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有人咨询,她这边主要咨询家里面修了房子,他跟一个人签了合同之后,这个人又把这个活发包给另外一个人,他们又签订了一份合同。
有两份合同,到底哪一份合同有效呢?其实大家都知道修房子的话必须要有相关的资质,而有资质的这一方将这个活转包给没有资质的这个人。
没有资质的这个人干活过程当中没有做好防护措施,其中有个工人从楼上摔下来摔伤了,而且很严重,伤者的家属不仅找承揽人赔钱,而且还找房主赔钱,搞得她焦头烂额,她是当老师的课也上不了,每天都处理这样的烦心事。
刚开始她以为这个事情简单,毕竟他作为甲方和乙方的合同写的很清楚,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但是她忽略了一点,甲方和乙方的合同只有双方知道,伤者并不知道他们签了这份合同,伤者完全可以找他们两方来承担赔偿责任。
伤者找到乙方赔偿责任之后,果然找到了他也要求他赔偿,他无奈借了2万块钱给他,如果最后起诉到法院他要赔偿的话多退少补,如果他不赔偿的话,这笔钱就由伤者的家属退还给她。
这个借条是在两方律师的调停下达成的,因为当时伤者家属真的没有钱,想让他垫付2万块钱,但是他又担心垫付了钱之后这个钱拿不回来,所以说比较顾虑。
站在他的角度上来说,如果完全为了维护他的利益,可以双方达成一个和解协议,以后伤者就不要找他了,双方之间就没有任何争议,伤者如果要找的话也只找乙方和借用资质的人。
大家对此,怎么看呢?