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隗然已醉矣。
刘伶,竹林七贤之一,好酒,他的妻子吵闹、砸东西,解决不了问题,就把酒倒掉,把酒具砸掉,刘刘伶就骗她说要在鬼神面前起誓戒酒,于是她就乖乖的备好酒肉,却被刘伶吃光喝尽,大醉而倒。
好酒如此,也是让人醉了,他喝酒之后,让人“醉死便埋”,魏晋之人不循礼法,率性而为,实在是人生的一个高度。但是,嗜酒如命,并不是值得提倡的事情,后世醉酒者,自当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