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深入学习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相关会议精神,认真研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有下面心得感悟,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党治党的鲜明信号,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要知敬畏、存戒惧,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做到乾坤在胸知敬畏。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为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应将党纪入脑入心。定期反复研读《条例》内容,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对照《条例》正衣冠,查摆自己在日常工作中是否做到了遵守规章制度,思考自己面临的廉政风险有哪些,发现不足及时进行思想和行动校正。永葆政治本色,敬畏人民、敬畏事业、敬畏法纪,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做到原则在脑知边界。天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一个人都应当保持戒心,否则,就很容易思想出格、言行出轨、败事致祸。因此要做到不越“雷池”,不乱“章法”,严格按党纪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把纪律作为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各项纪律规定。坚持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养成在接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学习、生活的习惯,明大德、严私德、守公德,更好地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能动履职的动力。以钉钉子的精神,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履职尽责,及时发现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做到担当在手守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必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经常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看清一些事情该不该做、能不能干,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作为守护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基层干部,更要在正风肃纪中持续发力,更应把转变自身作风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始终,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上,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向高线看齐,把底线守住,突出“真正解决问题”鲜明导向,时刻保持行动自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以自我加压来为群众解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下一步,我将自觉投身学习教育活动中,仔细钻研、反复体会、学深学透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学先进、超先进、创先进,不断提高党性修养、纪律作风和履职水平,不忘初心,坚守本心,做一名明纪、知纪、畏纪、守纪的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