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不愿意急急摆立场。
在第一时间去追热点,抢新闻,写评论这样的事情大概只有在准备考试的时候会去干,其余的时候我不太愿意过早地关注人们“津津乐道”的事情,尤其是那些沦陷在朋友圈这个极其容易出现群体极化和群体盲思的人们口耳相传的被称作“事实”和“真相”的东西。作为一个时刻谨防着舆论审判(trial by opinion),认识到大部分人可能仍然属于勒庞笔下的乌合之众时,我怀着那么一点点媒介素养,想摆出老谋深算的姿态等着意料之中的大众推翻自己之前叫嚣的真理,经过山路十八弯的迂回曲折,舆论在人们舌尖反转了又转最终打了无数回脸之后才摸索到的真相。
但是,目前所知道的事实,可能已经不需要我再等了,我还是寄希望于舆论吧。
目前事件回顾
(以被判刑方进行陈述)
简单来说就是:
我欠钱了,
我报警了
我受辱了
我杀人了
司法说我非正当防卫。
我判无期徒刑了。
复杂点说就是:
我借了高利贷,钱没全还上。债主上门围堵,他不动用法律手段维权,动用暴力手段恐吓。
既然他不爱用法律武器,那我用吧。我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千呼万唤,警察叔叔终于来了,然后,他们语重心长地说:”要账可以,不能打人。“说完,就假装走了。
要账的人,显然没有听警察叔叔的话,他们不断突破人性的底线进行侮辱。
在一旁不受凌辱的儿子,奋起反抗。他事先没有问问要债者是否能承受他这一刀,他事先没有意识到凌辱原来比持枪歹徒少了一杆抢,他事先应该试试把走掉的警察叔叔劝回来解决问题。
所以,儿子杀人了。
因为对方不死,儿子和妈妈就得死,或者,生不如死。
同样在美国,2012年的新年之夜,18岁的萨拉·麦金利带着生下来才3个月大的婴儿独自呆在家中。在这期间,门外的两名歹徒马丁和斯徒沃特手持12英寸的猎刀一直不停地在撬门。当马丁最终把门撬开并闯进来时,麦金利就扳动枪拴当场将其击毙。警方到达现场后确定,麦金利开枪打死马丁是正当的自卫行为。地区检察官也没有对她提出起诉。
法不容情
人们面对这样的判决,一时间很慌乱大家的内心是崩溃的。大家不知道是法理出了问题还是人情出了问题。于是,大家纷纷涌上社交平台,希望从官方得到求证,证明这其中另有隐情,然而,官方微博没有回应。(有两条回应,据说是暗怼网友)终于,有意见领袖出来了:
于是,人们得出了自己结论:
至今,官方仍然没有给出任何进展信息,所以,舆论发酵着,努力地推动着真相浮出水面。舆论的导向也越来越明显,企图将法理融于世道人情之下,大家努力着,盼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