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四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陕西科技大学教授葛某殴打环卫女工,引发网友热议。据了解,肇事者葛某已被校方暂停工作,正在配合公安机关对此事进行调查。
据此事目击者爆料,四日下午,一男一女在陕科大一路口殴打环卫女工,其中女子叫嚣“我挣多少钱,你挣多少钱,你挡着我挣钱”,该环卫女工卧倒在地,满脸血渍。打人行为被目击者喝止,男子倒车欲逃,被小区几名住户制止。据了解,打人原因为环卫工清扫垃圾时,将垃圾车至于路旁,挡了打人男子的路,具体争执细节仍不明晰。
大部分网友对此事的态度是批评指责葛某打人行为及嚣张态度,部分网友认为细节未明不能一昧指责打人者持观望态度等待后续发展,少数网友认为殴打者事出有因不应受到指责。
窃以为,无论从何方面看,打人者葛某都不应该被维护。
先抛开单位、身份不谈,仅从两位当事人公民的角度出发。首先,从法律上讲,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xb21cn2],也就是说,葛某的行为已是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追究。其次,从道德方面来讲,以礼待人,以理服人,是默认的处事规则;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是原始的、野蛮的、不符合现代文明要求的;身为男子,不打长者,不打女人和弱小,是基本原则。本可理性协商的事情,葛某却采用武力上的优势,殴打环卫女工,冲动蛮横,残忍暴力。我们同情被打伤者,却也不会一昧只看伤势。于情于理,正义都不站在葛某一方。
葛某其人,2002年本科毕业,05年获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硕士学位后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之后先后在日美两国开展研究,2016年7月全职回国工作,任陕西科技大学材料与工程学院教授,兼为研究生导师,现进行着已投资千万的某项目。[xb21cn3]观葛某之履历,不可不谓光鲜。海归博士,高校教师,仅这两个标签就足以让人脑补出一个精英形象来。
人生活在社会上,说到底,身份地位抛不开。如此,我们可否来探究一下这起暴力事件后,“身份”这一因素产生了什么影响?从葛某同行女子的言论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自恃地位而产生的莫名优越感,以及对环卫女工的傲慢霸道。身份“加成”,使之心理发生变化,斯文扫地不说,丢了做人起码的平等与尊重。“一男子殴打一女子”可能不会有那么多人表达愤怒,但“高校教授殴打环卫女工”却引发社会热议,这表明社会身份在道德上会给人更多的要求与规则。既已为人师表,不一定要行为世范,可也绝不能成为反面教材。部分人说,我们不能因为他打人就否定了他的职业,这并不是否定教师这一职业,也并非在否定葛某的工作,只是在思考,他是否当得起这份工作背后的道德责任?
事发之时,自称葛某助理的人请求目击者不要曝光,因为葛某不了解国情,才会出手打人。不论这言论背后的意思是“国外可随意打人”的荒唐无稽,还是“出国太久,不了解目前国内网媒如此发达”的油滑无赖,都粉饰不了葛某行为的恶劣本质。事发之后,陕西科技大学校方称会严肃认真处理此事,并公布了葛某的鞠躬致歉照片以及手写道歉信。令人疑惑的是,照片上的道歉者与葛某差了一个发型的距离;而那封120字左右的道歉信里的诚恳之意却被敷衍不情之态度掩盖掉了,十分遗憾。打人时拽天拽地,不得不道歉要服从组织安排时的“十分悔恨”,真的不是欺软怕硬的阿Q的翻版吗?
说到底,仅是因为葛某缺乏了基本的对人尊重和存在畸形的阶级观念。平等与尊重是我们所应拥有的基本素质,无论何时何地何人,这一基本素质不能丢。葛某受到谴责,说明绝大部分的人都赞同平等与尊重存在的必要性。葛某只有一个,但社会各处存在的“葛某”不知凡几,只望不远未来,再也难见此类事情发生。
西南大学学生通讯社 丁晓珂/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