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楷 童子八岁至十岁学楷书。其法必先大而后小。如颜鲁公《大唐中兴颂》《东方朔碑》。……每日习五十字。四年之功,可得七万字。
中楷 童子十一岁至十三岁当学中楷,以欧阳询《九成宫》及《虞恭公》二碑为法。……日影百字。三年之功,可得十万字。
小楷 童子十四岁至十六岁须学小楷,如王羲之临钟繇《宣示表》,钟繇书《戎路表》《力命表》,王右军书《乐毅论》《曹娥碑》。
行书 凡童子十七至二十岁须学行书,先学定武《兰亭》《怀仁集右军书圣教序》及《兴福寺碑》等。
草书 童子廿二至廿五岁学草书,亦先小后大。须以右军书《十七帖》及怀素书《圣母碑》二大字草书为法,又张旭《长风帖》。
篆书 大凡童子十三岁至廿三岁当学篆。先大而后小,先今而后古。当以阳冰书《琅玡山新凿泉题》、李斯书《峄山碑》及《泰山碑》、宋张有书《伯夷颂》、元周伯琦临张有书《严先生祠堂记》、蒋冕书小字《千文》为法。古篆则石鼓文、钟鼎千文。
八分书 童子至廿四廿五岁当学八分。先大而后小。法唐明皇《泰山碑铭》《北海相景君碑》《鸿都石经》《堂邑令费凤碑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