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传说,狼在月圆之夜会站在高岗处,昂头向天,对月长哞。
对月神的膜拜,不止有狼,还有人。于是拜月神教应时而生,悄然崛起,如同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了整个江湖。
谁也不知道拜月神教的总坛在哪里,但是你总感觉到他们无处不在,神秘而诡异。他们出现的标志往往是一面黑色的旗子,一面绣着一头狼对月长哞的黑旗!
拜月神教的首领据说是一个极其美丽的女人,只是她的人跟拜月神教一样神秘,戴着面纱,身上的衣服也是白色的轻纱,她的整个人就如同轻烟薄雾中的仙子。
见过拜月神教首领面容的人,江湖中只有一个,那就是万柳山庄的柳大少。
只不过自从柳大少见过拜月神教的首领面容后,整个人就变得痴痴呆呆的,不久就死了, 临死前还喃喃的叨念着两个字“苏苏……” 。
莫非拜月神教的教主名字叫“苏苏”?
这一切已无从得知。但大家都相信,能把柳大少迷到死的女人,一定是非常非常的美丽。
因为柳大少当时也是一个多才多金,风流一时的翩翩侠少,俘获过无数青春少女的心。
只不过江湖风云变幻,横行一时的拜月神教,十几年后就忽然间在江湖中销声匿迹,如同空气般消失不见了。
自此江湖中只留下拜月神教的神秘传说,虽渐趋平静,却从未忘却。
姬陪香的手
夜,深夜。
谁也想不到,一个普通的黑色木匣子,会让身为京城刑部主事的刘琨刘大人寝食不安,神色焦躁。
此时他正在刘府的书房里焦急来回踱步,神色间已大失刑部尚书的威严和稳重气质。忽闻门外禀报:“铁手神捕萧总捕头到。”紧蹙的眉头稍霁了下,沉声道:“进来。”
他这两个字是对来者说的,随着应声,书房门一开即合,一个身影闪了进来。
进来的是个年轻人,也就二十七八岁模样,一身青衣劲装,面庞端正,神情刚毅,嘴边和下巴都长着很淡的胡茬。他身板很结实健壮,背后斜插着一对精钢铸的短枪,看上去威武刚强,敏捷有力。
看到这个人,刘琨紧皱的眉头一下松开了,马上又恢复了刑部尚书的威严和气势。
他望着年轻人,只淡淡的说了几句话,年轻人听完后便立马转身,领命而去。
他甚至没问一下去做什么,多年来,他在刘琨面前从不问多余的话。
因为他知道该怎么做。
这也是刘琨欣赏他的地方,他就好像刘琨身上的一只手,现在,这只手已经伸出去,刘琨想做的事,很快就会完成。
“你马上到江南去,到太湖畔明月山庄找秋千山老爷子。”
这是刘琨的密令。最重要的是下一句。
“无论如何,你必须要见到他。”
此时,萧秋风已经坐在马车上。马是久经训练的,跑得很平稳,车厢宽大舒适,铺着貂皮软垫,他惬意的斜躺在铺位上,显得很舒适。
他还很年轻,却已是京城刑部最有名的捕头,被誉为六扇门之鹰。
六扇门近四十年来,已经连续出了三个让人津津乐道的人物。
在萧秋风之前,京城刑部捕头何振东名动天下,人称快手神捕。
而在何振东之前的神捕杜九更出色,只可惜他在如日中天之时,忽然退出六扇门,隐匿于江湖,直至渐渐被人遗忘。
萧秋风初出茅庐时,在一次醉酒中,曾听何振东酒后失言说出了杜九的大义灭亲一段事,让他对这位前辈无比的敬仰。
至于杜九为何退隐,无人得知。但萧秋风心中,已视此前辈为楷模,经年之后,也终成新一代楚翘。
京城到苏州有千里之遥,必须保持充沛的体力来应对长途奔袭,而寂寞和疲倦是路途上最令人讨厌的感觉。
所以萧秋风需要朋友,酒就是他最好的朋友。
酒就在他的一对短钢枪旁边。
那是一对虎头钢枪,长两尺七寸。枪杆是空心的精钢铸成,已磨得光滑锃亮。枪头却是黑黝黝的,看上去并不锋利。
这两杆枪不是用来杀人的,萧秋风也很少杀人。
他只不过用这两杆枪抓捕了两河二十七名重犯,大小一百零二个案犯而已。
但如果让他从酒和枪两者选其一,他一定会选择酒。
酒现在就在他手中的酒杯里。
枪是他的武器,如同生命。可是酒对他来说,却胜过生命。
“如果连酒都没有,那生命还有何意味……”
萧秋风叹息着,脸上露出惬意的笑容,把酒倾倒到嘴里。
旅途是寂寞的,长夜很空虚,渐渐的萧秋风也有了困倦之意。
突然间,马车停了下来。
过了一会,马夫用手指轻轻的敲几下车厢,跟萧秋风说了几句话。
萧秋风听完后不觉皱起了眉头,他一向不喜欢惹麻烦,麻烦却总是找上门来。
这次的麻烦还不小。
他掀开车帘,看到了所遇到的麻烦。
马车前有两个人站在路中间,挡住了马车的去路。
这两个人看上去是主仆二人,一个身上红衣若花,披着斗篷。一个穿着青衫,碧绿如柳,似是丫鬟。
她们俩的纤纤倩影在夜风中瑟瑟发抖,像是赶路走不动了,恳求搭车。
深夜遇美,何尝不是一种美丽邂逅?
萧秋风并不是一个非常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却往往不忍心去拒绝。
尽管他很头疼,但是漫长的旅途毕竟太枯萎乏味,有一些麻烦,反而会增添一点乐趣。
所以他的车厢里就变成了三个人。
“谢谢你,你真是一个大好人。”
萧秋风微笑着,不厌其烦的听着眼前的青衣少女絮絮叨叨诉说,若非他经常陪着审讯犯人,只怕这女孩子的絮叨早让他困睡过去了。
“我家老爷逼着小姐嫁给一个大坏人,小姐坚决不肯。”
“我们连夜赶路,就是为了帮我家小姐逃婚。”
“谁知道路上马车翻了,幸好碰上公子你,不然我们要露宿荒野了。”
那青衣少女长着一张圆圆的脸,两只大眼睛扑闪扑闪的,俏皮灵动。看上去十六七岁的样子,似是不谙世事,却又很精灵古怪,萧秋风心里不禁暗暗称奇。
只是那被称为小姐的女子一直低垂着头,萧秋风一时无法完全看清她的脸。借着车内灯光,只见她颈脖间肌肤若雪,一头秀发如浓墨般乌黑,穿着粉红色的衣衫,更显得如芙蓉出水,容光照人。
三人同车,虽然守礼相待,但坐得近了,二女身上的幽香时不时扑入鼻来,如同幽谷中淡淡梅香,虽不熏人欲醉,却也撩人心神。
萧秋风脸上微笑着,眼睛却一直留神着一双手。
一双晶莹雪白,看上去柔若无骨的手。这双手十指纤细,硕长。无论是谁都看得出,这双手一定很灵巧。
如果有针线,这双手一定能绣出世间最美丽的刺绣来。
灵巧的手,往往也是可怕的手。如果这双手把针刺入人的穴道,会不会跟绣花一样麻利?
现在这双手规规矩矩的搁放在膝盖上,显得羞涩,腼腆,局促不安。
纵使她胆大包天,抗父命逃婚,深夜出走。但她始终还是一个女孩儿,平日深藏闺间。如此深夜,跟一个素味平生的陌生男子同处一个狭小的车厢里,也会害羞。
“我家小姐叫湘玉,我叫巧巧。”
青衣少女喋喋不休,一路上似乎没有半点倦意。
萧秋风忍不住问:“你饿不?”
“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