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陈国权之妻跑来找打工者,说丈夫在工地开铲车翻车压死了……,嚎啕大哭,难以言表。
台湾老板也姓陈,平时还可以,出了事却说他违章操作,不能算因工死亡,同意给钱火化再补偿一万元了事,尸体暂存放在东莞殡仪馆里。陈妻也在电子厂上班,已身怀六甲。他们是印江杉树人,同打工者邻县,也算老乡了,又是重情之人,打工者自然答应帮助她。安慰她,马上通知家里人来,先不急着火化。
协商时,老板方劳动局家属方都在场,多说陈操作失误负主要责任,厂方出于人道主义援助点。打工者反驳,其在工场范围之内,又是上班时间工作,肯定是因工死亡不容置疑。陈国权是家里唯一顶梁柱,上有年老双亲,下有小儿抚养,还有个遗腹子出生,人死了你叫人家怎么活。头头是道,没法反驳。最后得以合理处理。24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