能量,改善老师间的关系。不为结果而逐利,而因过程而兴奋。
“35条”可能不是片面的回应,有些虽失偏颇,但也不无道理。部分工作不以事实为依据,而是应用手中的权利进行主观评价,俗称为“看人下碟子“,考核的主动权在关系,而不是质量。改一条,老师们惊讶一声,说一段,老师们点头应对。有埋头记载想着的,有记录”反攻“的,但大多数老师都是有点儿茅塞顿开、热血贲张的感觉,基本认可了我们的基本方案。
主持工作几十年了,主持修订过无数次的方案。考核方案是学校的“根本大法”,需要每年的修订,因时因事因人而变革。经历的多,策略也多,但更多的是对大家的理解。质量永远是考核结果的主线,公平是公正满意的底线。不患寡而患不均,老师们可以承认自己的差距,但更希望的是得到公平的待遇。
我没有允许老师在考核方案通报会上进行辩论与反驳,只给了他们考虑、商讨的时间。我要的是集体(小组)合作的结晶,而不提倡某个人的独立想法。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经过群策群力才会使得方案更具全面性、完整性,而不是解决个别人的“忧愁”“私利”。工作不可能让百分百的人都满意,我们只是不能停止追求完美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