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狂人日辑
是真的有过那种经历,曾经遇到过某个人,你觉得他把你的生命点亮,生活一下有了颜色,你恨不得把自己全盘托出拱手相让,只因为你觉得他是你最好的未来。而那人却时远时近若即若离,微笑着礼貌着推诿你的热情,懈怠你的寄托,直至你的痴傻消耗殆尽。如今想来,恍然大悟,比起维系一段风雨飘摇的感情,最可靠的还是建设一个稳固的自己,唯有自己才永远始终如一不离不弃。
我知道越在意越想得到越想守护什么就越容易失去越容易破灭,可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又怎么会需要自己费尽心机得到绞尽脑汁维系呢?
无论男人,还是朋友,我始终坚信能留到最后的才是值得被珍惜的,能留到身边的才是实实在在的。曾经再美好,活在记忆里总是飘渺,路途漫长,人来人往,你挥手告别结识新人,我亦坦然接受把你抛之脑后。
活了这么久,总该有点了解自己了吧,有的人大大咧咧,有的人却心细如尘,有的人永远理性优先利益第一,有的人却始终傻里傻气爱到忘我。
我们都曾深爱过一个人,他夸过你温柔善良单纯,他看破你坚硬的伪装,看破你的倔强,知道你伤痕在哪里,知道昏黄的月光下轻抚你的头发抹去你的泪滴,知道他的一个吻一个拥抱甚至一个微笑就能治愈你的脆弱敏感,可是就是这么一个人啊,他同时也带走了我们最纯净的感情,和最深情的自己。
听过这么一句话,我若爱上你,便会如白痴。但人生虽长,最深最狂的痴傻却只有一次。爱上一个人是这世上最大的冒险,最疯狂的博弈。你若真爱过,你会发现其实自己有时就像个在他面前裸奔的疯子,将自己那点可怜的引以为傲的自尊踩在脚下只为离他更近,忧心忡忡患得患失。
现在看来,我真的不看好这种不对等的关系。
我身边的故事,我的一个朋友,在我眼里真属于优质男,却也是笨笨的喜欢追逐猎物的傻小子。他说女神很漂亮,却也很高冷。他一边小心翼翼尽力不失掉自己的自尊,一边伺机靠近在他眼里那近乎完美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女神,女神百无聊赖时给他发的一个表情轻轻勾勾手指估计也要让他幸福到轻飘飘。
我打趣说,你追到女神,我跟你姓。
其实我这么打击他真不算犀利,谁又曾没有过一段小白兔爱上大灰狼的经历。
在我看来这真不算爱情,单恋能叫爱情吗,单恋最多只是自己和自己的想象谈了场恋爱而已。当你决定爱上那个人开始其实就已经丢盔弃甲缴械投降了,还拿什么保全自己呢。而人啊,都是这样,一旦自己在一段关系中占主导地位,就忘乎所以不知道珍惜了。女神之所以是女神,是因为你给了她这种殊遇,也许你心里圣洁的女神此时正如你一般为了另一个怀抱不知所以早已没了战场。
年轻时的我完全不赞同把感情当游戏,当博弈,认为既然爱就大胆爱,用力爱,爱到不遗余力,权衡得失就别谈感情,感情就该纯粹。现在看来,那时的自己是真的勇士,敢把全部的自己包括好与坏并存的灵魂交给另一个人处置真的需要勇气。
薛之谦曾在某节目中对女嘉宾说过这么一段话,“我真羡慕你,还能为一个人痛到哭出来,而我现在已经哭不出来了,没有什么人什么感情还能撼动我的心让我掉下眼泪”大致就是这样,而我也大致能体会是什么心境。
他说,以前我喜欢一个人,现在我喜欢一个人。可是自我若是软弱无力,再多的自由又有何用呢?
人的感情就好比鲜榨橙汁,最开始时纯天然零添加,可经历的多了,失望过了放下过了再去接受一次再去经历一次,就已经被自己悄然稀释,我能给你的爱只有百分之六十,一半给了过去,一半给了自己。就像两只互相取暖的刺猬,一边保护自己,一边靠近彼此。
你若能留下,我定好好待你,你若无心开始,纵使我对你有意,也绝不委屈自己。哪怕坚持会有好结果,可我真的不想再冒险。
你说岁月是把杀猪刀吗?我说是,他不仅摧毁了我们的容颜,更摧毁了我们曾经多么勇敢坚毅的内心,哪怕就是一个小小的爱情,也让我们畏手畏脚驻足不前。你在我前面的不远处,只要我伸手就能触碰到,可是如果我唤你,你不为我回头,我也是会恨恨地咬咬牙然后牵起同行人的手,最多望望你渐行渐远的背影,一声叹息,如此而已。
其实我们总是拿“顺其自然”敷衍情感途中的坎坷,却很少承认是自己的怯懦在作祟,真正的顺其自然是竭尽全力后的无能为力。
爱是一念之差,最幸福的不过是,我曾温柔呼唤,而你恰好有过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