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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时节,天闷的跟个蒸锅一般,人们走在空气里,只感觉一股股的热浪扑面而来,天上的云儿很淡,但太阳很刺眼,整个天空是白色的,那是失去了平常心的蓝。自从始皇帝下令大兴土木之后,整个王朝的森林便接二连三的倒下,木头全被运到了咸阳城外,堆积起来建造华丽的宫殿,那是供始皇帝与他的老婆们休息的场所,也是帝国的中心,也是帝国后来迅速崩塌的起点。
黑漆漆的乌鸦们站在木桩上呱呱的叫着,呆头呆脑的麻雀们时而翻飞而上,时而俯冲而下,叽叽喳喳的吵嚷着。等时间长了,太阳再毒辣些,偶尔便会看到一只麻雀径直落下,以垂直于地面九十度的姿势呈加速度落下,然后便是“砰”的一声,落到了被太阳晒得火热的地面上,瞬间头破血流,这样的场景时有发生,尤其是在酷热的中午,这倒不是说这些家伙们嫌活的太长,故意寻死的,而是一个不防备,在不知觉中热晕了头,掉落下去。鸟儿也会中暑,大概是头一遭,可又想想,人和鸟都属于生命的范畴,人会中暑晕倒,鸟又怎么会不中暑晕倒呢?
我写以上这些想表达个什么呢,我就想说,这天气真他妈的热啊,热的都没办法出门,一出门就会中暑。其实这些统统都可以用一句话来表示:秦朝那会,天气燥热是时代的一个特征。
可我当然不能这么写,这么写太直接,这不是小说的写法,这是《史记》的写法,可我不是司马迁,我是一个拥有小说家气质的历史小助教,我既然打算写小说,就得按照小说的写法来。
天气的确酷热难当,树上的蝉儿也哑了嗓子,奏不出吵吵的知了声了,人们大都蹲在阴凉处乘凉,躲避着酷热难当的夏日。也偶尔跑到太阳下捡起掉落的麻雀,晚上架起火来便是一顿烧烤麻雀肉,生活的倒也有滋有味。后来,天气越来越热,中暑的麻雀越来越多,黑漆漆的乌鸦占据了枝头,站在上面瞧着下面的人们吵吵嚷嚷,不知在想些什么。
我私以为要想度过夏天的炎热天气至少该有西瓜啤酒烤肉,这才是面对酷热的最好办法,我现在再这里把这个办法推荐给大家,希望你们都可以去试试,那实在是一种享受。
不过秦朝时候的人们可就没这般好命了,他们无法享受到我所说的这些东西,因为他们不得不面对死亡,不知为何,死亡竟如红死魔(注)一般入侵了秦帝国,它们肆无忌惮的肆虐这个国家,从大宛开始,竟然是不断的死亡。秦人亡于路实在是一件太过普遍的事情,这种死亡无声无息,蔓延在秦帝国之中。一时之间,秦人人心惶惶,度日如年。虽然人人都免不了一死,可这种突然的死法无法被秦人接受,死的莫名其妙,当然心有不甘。我坐在我的书房里,思索着这件事情,如果有人突然告诉我说,你马上就要死了,因为我要杀死你,但却不告诉我原因。这都是些什么道理,我当然也要生气了,肯定不甘心啊,谁愿意不明不白的死去。想到这里的时候,我理解了人们为什么会把这件事报告给了始皇帝,而始皇帝的表现也是出人意料,他第一次表现出体恤民间疾苦,立志做一个好皇帝的样子。后来我蓦然想到,大概是这红死魔般的死亡来过太过可怕,恐怕把他给吓到了,所以才会这么热心的关心民间疾苦。
他下令让全国的大夫纷纷前来觐见,人人都出谋划策,寻找解决之道,可奈何这疾病实在太过可怕,每一个大夫都束手无策,无法解决,死亡依然在蔓延,蔓延在大秦帝国内。人人惶恐,这是死亡带来的压迫感,逼得人无法自由呼吸。始皇帝震怒,言出法随,不少散播损害帝国利益言论的人统统坐进了大牢,这才安稳住了人心。徐福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在始皇帝的身边的,然后顺利的出海,寻访仙药。
这天,咸阳城的外面走来一个头戴方巾,身着书生袍,缓步而行的年轻人,没有人认识他,更没有人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只见他神色稳重,淡然平静的走到王城外面,请求拜见王上,即始皇帝,并宣称自己有能够使人长生不死的仙药,恳求进献给始皇帝,守门的卫士们听到这个书生般的家伙口出狂言,竟然妄想献给始皇帝仙药让其长生不老,继续以无与伦比的残暴统治这个国家,这些守门的卫士勃然大怒,急急忙忙的将这个家伙乱棍打出,生怕这件事被居住在深宫中的那个残暴皇帝所得知。这一件事说明这些卫士们也不愿意始皇帝继续统治这个国家,很多人不喜欢他的话,那么无疑这个家伙就不是一个好皇帝了。可徐福依然还要为他献上仙药,这就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了。
后来,我们知道,徐福不知用了什么方法,绕开了这些门卫,终于见到了始皇帝。与他侃侃而谈,发挥自己的好口才,终于让这以聪敏著称的始皇帝陷入到了海外有吃了便长生不死的仙药的传闻之中。事情的情况大概是以下这个样子。
始皇帝高高的坐在王位之上,诺大的宫殿之中站满了侍卫与大臣,人们都低着头,不敢抬头向上看去,但比较好玩的是,他们的身子却都站的笔直,唯有脑袋是瞧着地面的,这种姿势里包含了一种尊敬的意思,但我知道他们并不是尊敬,而是畏惧。有侍卫手持长矛站在外面站岗,风雨无阻。徐福便穿过长长的人群,来到最前面,他低头叩拜,面露谦卑,嘴里高呼万岁,像极了一个奴才。他告诉始皇帝说自己名为徐福,得知在东海之外的苍茫大海之中,有三座仙山,分别名为蓬莱、方丈、瀛洲。而这三座仙山之上则居住着长生不死的仙人,他们有着很多仙丹妙药,凡是凡人吃到的话,便可以长生不老,与天地同寿,与日月同辉。小民觉得像您这种伟大的帝皇,当然该永远的长生不死,一直统治下去,我们生活在您的统治之下感觉生活富足,人人都没有一点的怨言。小民愿意替您前往海外仙山取回仙药,让您长生不死,让我大秦帝国千秋万世,昌盛兴隆。始皇帝听完这番话,开心的不得了,在高高的朝堂之上,大声的夸赞了徐福的忠诚,然后便下令徐福带领着三千童男童女前往海外仙山为自己求取仙药,以助自己长生不老,徐福诺然领命。这样的事情当然遭到了殿堂之上一些大臣的反对,当然也有一些投机者大臣的支持,后来还是被始皇帝一锤子定音,这件事也算是划上了句号。
故事写到这里的时候,我有些不开心,因为我不喜欢这个故事里的徐福。他的形象并不是我想像中的那般,不再是一个自由主义者,而成为了一个投靠皇帝,妄图升官发财的家伙,这样的形象令我无比讨厌,可我突然发现,这竟然是我笔下所写出来的人物,不由得我连我自己也讨厌起来。
老王早已经不看我写的书稿了,自从上次他对我发完脾气之后,我也已经很久没有去他的办公室了,在我看来,我为了取得虎妞的好感而努力工作、还有写书,开始研究徐福,可虎妞现在却不知去了哪里,甚至什么时候归来我也一无所知,我不由得便沮丧起来,连天空都失去了颜色。
之前有说过,万念俱灰是个特别容易的事情,我现在又一次遭遇到这样的状况,我完全找不到存在的意义。领导看我不顺眼,老婆也离家出走了,现在我写的小说中主人公又被我写成了一个我无法接受的家伙,这样的事情我想搁到谁的身上都无法释怀吧。
午夜时分,我坐在我的阳台上发愣,我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反正就浑浑噩噩,漫无目的,我第一次发现自己竟然如此的内耗,我突然觉得有些可怕,一天两天倒没什么,可每一天都在重复前一天,这才是可怕之处。有那么几个瞬间,我想起了我的初恋女友,只不过她已如一阵风般离我去,她曾经对我说:你这般洒脱,又有哪个女孩子愿意和一阵风好呢?
是啊,有哪个女孩子愿意和一阵风好呢?
在那个晚上,往事突然就涌了出来,我望向天边那孤零零的月亮,现在也只剩下它陪着我了。
我十八岁的时候,留着一头长发,满脸的桀骜不驯,痴迷于热烈的摇滚乐,读几本文学书籍,写几个小故事,固执的认为自己文学天赋巨大,以后要靠着自己的文字打败整个世界,真是少年得意,无所畏惧。周围人或真或假的夸赞,一些虚荣瞬间便占据了自己的内心,洋洋得意而不自知。青春期那么长,虚荣心却如野草般蓬勃生长,巨大的野心夜以继日的膨胀,到头来却发现并没有足够的实力支撑起自己前行,恍恍惚惚,浑浑噩噩。然后便是无尽的内耗,总是想的太多而行动太少,却不知不觉中成为了一个个地道的“梦想家”,想要如风般飞翔,却最终惨跌在地上。跌的次数多了,终于怕了,不得不脚踏实地,老老实实的向前走。这大概就是生活的样子,可我却为了这生活放弃了太多太多。
或许会后悔吧,我看着那土黄色的月亮,问了自己一句。它没有说话,依然绽放着清凉而柔和的光芒,笑而不语,深沉的如雪山之巅的雪莲花。
在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我想要些什么,能做些什么,也就是在那一刻,我决定按照小说的写法继续这个故事。生活终究只能有一次,总该把它过好些,而写小说是我最愿意选择的一种方式。
(未完待续)
《徐福&寻仙记》
这是一本关于乌托邦的小说,不要脸的说法是,我想描写出诗意的世界与小说本体之间的联系。当然,每一本书都应该有一个宏大的主题,而这本书也不例外。
现在的完稿作品,对于我而言,它并不是我心中想要终极描写的,但是我能说,它或许是最接近我所想象的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