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同事们,会以锲而不舍的精神恪尽职守,用实干来践行承诺。”
2013年到2023年,李克强任国务院总理,也是中国法治建设开创新局面的十年。本文简单梳理十年期间,李克强总理签署发布的一系列行政法规。
1.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22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7号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进一步衔接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保障制度,重点完善招录引进、职业发展、激励保障、退休管理、军地协调等方面政策。
2.缔结条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6号
《缔结条约管理办法》明确了重大事项向党中央报告的制度,细化了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和国务院核准条约的范围、条约适用于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办理程序、条约的国内法审核以及部分程序的制度设计等内容。
3.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5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完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的职责要求。
4.地名管理条例(2022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3号
修订后的《地名管理条例》共7章44条,对地名管理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22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1号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细化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度,补充水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制度,并增加有关禁止性规定,进一步完善水下文物保护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国内外考古机构在中国管辖水域进行考古工作的有关条件、许可程序、实物和资料移交等要求,进一步规范水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活动。
6.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9号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总结试点经验,通过依法明确基本流程、严格限定适用范围、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7.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8号
《地下水管理条例》从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8.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5号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建立专门保护制度,明确各方责任,提出保障促进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9.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对在中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作出统一规定,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压缩登记环节,精简申请材料,提升登记便利化程度,降低制度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10.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4号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重点从明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达标要求及相关措施,规范已建成建设工程的抗震鉴定、加固和维护,加强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强化保障措施与监督管理,强化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及其监督管理作出规定。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在《土地管理法》制度框架下,聚焦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重点问题,强化对耕地的保护,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合村并居”中违背农民意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制度边界,强化法律责任。
1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21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2号
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行政处罚与追究刑事责任的衔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1号
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增加和明确了扶持的政策,同时加强规范,包括完善民办学校招生规则,规范利用互联网技术的在线办学行为,完善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机制,健全民办学校关联交易监管机制等。
14.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0号
修订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严禁虚报收储数量,严禁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规倒卖,严禁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贴和信贷资金,严禁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者清偿债务,严禁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等。
15.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
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制度,加大对违法单位的行业和市场禁入处罚力度,大幅提高罚款幅度。
16.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8号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共8章61条,主要内容:一是规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通过使用财政资金,接受调拨或者划转、置换、捐赠等方式取得或者形成的资产。二是明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实行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三是明确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方式。四是规定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配置资产,有序开展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工作。五是明确资产报告和监督制度。
17.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7号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
18.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从明确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管理类别、规范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加强排污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予以规范。
19.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综合运用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件、限制从业、暂停医药服务、解除服务协议、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等多项监管措施,严厉打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中的违法行为。
20.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20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4号
修订后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完善了企业名称的基本要素和构成规范,细化了企业名称的禁止性要求,建立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
21.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3号
《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明确了政府督查的职责边界和实施主体,对政府督查程序和督查方式作了规定。
2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2020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1号
修订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共5章38条。
2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2020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共8章97条,包括:明确预算收支范围、强化预算公开要求、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明确预算草案编制时间、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财政专户。
24.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建立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的预防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法规制度。
25.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完善了化妆品和化妆品原料的分类管理制度,简化了注册、备案流程,综合运用没收、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件、市场和行业禁入等处罚措施打击违法行为。
26.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5号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27.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规定。
28.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行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互联网+监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作了规定。
2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1号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落实了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细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规范食品的贮存、运输,禁止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并完善了特殊食品的管理制度。
3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在1998年制定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施行经验基础上,从加大保护力度、促进合理利用、加强规范、优化服务监管等方面对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作了规定。
31.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6号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自2019年4月26日起施行。
32.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5号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消除了报废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的法律障碍,同时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回收企业如实记录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至回收信息系统,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33.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将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34.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
《政府投资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3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3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以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体制、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等作了规定。
37.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优化调整了税率结构,提高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设立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并相应健全了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
3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的配套行政法规,是消防救援衔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佩带办法、缀钉、更换收回、制作管理等作了规定。
39.专利代理条例(2018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6号
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从专利代理执业准入、执业规范和服务监管等方面修改完善了相关制度。
40.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4号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4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途径和程序,并从鉴定标准、程序和专家库等方面统一规范了诉讼前的医疗损害鉴定活动。《条例》对不遵守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出具虚假鉴定结论和尸检报告、编造散布虚假医疗纠纷信息等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4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是系统规范在我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对人力资源市场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作了全面规定。
43.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2018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9号
修订后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从奥林匹克标志的范围、确认和保护等方面修改完善了相关制度。
44.食盐专营办法(2017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
修订后的《食盐专营办法》),自2018年1月4日起施行。
4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与环境保护税法同步施行。对《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中其他固体废物具体范围的确定机制、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的范围、固体废物排放量的计算、减征环境保护税的条件和标准,以及税务机关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协作机制等做了明确规定。
4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自2017年11月22日起施行。
47.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8号
《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48.志愿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5号
《志愿服务条例》》对志愿服务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权益保障、促进措施等作了全面规定。
49.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4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共十九条,主要调整了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范围,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
50.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3号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5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52.残疾人教育条例(2017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4号
修订后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从残疾人教育的发展目标和理念、入学安排、教学规范、教师队伍建设以及保障和支持等方面修改、完善了相关制度。
5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
54.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2号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涵盖了无线电频率管理、台站管理、发射设备管理以及无线电涉外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完善了有效开发利用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制度,减少并规范了无线电行政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利用“伪基站”等开展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惩戒力度。
55.农田水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9号
《农田水利条例》明确,发展农田水利,要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水高效、建管并重的原则。
56.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7号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自2016年5月1号起施行。这个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运营、监督等环节,作出进一步规范。
57.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
《居住证暂行条例》共23条,在明确居住证的性质和申领条件的基础上,一方面确立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励各地不断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
58.地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4号
《地图管理条例》要求,出版单位从事地图出版,应当具备地图出版业务范围,在出版物中插附的地图应当是经审核批准的地图,并规定对地图著作权予以保护。《条例》规定了互联网地图服务市场准入、数据安全管理、用户信息保护、违法信息监管及核查备案等制度,要求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收集、使用用户信息须经用户同意。
59.存款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0号
《存款保险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存款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举措,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的出台,为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60.博物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9号
《博物馆条例》自2015年3月20日起施行。
6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法制化,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
62.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在大幅度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的同时,要求企业真实、及时公示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特别是交易相对人准确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努力形成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6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1号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6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将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事争议处理,以及法律责任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
65.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7号
《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自2014年2月16日起施行。
6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67.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就加强畜禽养殖环境保护监管做出了系列规定,包括新改扩建畜禽养殖项目要依法进行环评;养殖场和小区报批建设的环节需要在环评文件中明确废弃物的处理措施;要建设与其产能规模相适应的废弃物贮存、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等。
68.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69.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0号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共7章41条,分为总则、陆域安全保卫、水域安全保卫、空域安全保卫、安全保卫职责、法律责任、附则。
70.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共有8章108条,重点调整了铁路安全管理体制,并对保障铁路建设质量安全、高速铁路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作出了明确规定。
7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为了落实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本条例对普通签证的签发管理和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