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中心疗法近来的发展:
那是在1940年,笔者第一次试图以书面的形式使一种较新疗法的原则和技术具体化,这种疗法很快被称作“非指导咨询”。
实践范围的扩展:
在这10年中,当事人中心疗法取向的治疗师欣喜的发现,他们的当事人咨询的时间越来越长,当事人投入程度和人格重组的水平越来越高。十年前,一个非指导的咨询员会发觉他的咨询只有平均5到6次会面,极少数会到15次以上。而同样是这个咨询员,现在会发觉他的咨询一般都会有15到20次的会面,50或100次的会面也非罕见。这种现象的发生是因为咨询员建立理解性关系的技能进展了吗?或者是因为这样的事实随着咨询员变得更加优秀,更多严重适应不良的人都来找他?还是因为在观念和技术上出现了深刻的变化?无论是什么原因,当事人中心疗法的思想因这些深入的经验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