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复读,岔在她就读的班上。我内向,她却大方开朗。与我的看淡不同,很多事她必要真切像样。
因为我算留级,所以少得朋友,喜欢呆站阳台看看远景。或许因她常上台受奖,所以我偶然也记下了她的名字,龙毓,说是城里长大。她因受老师的宠,故常和同伴收发作业。每到我和罗灿这一桌,她总要将一叠本子在桌上敲一敲,伸了右手来。我是早将本子预备在桌上了,所以便不抬头看一看她。同桌才笑着捡了一齐放在她手上,她才去了。
时间久了,我的成绩也有了变化,渐渐好了,自然就常常和她一齐在老师跟前做些杂事,渐渐熟悉起来。每当有事,她就来阳台找我,常常屈着四个指头,独用食指轻轻敲我一敲,然后告诉些事情。现在想来,或许她是希望敲了便可使我注意,又不至于敲重了碎下来。我那时却不曾仔细看过她的身姿与容貌,唯独清晰记得:她的林间松鼠般的眼睛转着,乌黑的,能闪出光来。不过大家见了同进同出,终于七嘴八舌谈论起来,以至于常常有人问真不真,喜不喜欢。我开始还淡淡的,被问得多了久了,便真就觉得是爱着的了。
一日,同学相约野游。半山里,路面倾斜溜滑,渐渐险了。她因自小在城里生长,走不得了,要我帮忙。我便振作起来,摆出娴熟的样子,牵了她的手,扶了她的身子,用了从未有过的谨严的态度去走着,极力显出稳健老练。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自在,感到缥缈的欢喜,仿佛自己是飞起来了。到目的地之后,还觉得依旧走在那些路上,不曾放下心来,直到太阳夕斜……有些人耐不住,要先离开。为了赶着回家,我便冒着同学要求为她留下的嗔噱,也讪讪的跟着先离开了。后来下了大雨,一夜的雨。
那日以后,三年初中很快就过去,我们毕业了。假期没事,和她聊天,久了,我就壮着胆子认认真真问一问。她也坦然说喜欢我,然而紧着便郑重强调,只是喜欢而并不到爱。我翻了最权威的词典,明明白白知道爱的同义词就是喜欢。后来才明白,人们极少明确区分同义词,唯独爱与喜欢,被刻骨铭心地区别着。
那时做的事,多半行得俗,却俗得那样雅。我叫她笨蛋,她叫我傻瓜。我把几只糖果排在彩盒里,放在她跟前便跑掉。我们满心满眼全是彼此,像这世界是没有一样。便是这样的称呼,这样的小小的礼物,也觉在这世上是独一无二的了。这样的毫无意义的事情,做着却真正开心。这是我第一次真真切切地感到异性的魅力,第一次把这样的感情倾注在另一个人身上,第一次觉得爱情原来真是有的!
不知为何,那时候恋爱了的都静默着,不愿大家知道。我们虽然没有诺言,不过也算是在一起了。然而此后便总是分开,唯独陌人一样见过两次。在我独自去外地上学后,我们常常不能互通消息,她没机会用电话,只是偶尔借了便通一次,或者发个短讯。没有消息的时候,我是疯魔了,病了一样念着,或者她已经忘了我了,或者她只是忙,或者她嫌弃我了,或者她当然爱我而只是借不到手机,或者……记得一次约好见面,也最终阴差阳错没能面对交谈;一次在家乡小城偶遇,她却必须立即上车离开;又一次逢了一个日子发条短信,“二零一三一四”,是个日子,我视若珍宝,当是她的许诺;还有一次深夜来电幽幽地说,
“我不想读书了,带我出去打工罢。”
我是微微的劝诫说:“我们还读书,等……”心下却发狠思忖道:
“倘若你定要出去,我是必然跟去的,不论怎样。”
又是三年,我们再次毕业。从外地回来时,我特意定个日子去寻她。阴天,没能找到。反遇见罗灿,彼此谈着,说她已去省外,不再回来。后来大雨,又没伞,雷声雨声,我大谈人生理想,一句也不曾提起她。却仗着雨,哭得稀里哗啦。
后来辗转手机联系到,才说我们的交往不真切,不像样,我们不合适;我自然很难过了许久,最后只得罢了。
此刻回想起,我们在一起时是淡淡的欢喜,分开时是淡淡的郁悒,过后了也只好淡淡地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