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某个人:
见字如面,看见这封信的,或者是天涯海角的某个人,或者是未来的我自己,如果是未来的我,现在与过去就重叠在了一起,隔着时光,你看看我,我瞧瞧你。我很好奇,我会将自己过成如何模样,想必未来的你看到这封信时,就已明了。
我向来记忆很差,所以,我必须把一些事情写下来,放到时光也无法消磨它的地方,就算我有一天又失忆了,将一些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也能从这里寻回来。
今早出门时,未过七点,天下着微微细雨,我未打伞,任由如雾的雨拂上发梢。我并非为了追求何种意境,只不过是懒得将伞拿出来罢了,看到这里,也许你会笑。不知这懒惰的毛病,以后的我可曾改掉?
今天是我开始新工作的第二天,与以往任何时候都不同。因为我是个新得彻底的人。
很多人不知道,我曾是个卖花之人。与花有关,应当是美的事情,确实很美,花美。婚礼时,新娘手拿着捧花,露出幸福的笑容,我看了亦觉得幸福。节日时,有贴心的男友,乖巧的孩子,早早的为女友或母亲订好鲜花,只等那日我们将花送到她手上。还有求婚,生日等等的日子,莫不和幸福有关。
我记得一次求婚,一男子假装出差,故意被女友发现出轨,将她引去一个地方,那时,他提着一个亲手做的蛋糕,亲朋好友也已到场,我扎好九十九枝玫瑰,将现场布置得如梦似幻。最终可想而知,皆大欢喜。
记得临毕业时,老师问每一个人,以后想做什么,我说,我要在花店工作,因为那是个幸福的地方,后来我知道,那是个创造别人幸福的地方,你若欢喜,便乐在其中。
那时,外人不知道的是,我在深夜淋着雨为客人装饰婚车,回去后发烧了一天。在店里时,还要天天将大桶的水搬上搬下,后来腰总是痛。我想,花店女生的吃苦耐劳能力,非一般人所能想象。
我记得有一天深夜,寒冬,几乎整个部门的人都在,我们忙着将几百盆牡丹花搬进我们的会所,从门口,爬着楼梯,搬进一楼,二楼,三楼,四楼。第二天,不知怎么的,每个人都上吐下泻,我难受了好几天,整整减了十斤。我想那是饿的,那时连站都站不起来。
最严重的,该是抵抗力差,长久以来作息紊乱,患上过敏性鼻炎,严重时,没办法呼吸,有一天睡到半夜,就起来在那里哭。
花店的花粉太多,后来再也坚持不下去,只能选择离开。现在想起来,就像秋天的风呼呼吹过身旁,一片萧瑟。
所以,现在的我,为了将来的自己能够好好的,一定会好好爱惜自己的身体。
美好的法则是,多开心,多吃水果,不知是哪个医生对我说的。
但有时真的太难过,也许会通宵达旦,喝些酒什么的,我保证不喝醉,不耍酒疯就是了,不过通常喝了酒,胆子会大些。
这些东西,不管是苦是乐,我总该记得的,也并不后悔,因为事后回想起来是开心的。
今年最重要的决定,莫过于离开生活了好几年的广州。将走未走之时,我有盼望过,早些离开。有时我觉得讨厌那个城市,可能是一直以来都在那里挣扎的缘故,那时就想,总有一天,我会离开的。
现在,终于是走了,每次离开后,都会深深体验到,人是个犯贱的动物。
到了陌生的地方,就会无比想念那个我停留了那么久的城市,我会想念那里的大街小巷,想念那里的餐馆,想念那里的人。我最想念那里的山,曾走过无数次,这是不爱运动的我,唯一喜欢的运动。
说起运动,想起上大几的时候,不知有个什么活动,关于运动的,每个人必须报至少一个运动项目,我看来看去,万般无奈,最后选了个拔河。(你尽管笑,我不介意。)
当在班里念出拔河后面,我名字的时候,哄堂大笑。那时确实觉得被嘲笑了,心里很不是滋味,不过现在回过去想,只觉好笑。
说回广州,我来到陌生的地方后,听得最温暖的一句话就是,如果累了,实在不行,就回来广州。那时真是无比怀念,恨不得立刻飞回去,我只是心里倦了,想找个地方安慰自己。
那句话虽好听,但我是决然不会回去的,因为就这样灰溜溜的回去,多没面子啊。这是我那时的理由,不回去总有千万个理由,但回去,我只需一个理由就够了。
从出门找不到回家的路,经常坐错车,到渐渐熟悉新的地方,我好像开始独自一人走过了一段路,以后,也需这样一直走着,永不停歇。
我还想说些什么呢?不如想到什么说什么吧。
昨天和一人聊天,问,如果我三十岁还没结婚怎么办?答,活该。
虽然听着不太好,但我是极赞同的。
总是会听到人说,如若多少岁,你未婚,我未嫁,便在一起。
说这句话的时候,本身就是有爱意存在的吧,这就是一句不折不扣的情话呀。
我想,如果谁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我也会深深记在心里,若我对他有意,存在的私心是,千万不要沧海桑田,那时,他已成婚,拉着一个小孩,屁颠屁颠的向我走来,叫我阿姨。
所以,要等某个人,就该孤身一人。
那日,又问一人。我结婚时你会不会来?答,不会,太远了,没空。
我又问,那我和谁结婚你才会来?答,都不会去。
我想这应该不是远近的问题了。
于是又想起一句情话,若我和你成婚,你一定会来。不过,也许会逃婚呢?
最近,见了许多多年未见的朋友,想我这些年,似乎躲在深山老林,最近才得以出山。
朋友见我,第一句话便是,这些年你都经历了什么?这脸瘦得。
鬼知道我经历了什么呢?我这脸,天生丽质(捂脸),别人心心念念着要瘦脸,而我不想也能瘦,只要一段时间没见我,必定觉得我又瘦了,殊不知,肉都长到肚子里去了。
算算时间,和这些朋友,小时候认识到现在已有十七八年,初中的认识也有十二年,原来不知不觉,已经过去这么多年,有些熟悉的人走着走着就变成了陌生人,有些陌生人聊着聊着也就变成了知心人。
见的人多了,我就发现了一个问题,大家都长大了,成熟了。每个人都对我说,你还是和以前一样,没什么变化。我看看自己,果然依旧那么幼稚,不管是穿着,还是性格,都一大把年纪了,仍像个未长大的小孩。
但终归,我们都已长大,各自远去。
话说,我来到简书有好长一段时间,这期间写的文字,除了爱情,依然是爱情。
我想我以前并不喜欢言情小说,而是没日没夜地看武侠,修真之类,打打杀杀的故事,那故事看得我热血沸腾,仿佛我也经历了那里的世界。我心底里,就喜欢那样的世界,最好武艺高强,不会被人欺负,还要有一个盖世无双的英雄。不过,就我这般模样,成不了女主,只能当个配角,在某个角落看着我的英雄流口水。
就像现在,我看着胡歌一样。
我在简书,也遇到许多有趣的人,那些人从未见过,但了解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看她的文章。我无意中看到一篇文章,每一句话都像一首诗,我想,这个女子,一定是如诗如画的,我就这样成了她的超级粉。
一来二去,说的话就多了些,当她唤我煜儿的时候,我心底里是极欢喜的,很亲的感觉,就像姐姐。虽然我见识浅薄,但并不妨碍这份情谊。我知道此时你正看到这里,也许正会心一笑,我平常可不敢叫姐姐,只因自己已年岁不小,万一你比我小,那岂不是白白占了便宜。
我也爱极了那“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听后弦那首《下完这场雨》,最后正有那么一句,很动听很动听。
还有一句,我在等你,等下完这场雨,满城涓涤净此生的别离,此时正单曲循环。
想念最是磨人,能把人的一生都给耗掉。我想,我写的诗,能感动一个陌生人,怎就感动不了你?
我是极念旧的,又是极没良心的。有些人能永远记着,有些人又眨眼便忘。有些事,就像从来没有发生过。再被说起时,我好像在听别人的故事,那不是我的,我想我是暂时失忆了,单单忘了那么一件事,如果我知道,我并不想忘记的。
写这些话,我用了好多天,今天已经是周末了,许多地方在下雨,唯独我这里没下。
我现在,已经昏昏欲睡了,就此搁笔,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