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听过毛姆《月亮与六便士》非常经典,但一直没有下决心看。在去上海的路上,因为心绪不宁,便找了这部小说作为消遣,没想到一发不可收拾,用几天的业余时间将它看完了。
我读这本书的时候,跳过了序言。结果越读越觉得里面的思特里克兰德很像高更,读到一半时干脆在豆瓣上找了读后感来看,没想到真是这样的,我不禁有点洋洋得意,我那点贫瘠的美术知识还是派上了用场的呀。
至于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毛姆在书里已经写得很清楚了,他的观点是:我不喜欢这个人的某些行为,但我确实佩服他追求梦想的勇气。毛姆想传达的观点,被我GET到了,我深表赞同。
思特里克兰德这个的某些行为,的确称得上是渣男。抛妻弃子,勾引恩人的妻子,使恩人家破人亡却毫无悔意。但人之所以复杂,是因为他有多面性。也许在土著女子爱塔看来,思特里克兰德是一个好男人,是值得她仰望的人。另外,思特里克兰德追求梦想实现梦想的过程,也的确很励志。没有绘画天份,不被人所认可,衣不蔽体,食不裹腹,一个人孤独地行进在不被理解的道路上,被人看作是疯子。
想想自己,以前确实也挺有勇气,挣脱体制的束缚,追求自己的梦想。但走着走着,似乎就走偏了,离中心大道越来越远。现在三十多岁了,开始想重新找回自己的梦想,却碍于各种束缚,舍不得放下安逸的生活、幸福的家庭、体面的工作,放开一切放手追求,只能在业余一点点地小进步着。
也许,这就是人和人的差别吧,也是男人和女人的差别。男人这种动物,被看作是一种理性的动物,就像书中所说:男人谈恋爱,是在他的空闲时间谈恋爱,而女人谈恋爱,则是用她的一整天来谈。还真说得挺对的,爱情曾经也是我的全部,在爱情中我迷失了自己,没有了自我。而我家男人,表面上爱理不理,其实非常享受这种被全心爱着的感觉。但有了孩子之后,女人的注意力绝大部分放在了孩子身上,男人感到被忽视了,不被爱了,所以心理落差很大,把持不住的容易向外发展。如果女人一开始就掌握若即若离的撩汉技巧,男人被像前面吊着胡萝卜却偶尔只能吃一口的骡子一样,被女人这个赶车人掌控在手。
我不是想传达在两性关系中谁掌控谁的问题,我说的是人性。前几天,朋友为去不去上海犹豫不决,因为她放不下五个多月的孩子。好容易去了,活动一结束就匆匆忙忙回家去了,都没时间感受大上海的繁华。身为妈妈,我非常理解,因为我也想早点看到孩子的笑脸。我强烈地感受到,男人和女人是多么不同啊!我家男人,在外好几年了,每次让他回家都推三阻四。我知道他是舍不得在外的自由。像去外地这样的情况,即使心里不舍,也会毫不犹豫,而不像女人这样放不下这放不下那的。
其实仔细想想,我如今的状态,也是越来越接近男人,理性偏多一些。上班时专心上班,空闲时间想想孩子,想想家人,有兴致才和老公打个电话聊上两句。下班就放下工作,认真陪孩子。放下孩子,放下工作,就认真努力提升自己。爱情、家庭不再是我的全部,除此之外我还有事业,我还有个人爱好,自我成长。这样的状态,我花了三十几年才找到,但我想我得早点把这种观念传递给孩子,让他们早日独立成熟,感性又理性。
回到书中。思特里克兰德一生中有三个女人:妻子、勃朗什、爱塔。
他妻子是典型的英国淑女形象,爱交际,但夫妻俩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却对丈夫的爱好一无所知,宁愿相信丈夫被女人拐走,也不相信他是追求梦想。
勃朗什是他恩人的妻子,在思特里克兰德病中照顾他,被他勾引(不知道有没有互相勾引,书中语焉不详)。她本是一个贵族的家庭老师,被欺骗纯真的感情和身体,与思特里克兰德好上之后又被他嫌弃,最终自杀。
爱塔是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土著女子,在思特里克兰德来到塔希提岛后与他同居十几年,还为他生下了两个孩子。
三个女性的形象,在思特里克兰德的口中,女人是没有自我的动物,一切都依附在男人身上。之所以离开妻子,是因为妻子要管这管那,除了要管他的身体,还要管起他的心灵。而勃朗什,在最初与思特里克兰德琴瑟相合后,也开始管东管西,思特里克兰德嫌她麻烦。之所以与爱塔同居那么久,就是因为爱塔除了照顾他的生活起居,其他什么也不干涉他,他感到自由。
我的理解中,他与妻子是平等的关系;勃朗什仰视他,想要变得与他同等;而爱塔,作为一个没受过教育的女人,她始终仰视他,崇拜他。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前两者受过教育,拥有自我,追求的是一种平等的关系,而没受过教育的爱塔自我水平较低的缘故呢。
总之,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在我眼中,就是一部探讨男女关系的著作。男人追求自由,女人追求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