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父亲

老三和刘峰很像

好人

刘峰是好人,作者从故事开头说到结尾。甚至刘峰的外号都叫雷又峰。

因为是好人,所以刘峰在“触摸”事前之前,一直是标兵模范,各种先进一定是他。作为踏实的东北汉,他想方设法的帮助一切人和一切事。为文工团的女生做甜品,给流汗过多的小曼解围,这些都不过是寻常里的寻常。好人如果是个标签,那这个标签一定是刘峰。哪怕是在他已经命不久矣之际,他都不忘帮小曼修理家里的冰箱灯管,卫生间瓷砖,提醒她扔了那个他用指甲油修补的碗,这种好与他而言,就是一种本能。

因为是好人。所以他注定在众人的眼里不能有常人的情感。就是因为他太好了,好的让大家找不出坏来,所以所有人都睁着眼睛等他出错,等他真的出错了,大家像是商量好了似的,所有的责难一起以无比迅猛的姿态降临。对林丁丁的一番爱恋,最后因为一次触摸而燃烧殆尽。余火也烧光了他自己所有的好,所有对大家的关照。墙倒众人推,除了小曼,那些吃过他亲手的的甜饼的嘴,那些他帮助过的手和身躯,全部变成武器,誓要将他毁灭得一干二净。

因为是好人。所以刘峰的人生,过程,结局才这么的让人惦念记挂。往昔里的人四处找他,打听他的故事。可是他就如同是最圣洁的莲花,自顾自的开,自顾自的败,所有的挽留都没能留住。他什么都懂,但是什么都不说破,保全大家的颜面。郝淑雯请他吃饭的那家高级餐厅,他都要走过一遍再进去。相约的聚会,因为林丁丁的加入,借口爽约。和小曼在墓地旅社里喝白干,太晚了他就要找理由说怕出事。特别是对小曼,在她被送进精神病院之后,也只有刘峰这个战友带着温暖去看望。他时时刻刻都想着别人,成全别人。

父亲也是好人。当夜深人静,我读完此书,脑海里第一个浮现的脸,就是父亲。那样质朴温暖的笑,那样纵横的皱纹,那样佝偻瘦小的身躯。知道父亲的人都说他是好人,这是得到最底层百姓普遍承认的。

因为是好人。所以13岁出学的父亲,在爷爷去世,母亲瘫痪的情况,拼死拼活养大了自己的两个弟弟。他为他们造房子,娶妻生子。邻里亲戚,就算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同村的喊一声,他就裤脚一挽,下到田地里帮人做最苦最累的活。谁人没受过他的好处恩惠。

因为是好人。所以父亲娶了母亲。母亲是残疾人,嫁给谁都会受欺负的,而不嫁留在家里,也受自己亲哥哥的欺负。所以外婆就认准了父亲,认准了父亲是个好人,会负责一辈子。于是就把小父亲十六岁的母亲嫁给了父亲。父亲一辈子对母亲各种好。别人都说,母亲这辈子是享福的命。做姑娘时是个小姐,嫁人之后还是个小姐,一辈子双手不沾阳春水。这是在农村啊!不做饭不洗衣的母亲,是尊需要人供奉的菩萨。而好人父亲,殷勤的献上一切香火。

因为是好人。所以当疾病和贫穷来袭,所有人心照不宣选择了保持距离。也许大家都以为,他是好人,他会理解各家有各家的难处的。是的,好人理解了,也接受了,于是也就有了一个坎坷和凋敝的生活。最让人匪夷所思的是父亲的亲弟弟。那两个他拉扯大,操办他们婚礼的两个亲弟弟也决心远离。在他们的眼里,好被理解成一种懦弱,而贫苦被看成一种活该。永远都忘不了,凛冽的冬日里,父亲四五点起床去大湖里给别人挖藕的事情,那个时候,水洼里都是冰碴啊。好也是多年前埋下的一剂毒药,年长日久之后,毒害的是自己的身心。父亲不高,比169公分的刘峰还要矮上十公分,刘峰的矮,是苦日子磨出来的,父亲和他保持了一致。


时代

时代是什么?

是社会氛围?是众人意识?

刘峰的悲剧人生,是那个时代的错吧。小曼,郝淑雯,林丁丁,何慧子,等等,他们都被那个时代夹裹着,过着自己不想过的生活。

时代让刘峰光荣,所以他走到人前接受各种勋章。时代抛弃了他,于是他奔赴战场,九死一生,断了胳膊,沉沦人群。

小曼的命运与之何其相似。时代要她升,她就升。要她坠落,她就坠落。当她发现一切不对劲的时候,她就进了精神病院。

林丁丁,就是她的那一声“救命”,几乎丧了刘峰的一条命,然后所有人都被夹带着,奔向无序而动乱的未来。后来的林丁丁哪里还有半分当初刘峰爱慕的模样?头发掉得厉害,满嘴脏话。看似握住生活的主动权,其实过得一塌糊涂。

郝淑雯,文工团时期的威风早不在了。成日的修佛参道,似乎已经放弃了这辈子,专注的修炼来世。忘不了在那个混乱的年代里,她怎样勾引少俊,怎样伤害萧穗子,然后怎样抛弃少俊,怎样嫁给帅气的“二流子”,然后再怎样纠缠的十年闹离婚,分得两套房子。当她喝酒迷迷糊糊,说这些旧事就像是在说别人的一样。是时代让她这样做的?

父亲一直在逼着我结婚,但是他不知道我结不了婚的。因为我根本就不相信婚姻。当然我渴望家庭,只是我觉得自己永远都得不到的,始终抱有悲观的态度。原生家庭对人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就像很多人,明明知道抽烟不对,可还是要一支又一支的吞云吐雾,我也止不住的这样去想。每当被逼婚逼急了,我就怼他:“当初你四十岁才结婚的,我为什么就不可以?”得到的答案永远都是,时代不一样了。

时代不一样了?时代不一样了,人还是一样的啊。

当初如果不是赌气,受舆论的过多蛊惑,怎么会在不惑之际走向那样的婚姻呢?

与其说是时代,不如说是人性,是人本性里的贪婪。

人总是要好的,但是自己又不足够好,得不到就穷凶极恶的去发难。

人总是管不住自己的,所以肆意去指责时代,因为时代不会反驳。等指责的人多了,形成了潮流趋势,这就成了必然。

人只能陷在时代的圈套里,在自我的一副命运里挣扎,有好的,有坏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是个笑话,得修炼到多麻木,才能坦然的去看自身的起起伏伏啊?

刘峰最后没有看到年轻时他爱慕的那个林丁丁,不戴老花镜,何慧子将小小的手机屏幕放在他眼前,他也看不清谁是谁,这是他对他自己那个时代的选择,一切就留在过去吧。

父亲,没有再逼婚了。他也许是放弃了,或者是开始知道,这个时代,也不是他的那个时代了。

每个时代里的每个人都有选择。好与坏只能站在当时去看,远观就已经是有偏差了。


芳华

动人的舞姿,曼妙的身躯。朝气的脸庞,跃动的少男少女。舞鞋与军装,青春的海洋。

刘峰的芳华,就是他的25岁,他的爱恋。或者说,正是因为一厢情愿的痴恋,将刘峰的芳华推到了顶点,大家前赴后继似的责难更是添油加柴。所以即使刘峰在1977年离开文工团走向中越边境之后,人们还是对他念念不忘。

父亲年轻的时候曾到广东的韶关挖煤,那个时候的他拼着自己的踏实肯干,可是挣下了许多血汗钱。他讲述这些事情的时候提到一个叫作南华禅寺的地方。但是关于这个地方的故事他却没有说,只能让人不断的猜想。

猜想,也许才是知道父亲青春的最好方式。

我能想象他单枪匹马闯天下的豪情,也能想象他一个人在幽暗的煤道里的无所顾忌,猜想那个南华禅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更能猜想他的孤寂和忧愁。

人的芳华太短暂了,遗憾也太多了。

就像是刘峰,林丁丁一声“救命”就喊停了他所有的灿烂,余生都是追忆。他还没能缓过神来,自己就已经失去了一只臂膀。

就像父亲,他心有不甘的走进围城,以为往后可以像个正常人那样去生活,可是生活把他牢牢困死,任何反抗都是徒劳。他嘴里的南华禅师一遍又一遍的说起,可是那里的人和故事,都已经不见了踪影。

突然想到小曼,小曼的芳华是什么时候?在文工团的那一段时光,独舞?不对,是刘峰主动申请来和她结对,是他的手放在她腰间的那一刻。

整本书里,固执的以为只有小曼配得上刘峰,林丁丁完全靠边站。可是芳华之年,刘峰眼里心里只有林丁丁。芳华之后,也依然忘不了,心留在了文工团那个会唱歌的林丁丁那里了。他后来给别人的只能是一副肉身而已。他的婚姻,他和那个小惠之间的故事,像是蜡烛烫坏的墙壁,白色之上留下的暗黑,让人觉得触目,但是又真实的不知道说什么。

也许正是因为短暂和遗憾,芳华才会显得如此的惹人珍惜。只不过这种珍惜,从来都是后知后觉。

看书,知道了刘峰的故事。可是父亲的故事,也许我永远都不会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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