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每次想起高中的生活,总忍不住叹道:高中真是一个严肃又轻佻的名词,一个清贵又俗气的地方。这里每一场青涩暗恋,它清澈又轻佻,清贵又俗气。
我没有谈过恋爱 ,但我写过情书。我有过一场接近三年的暗恋,在高中时。
其实高中三年,我和他的交集并不多。除了高一时待在一个班,高二高三连面都很少见,更别提说话了。我喜欢他是从高一开始的,说起来那简直是一场意外。
初入高中时,我未曾注意过这个男孩儿。我记得高一刚开学不久,学校搞创新,提倡分组学习。
那天晚自习中途下课,我去别的小组找我的朋友玩。可朋友一下课就跑出去了,于是我坐在她的位置上等着,我一抬头就看见一个皮肤黑黑的人。他也看见了我,对我腼腆的笑了笑。看着他白晃晃的牙齿,当时我就想:原来除了非洲人,中国人也可以这么黑呀!
朋友回来后,看见我坐在位置上等她,很殷勤地向我介绍她这个学习组里的人,于是我知道了他的名字。
朋友嘲笑他皮肤长得黑,然后又对我说:“在这个班里,如果说你最白,那么他就是最黑了。”
于是,我记住了这个笑得腼腆的男孩儿,因为他在班里独一无二的黑皮肤。
他属于慢热型人,在班级里话并不多。相对而言,性格较为活泼的我很快的忘记了这个人的存在。我再次注意到他,是因为一场考试。
高一的课程易学难懂,看似简单的题目往往需要注意很多条件。初来乍到的我们,在第一个月考中败得很惨,我也是。
我懊恼地看着仅有60%正确率的数学试卷,心里如波涛翻涌。因为暑假时,我早已先一步学过基础知识。不曾想,这一次考试还是考得很糟糕,心里十分难过。
我跟朋友抱怨时,听朋友提起他跟我有同样正确率。好奇心之下,我向他借过数学卷子来看。细看之下,我诧异的发现:试卷上有很多题目他也不能完全做对,但跟我的卷子答案不同的是,他的解题思路相对于我而言更加的灵活和开阔,即便没有做完整个题目,但他的思路我一看就茅塞顿开。
在好奇和震惊之下,我向他询问了几道题目解法,他的讲解让我更加肯定:这个话不多的腼腆男孩儿,虽然皮肤很黑,但他的脑子很聪明。
这样的发现让我很高兴。因为虽然我这次的正确率并不高,但是我的成绩在班级里面确是靠前的。所以在老师没有讲解之前,能够和我一起探讨问题解决之法的人并不多。我对数学特别喜欢,而他对数学的灵敏理解正是我所需要的,我很高兴能发现一个和我一起探讨问题的人。
这一次的发现,使得我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经常找他探寻题目。我们遇到不懂的,或是难以理解的题目时,面对题目的难点,我们在探讨题目过程中,发生的思维摩擦碰撞和灵感一现,都让我觉得受益非浅。每一次和他探讨问题,我总能发现自己的学习盲点和问题思考的缺陷,我喜欢这种自我发现,我享受学习探讨的过程。
这样享受的学习过程让我很愉悦,使得我期待每次和他的探讨问题。我遇到问题时,渐渐地总是第一个想起和他讨论。我非常喜欢先于老师讲课前,能够私下解决问题的成就感。于是,我找他探讨问题的次数越来越频繁,直到班上流言四起。
一般人对于感情,小学时懵懵懂懂,初中时一知半解,而高中则是期期盼盼。倘若哪个班的女生和男生走的太近,或是经常有交流接触,那么不用想,在这群骚动的少男少女心里面,八卦之火已经熊燃四起。
然而,从小特殊的生活环境,使得我在小学和初中时有轻微的自闭和抑郁。在上高中之前,我对于人群有着天然的恐惧,我不知道如何和人相处。如果不是初三暑假对我的改变,或许我高中也是那样的。因此,我并不能理解那些少男少女的骚动。
流言对于我从来都是绝缘体,所以当有人在我面前遮遮掩掩说着什么的时候,我从未意识过另一个主人公是我自己。一直到有一天,一个喜欢他的女孩儿当着我的面问我喜不喜欢他时,我才知道她们说的流言是我和他。
真的,当时我就震惊了!他们是在开玩笑吗?探讨题目和喜欢有什么关系!我实在无法理解她们的思维,觉得她们的脑回路真是简直了!因此,我听过就忘了。
那个女孩儿是第一个询问我的人。有了开头,后面对我询问的人越来越多,即便如此我还是依旧经常找他探讨题目,只是渐渐的有了不同。我开始不再像以前那样,只是单纯的全身心的投入题目的探索中,我开始悄悄打量他,我开始思考什么叫喜欢?
于是我发现,他的皮肤真的是特别黑,也许在全年级里的也是首屈一指的。可是他的五官很好看,特别是他的眉眼,很像霍建华。这也导致我高中毕业之后,大学里很长一段时都很看不惯霍建华。
他虽然腼腆,但对亲近之人也是很活泼的;他对人很好脾气,有耐心;他很细心,能即时的体谅别人;他学习做事很认真……
打量他时我就想,倘若撇去他的黑皮肤,或是稍微白一点,他会是一个很俊朗的男孩儿,凭他的人品会很受女孩欢迎。
喜欢这样的感情很奇妙,在最初的最初它起源于单纯的好感,当你把好感凝聚在一个人身上时,当你对这个人身上的优点肯定时,帮你更加注意他时,喜欢也在不知不觉中来了。
因为流言我更加注意他;因为更加注意他,使我的目光在渐渐改变。那天宿舍熄灯之后,我想到他心里又酸又甜又喜,更加期待和他的交流互动,我默默地想也许这种感情就是喜欢了。
这种感情的发现似乎像一个镣铐锁链,一下子把我禁锢在一个圈子里。我开始注意周围人的眼光,我开始在意别人说的话,我渐渐的不敢再找他问题目了,明明很期待却又躲远。我像是一下子掉进了一个看得见却永远到不了岸边的湖里,萦绕着的水很柔软又窒息,很期待又彷徨。
我对他的远离,他也许有过惊讶,也许有可能他早已料到。他的反应并不大,偶尔还是会和我聊聊题目。
再后来,我们的交集越来越少,甚至不再讲话了。直到高一结束高二分班。
其实高二分班时,我知道他选了理科,我也选了理科。我窃想着和他分在一个班级,可是骨感的现实告诉我,实际它却是走廊的东西两头。我望着分班名册,心里很是难过。但我又自我安慰,也许远离并一定是坏事。
于是我做了一个决定,倘若以后见到他能避则避。
这个决定,似乎是一个魔咒,一个不祥的魔咒。就在我下决心之后,我却总是不小不巧的看见他。对于一个初尝感情的女孩来说,每一次的见面都是有影响的,都会在无形中多一分期待。我越来越喜欢他。
清晨的早读课,傍晚的晚自习,还有午间时休息,我仿佛习惯成自然的开始寻找他的影子。可渐渐地他出现的时候越来越少,呃不,应该说我们时间错位的越来越多,所以自然就看不见了。
那种感觉就像是浮萍,失了根,却依然无措漂浮着。感情积聚在心口,越来越多,漂浮沉淀,无处可泄。
于是, 不知什么时候我开始,开始注意或是收集,收集那一点零星的,一块碎片的,好的坏的,有用的没用的,亦或是伤心的快乐的消息。像排版一样,只为了临摹出他最生动的影子。
不被他本人所知晓的喜欢,俗称暗恋。然而暗恋最可怕的就是,一人无动于衷,因为他什么都不知道;一人自作多情,因为她什么都知道。我那样的喜欢,其实就是自作多情,可我还是像着了魔一样。
可是,我依旧记得我身处高中,是一名带着老师和家长期待的,有着自己梦想的高中生。我陷入了无限的自我矛盾和恐慌中。我一面想着我的暗恋,另一面我的理智又告诉我要远离。我很迷茫,我开始向周围人询问,我要知道他们的观点,我要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我向我的好友询问,她们见怪不怪,说道:“一切看你自己!不过我们现在是高中生,还是学习比较重要吧!毕竟以后吃饭可不能靠恋爱!”
我向老师询问,老师很诧异,告诉我:“这还用问?这不明摆着么,肯定要好好学习。现在谈恋爱,有几个靠谱的?上不了大学有的你哭时候呢。”
她们的回答让我很心痛,我想告诉她们我只是暗恋,我没有谈恋爱,另一个他什么都不知道。想了想,最终我没有说出来。
高二的生活其实很紧张,因为要把所有高中课程学完。这样高三一整年都可以复习了。
我在高二最重要的一个模拟考试里,成绩出乎意料的差劲。朋友诧异,老师找我谈话,让我看清楚自己到底在做什么。
我又想起了当初的询问。是啊!这不明摆着呢,这有什么好询问的。明明早已猜到她们的话,现在终于死心了。也许冥冥之中理智早已告诉我答案,帮我揭开最后一层自欺的雾纱。
当我想明白这一切时, 高二已经快结束了。这时的我们撇去除了高一的一点交集,我和他或许已经是了陌生人。
我又想起了当初的决定,不再见他。虽然于当时并没有多大用处,因为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他了。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这次一定要实践。
有句话叫:天不遂人愿。我又开始时不时的巧遇他,他每一次的出现都再一次添抹痕迹,让我即使远远看着他也很难过。
但还有一句话:事在人为。我不能让自己这么下去,这样的自作多情,不仅自我耽误还让身边人费心。
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而言,高考是人生转折点。即便不能立刻决定你的未来如何,但也是影响深远的。我不能放任自己沉浸在感情编织的虚幻里。我必须自己挥刀斩乱麻地走出来,用最直接的方法面对。
然而大抵女孩于感情都是自私的,不,或许说像我这样的是自私的。
所以我做了一件事,我写了一封信。是情书,绝情之书。我觉得就算一直以来,他什么都不知道,但他至少要知道我喜欢他。即便他不喜欢我,但我也要让他思绪为我烦恼片刻。我记得最后很没骨气的没有署名,不过这不重要。
我想这样的情书也算是奇葩。毕竟很少有人第一次写情书是为了和对方绝交,更少会有人收到一封写着绝交的情书,但我不后悔。
我拜托他的兄弟把我的信递给他,之后我一直不敢和他兄弟说话,生怕听到什么话受刺激,至于他更是离得远远的,因为说好要绝交的。
我把那份稚嫩的暗恋深深埋在心底,我相信时间如一泓清水,再浓烈的茶也有被冲淡的时候。
这样过了大半个学期。后来有一次课间操时,他突然出现在我的班级门口,或许是来找人。我望着他心里又是翻涌,直愣愣的对着他发呆。直到旁边朋友推我催促时,我才面红耳赤的逃走。
但即便如此,我依旧坚持着绝交,哪怕这只是我一面之词,我也要一人唱完我的独角戏。
也许是我的诚意感动了上天,这么说有点夸张。
高三最后一个月,学校组织班级活动。两个班级人一起游戏,再看见他恍若隔世。我目光扫过他,过去的情感仿佛被烟吹淡,消散到了远方。我们依旧没有交集,没有讲话。
高中毕业,一晃几年过去了。大学有过几次联系,说起往事大家依旧是朋友,但很快就只剩下朋友圈的偶尔点赞。
前些日子在简书看了一篇文章《一封没有署名的情书》,我突然想起来这事。我和作者大叔聊到这事。
作者大叔问我为啥绝交,我说因为太喜欢了。
大叔又说,收了信,他来找你的多好呀,其实没啥,没人知道你喜欢他。
我一想,对呀,听这么说倒似我亏了。
大叔又笑话我,亏啥?他看了绝交信一定觉得,连交情都没有,哪来的绝交。那男的觉得居然有个女孩子暗恋我,还自作多情绝交,整的像告白,人家莫名其妙被绝交,还不知道你是谁。你亏啥?
我又一想,好像是这个道理。
今天写文时,我又想了想。我觉得他还是不要来找我的好。虽然我很喜欢他,但当时的我们还是绝交的好。
我努力回想了一下信里面写了什么,但我真记不得了。当我把这个故事写出来时,往事真的已经随风了。据说能主动拿出来的供人参阅的故事,那都是曾经的过去式了。
我有时想,即便不写信我也会用别的法子绝交。
或许我会主动找上他,对他说:“嗨!我喜欢你,我们绝交吧!”如果真是那样,怕是他真该记着我这个奇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