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叫他“掷”。
掷的经历,已经是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心口的伤疤,他经历的存在或许就是人性的一种考证。
可我知道掷不单单只是离开了村子,他也离开了我们,他在思想的另一端开拓新土。而我却不尝试将他拉拢过来,得以摆脱这种貌合神离的来往。
无需多言,掷依旧处于我们之中,而且时常嬉戏多态。
可我知道这件事情对他的打击,使他变成半透明的人,学会了隐藏。这种来自最深处的伤害,就像是被扎多了的手,知道玫瑰花香,却忌惮有刺。
让人欣慰的是,他乐于去探讨,乐于倾听,掷一直在寻找人生的真谛。
我记得掷在一个冬日的寒冷夜晚,徒步十里路去寻我,而我也错过了这个夜晚。遗憾总会美化我对于这个夜晚的想象,或许那将成为我与掷和他弟弟,三个人这辈子最美的回忆之一。只是可惜了那天月亮如此的圆了。
我也记得我们众人爬山,唱李宗盛的歌,尤其是那首《山丘》,它悄悄的偷走了我们所有人的眼泪。我们也饱尝得不到的苦涩。
在我和掷与其众人游玩之后,众多人不愿坐车,还是选择先前那般步行着回去。我相信这是所有对彼此的不舍,以及那眷恋的情谊。缓而慢的步态丛生,嬉闹无止。
掷说:
“启可,你啥时候把自己嫁出去。”
“我等你娶我呢”
“那你可…有的等了”说完后他一阵憨笑,我也是笑不能停,继而大笑不止。
嫣总说,掷对我不一般。我也知道,我对掷应该也一样。
大概我与掷都喜欢夜晚的月亮,还有满天的星星吧!脑子里总是装着浪漫的想法。
掷走的那天,我去看了一眼,他正在拿着刷子,刷着白色的鞋边,崭新的羽绒服是黑色,比他平日穿的那件绿色好看了许多。是呀!他从来都是在年尾回来又在年初离开,正如他所说的,他许久没有见过村子里的绿色,满怀希望的绿色。
我知道他走的是哪条路,但是我没有去送他,就像是电视里所叙述的生活那样,一个女人站在村口的高地,看着心爱的男人慢慢的消失不见后,还傻傻的站在那里不肯回去。我坐在大娘的房里,烤着炉火,吃着橘子,酸酸甜甜的橘子,水汽特别大。过了一会我就回去,躺在床上,看起了《百年孤独》。
从此,再也没能有人轻易地将我从房里叫出去。哪怕是下雪,所有人混在结冰的河渠上,打雪仗,滑雪坡。
我也成了他们口中的懒人,只知道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